【摘要】:3.严格标准,精心选拔,保证辅导员队伍的来源稳定、素质优良一是严格选聘标准。学校要制订学生辅导员选聘工作流程,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各院系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学生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笔试、面试后,选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1~5月的试用考察,试用期满,由所在院系出具书面考察结论,认定合格后,方可与学校签约。
3.严格标准,精心选拔,保证辅导员队伍的来源稳定、素质优良
一是严格选聘标准。学校要坚持按“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来选聘辅导员。专职辅导员按照1∶200人配备,主要从应届大学毕业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行政管理干部中选聘,并要求被选聘者应是中共党员,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少部分辅导员从本校其他优秀党员教师、干部中选调。兼职辅导员按照1∶50~1∶100人配备,主要采取聘用专业教师、行政干部担任的形式。通过专兼结合的方式,努力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吸引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来。(www.xing528.com)
二是规范选聘程序。学校要制订学生辅导员选聘工作流程,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各院系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学生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借鉴公务员选聘办法,采取由院系上报用人计划,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核准下达选聘指标,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查,按照50%左右的差额在报名应聘人员中选择考察对象,组织学生工作的专家命题,进行业务知识测试,并采用公务员的选聘测试方式,请学生工作专家命题,对应聘人员进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淘汰三分之一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除传统的述职演讲和回答提问之外,还由学生工作专家拟定话题,组织应聘人员自由讨论,考察其判断、分析、应变、表达等多方面的能力。笔试、面试后,选聘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1~5月的试用考察,试用期满,由所在院系出具书面考察结论,认定合格后,方可与学校签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