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讨论
“留守儿童”心理发展问题需要多方面措施的配合[2]。“留守儿童“存在的学习较差、性格缺陷、心理障碍、价值扭曲等问题[3],在“留守”高职生中不仅存在,而且更严重,应加强对“留守”高职生的教育。
3.1 感情支持、动情教育与心理咨询相结合
部分“留守”高职生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他们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性格内向、神经过敏、任性自卑。这些主要是他们从小缺乏父母关爱造成的。因此,学校应从关爱出发来解除他们的心理问题,一是要建立档案,摸清底子。要弄清哪些是“留守”高职生,进校前留守多长时间,现在是否仍然留守,父母、家庭近况如何;要弄清哪些有心理问题,心理问题的类型是什么,程度如何。二是要建立联系制度,结成情感对子。行政管理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和授课教师,要在班主任和辅导员的牵线下,主动与他们结成对子,全程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其交心谈心,行使“代管家长”的职责,行使教师的职责,行使朋友的职责。三是要大力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活动。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活动的领导与指导,加大经费的投入,做到心理咨询和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健全、人员专业、场地舒适、经费够用、活动经常。
部分“留守”高职生法纪意识淡薄,违纪违法的比例偏高,他们从小开始在家中不听祖辈或其他监护人的教导,或顶撞他们,或保持沉默,或行为不端,我行我素;在学校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出现说谎、小偷小摸、打架、欺负同学和早恋等诸多问题,有的还迷恋游戏机,夜不归宿,甚至个别有敲诈、吸毒等违法行为。在道德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花钱不知道节省,道德情感缺乏,只知单向地接受爱而不去施爱,依赖性强,缺少社会责任感[4]。这些主要是他们从小缺乏严格的监督,缺乏系统的教育,缺乏经常的训导所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增强“留守”高职生的法纪意识,降低其违纪违法率。一是要大力开展养成教育。如养成“尊师爱生、遵章守纪、按时作息、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勤俭节约、团结友爱、仪表端庄、文明用语、诚实守信”等习惯的教育。二是要系统开展法制、法规教育。如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高校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常用《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等知识,《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三是要健全各种监督机制。如学生监督、自我监督、“代管家长”监督、家庭监督、社会监督等。
3.3 培养自信,理想教育与个别帮助相结合(www.xing528.com)
部分“留守”高职生学习目的不明确,学习成绩较差,他们从小受到父母外出打工的双面影响,外出父母灌输给他们的自身经历、见闻及金钱观念,使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一部分更加懂得理解父母的艰辛和父母对他们的期望,并以此为动力,愿望是学好专业,找好工作,从而减轻父母的负担;一部分则是受到世俗金钱观念的影响,加上高中以下阶段学习成绩不如意,对学习灰心丧气,甚至坚信“读书无用论”,无知识照样能打工挣钱。因此,学校应从转变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入手,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为着力点来不断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端正他们的学习目的。为此,一是要加强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如人的价值大小,金钱不是衡量标准,而是看其对社会贡献的多少等等。二是要加强个人自信心的培养。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用发展性评价来看待他们;要引导其他同学主动关心他们,与他们交朋友。三是要结成帮教对子,加强个别辅导。如开展“一帮一,一对红”的活动;授课教师要在辅导员、班主任的协调下,有针对性地加强个别辅导;要采取鼓励的教育方式,尽可能地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端正他们的学习态度。
【参考文献】
[1]黄小娜,吴静,彭安娜等.农村“留守儿童”——社会不可忽视的弱势人群.医学与社会,2005,18(2):5
[2]周宗奎,孙晓军,刘亚等.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问题.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1:71
[3]杜艳.浅谈留守儿童教育.现代教育科学,2006,4: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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