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素质概念
(一)素质概念溯源
从词源学上看,素质由“素”和“质”构成。《说文解字》解释“素,白致缯也”,“段注:缯之白而细者也”,即素是一种细密的白色生帛,如“素服”。由其引申,素乃标志白色、原先、本来之义。“质,以物相赘”,“段注:赘,以物质钱”,即质显示的是一种相互关联的关系,引申为一种“根本”的意思,如“品质”。由素和质的上述含义看,素质一词的本源语义是专指“事物的本来性质之义”。在古汉语中,素质一词泛指事物的天然性质。然而人们一般不讲自然物体或生物体的素质,而是专用于人,素质即人的素质,从而将素质一词转为对个体人或一定集合的人群的界定。因此,素质就是人(集体的或个体的)的根本特质。它既是全人类(人性)的根本特质,也是个体(个性)的根本特质。究竟何谓人的素质,在理论界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常见的定义也有几十种之多。
“素质”首先是一个经典的生理学、心理学概念。它是指人通过遗传得到的全部先天状况,即人天赋的一切自然条件或属性,是生而有之、先天赋予的东西。这是生理学、医学、心理学等学科对素质的经典定义中的含义。如前苏联一部心理学教科书中的定义是:“人不是生来就具有某些能力的。天生的东西只能是机体的某些解剖和生理的特点,其中具有最大意义的是神经系统、脑的特点。这些形成人们之间的天生差异的解剖生理特点,叫做素质。”[2]又如朱智贤主编的《心理学大词典》中将素质解释为:“一般是指有机体天生具有的某些解剖和生理特性,主要是指神经系统、脑的特性,以及感官和运动器官的特性,是能力发展的自然前提和基础。例如,有的人听力发育得较好,可以认为其音乐素质较好。”潘菽主编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卷》中提出:“素质是能力的自然前提,人的神经系统以及感觉器官,运动器官的生理结构和功能特点,特别是脑的微观特点,与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有密切的关系。”林传鼎主编的《心理学词典》也有类似的表述:“素质通常指人生来具有的某些解剖生理特点,特别是神经系统、脑、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的解剖生理特点。它是能力形成和发展的自然前提。”以上定义的特点是强调素质的先天性和主体后天发展的可能性。
素质又是一个在社会生活和学校教育活动中被广泛使用的概念。在官方文件、新闻媒体乃至日常生活中,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诸如“人口素质”、“民族素质”、“军人素质”、“教师素质”、“职工素质”、“干部素质”等词语。生活中,人们常说某人没素质、某人素质很高。一个人素质的高低往往标志着这个人能否获得他人的肯定与赞赏,也决定了这个人能否获得成功。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素质”概念受到教育学界的关注,并被引申到教育领域。从教育学意义上讲,“素质”不是仅指狭义的先天禀赋,而是具有丰富内涵的广义概念。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指出:“素质,是先天具有的解剖生理特点,包括神经系统、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的特点,其中脑的特点尤为重要……是人的心理特征形成、发展不可缺少的生物前提,但不是唯一的因素……是指公民或某种专门人才的基本品质。如国民素质、民族素质、干部素质、教师素质等,都是个人在后天环境、教育影响下形成的”;周远清认为“素质是在人的先天生理基础上,经过后天教育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由知识内化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品质”。[3]可见,教育学意义上的素质综合了人的与生俱来的生理属性和后天养成的基本品质,是主体人的先天特性与后天特性的统一。
《辞海》认为,素质即:①人或事物在某些方面的本来特点和原有基础;②人们在实践中增长的修养,如政治素质、文化素质;③在心理学上,指人的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主要是感觉器官和神经系统方面的特点,是人的心理发展的生理条件,但不能决定人的心理内容和发展水平,某些素质上的缺陷可以通过实践和学习获得不同程度的补偿。《现代汉语词典》所列素质涵义有三:①事物本来的性质;②素养;③心理学术语,专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官上的先天特点。从这些释义来看,除第一、三义项倾向于指示人的本来具有的根本属性(先天特性)外,对素质的界定还包含了第二项“素养”义项。很明显,素养指人的后天养成的基本品质,是根本有别于先天的解剖生理特征的。由此可见,现代汉语中“素质”一词的含义也是包括先天生理特征和后天养成品质的,这与教育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不谋而合。人们一般理解的素质也包括先天遗传素质和后天开发素质。
综上所述,对素质概念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素质概念,也即生理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特指人与生俱来的生理特征,强调先天的遗传特征。虽然遗传素质是个体发展的自然前提,失去了这个前提就谈不上人的发展,但先天素质的提高主要是一个优生问题,而不是一个教育问题。尽管一个民族整体文化素质的提高,通过集体无意识和长期的社会文化沉淀,可以实现社会遗传,但是,企图通过短期的教育过程改变人的遗传因素则是不可能的。这样,狭义的素质概念就缺乏更广泛的教育上的适应性,也不能完全适应素质教育实践的需要。广义的素质概念,也即教育学、社会学意义上的素质概念,泛指先天的生理特征与后天开发的一系列稳定的基本品质的有机结合,更强调人在先天禀赋的基础上,通过教育和实践活动发展而来的人的主体性的基本品质。显然,广义的素质概念是包含狭义的素质概念在内的,它既指可以开发的人的身心潜质,又指社会发展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在人身心结构中的积淀和内化。在应用范围上,素质既可指个体的素质,也可以指群体的素质,如我们常说的“教师素质”、“军人素质”、“干部素质”、“民族素质”等。正因为强调后天素质的养成和习得,广义的素质概念就有了教育上的适应性,这也正是教育的真谛和意义所在。
(二)素质概念新解
通过上述对素质概念的探寻和梳理,笔者认为素质是一个反映人的内在的、本质的、基本品质的范畴。它是一个既高度抽象又高度综合的概念,看不见、摸不着,是在先天遗传基础上经过后天环境熏陶、教育培养和自身活动的历练,日积月累形成的基本稳定的内在品质。简言之,素质是人的以先天遗传为基础的、最初以潜质形式存在的、经过后天开发内化而成的基本品质,这种品质影响或决定着人的言行,言行是素质的外在表现。
1.素质的基本内涵
对素质的基本内涵,笔者作以下具体阐释:
素质是人的基本品质,“内在性”和“稳定性”是其基本特征。素质是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开发,使社会物质、文化因素等与人的潜质凝结而形成的品质或本质。这种内在本质不是表象的存在,而是一种对表象起决定作用的内在因素。素质既然是内在的基本品质,则一定是相对稳定的。不仅外在的物质、能量等不是人的素质,而且人的外在属性,如学历、资历、地位等也不是素质,甚至那些偶发的、未经内化的观念、行为方式也不能算是人的素质。一句话,只有通过对主体潜质的开发,内化为其身心结构的组成部分,并且能持久地发挥作用的基本的特点和品质才是素质。
素质以先天遗传为基础,以一种潜质的形式存在,有待于后天的开发与发展。人的素质源于先天的遗传因素,表现为人的多项发展潜质。这些遗传因素和潜质为后天的开发与发展提供了可能性,是后天开发的基础。例如人的大脑是人智力发展的基础,生来大脑健全的人都存在智力上的巨大潜质。而在某一方面存有生理缺陷的人,就没有与之相应的素质基础。如生来双耳失聪的人就难以开发其音乐方面的潜质。同时,人的先天遗传是有差异的,因而表现出发展潜质的千差万别。对不同的人的潜质进行开发,最终造就了富有个性的个体人。
素质必须开发,后天开发内化是素质发展的基本机制和根本途径。素质不开发就只能以潜质的形式存在,也就失去了人之为人的社会价值和意义;再好的潜质,倘若不开发,久而久之也会慢慢地退化甚至消失,丧失其生来的素质本质,众所周知的“狼孩”就是如此。只有对潜质加以大力开发,以内化的方式将外在事物加以“摄入”、“消化”并与个体潜质“化合”而形成足以调控外在行为的稳固结构,才算得上真正形成和发展了某种素质。比如体育冠军都是在先天良好的体能潜质的基础上,经过后天的开发培养出来的。后天开发内化是素质发展的基本机制和根本途径,这也正是教育的作用和意义所在。
素质影响或决定人的言行,言行是素质的外在表现形式。素质一经形成,就对人的言行起着支配和调控作用,深刻、普遍、持久地影响着人的言行。一个人的素质如何,或高或低,通过其言行表现得淋漓尽致。正是通过观察一个人的言行,才能判断其看不见、摸不着的素质水平。只有“征于色,发于声”,通过“听其言,观其行”,然后“能喻”,其内隐性的素质优劣才能为他人所知晓和考量。
人的素质与其进步和发展密切关联。在一般意义上,言行总是与特定个体的特定目标相联系的,且目标的大小及其实现程度会对主体的发展产生反馈作用,由此可谓素质具有强烈的个体化、目的性及成效度色彩。从这个意义上讲,主体人的素质具有目标指向性,体现出素质的方向性,即指向主体积极目标的达成与实现。不仅如此,“褚小者不可以怀大,绠短者不可以汲深”,个体素质的高低与其进步发展的程度呈正相关性,从而推动个体自身不断学习和改造,走向更高的发展层次。正是基于素质的这层意义,我们才追求素质的教育目标,提出要通过教育不断提高国民素质,推进社会不断地进步与发展。
2.素质与品德、知识、能力的关系
揭示素质概念的关键在于弄清素质与品德、知识、能力之间的关系。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何种解释,直接影响着教育观念、人才培养模式以及素质教育实践的走向。
有一种权威的观点认为,知识、能力、素质是素质教育的三个要素,三者是并列关系,并指出教育目标就是“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要求培养“知识宽、能力强、素质高”的人才。显然,与知识、能力并列的素质实际上是指人的道德品质(即品德),所以有人说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旨在解决如何做事,而提高素质(或培养品德)更多地解决如何做人,“三者并重”就将做事与做人有机地结合起来,是理想的、完整的教育,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素质教育。笔者以为,对品德、知识、能力与素质关系的这种理解,值得商榷。
其一,将素质与知识、能力并列,即是说知识、能力不是素质,素质是知识、能力之外的东西。试问,一个没有知识和能力的人,还能谈什么素质?
其二,在知识、能力、素质并列关系中的素质,更倾向于指称人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或者说这个“素质”就是指人的品德。如果这样解释,那么党和国家提出的“素质教育”就成为品德教育了,推行素质教育就是推行品德教育。
其三,素质是人的基本品质,基本品质是以知识、能力为基础的,知识和能力是素质的基本元素。
因此,素质与品德、知识、能力之间只能是一种包含关系,素质包含知识、能力、品德。素质是属概念、大概念或上位概念,知识、能力和品德是种概念、小概念或下位概念,知识、能力、品德本来包含于素质之中,是素质的具体内容。形象地讲,素质与知识、能力、品德的关系就如同水果与苹果、香蕉、梨的关系。素质有整体素质或综合素质,也有单项素质如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身体素质、品德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等,人们评价他人素质高或低,往往指的是单项素质。
素质包含品德、知识、能力,这是关于其相互关系的唯一正确的解释。如果不这样解释,那就没有必要推行素质教育,也没有必要研究素质教育了。
(三)理论界对素质的几种分类
人们对素质构成和分类的研究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一些观点:
“二分说”,认为素质由两个部分构成,至于是哪两部分有多种不同的说法。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看,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的素质是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的统一;从心理学的观点看,人又是生理和心理的统一,人的素质又是生理素质(也有人称为体能素质)和心理素质的统一;从社会学的观点看,人还是身体和精神的统一,因此,人的素质又是身体素质与精神素质的统一。在上述不同的说法中,自然素质、生理素质、体能素质和身体素质基本上是同一类型,而社会素质、心理素质、精神素质也都是指同一类型。这种素质构成是建立在对素质简单的二分法基础上的。
“三层次说”,认为人的素质从低到高依次可分为生理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三个层次。前苏联心理学家洛莫夫曾说:“无论是对人类起源和发展问题的研究,还是对人类个体发展问题的研究,都可以分出三个主要的层次——生物层次、心理层次和社会层次。”以此为据,素质包括生理层次素质、心理层次素质和社会文化层次素质。[4]生理素质是指人在生理构成和生理机能上的品质、特点,包括人的感觉器官、运动器官、大脑等各种器官的生理解剖结构是否正常,有无生理缺陷,以及这些器官的机能是否正常、健全,是否能维持人体正常的新陈代谢活动。心理素质是指注意、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等智力因素和兴趣、情绪、情感、意志、性格、气质等非智力因素的总和。社会素质是指由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因素内化而形成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审美素质、劳动素质等。其中,生理素质是整个素质结构的物质前提,心理素质是联系生理素质和社会素质的中介,社会素质是在生理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人的素质最主要的内容,最能体现人的本质。这种素质分类与素质发展水平统一了起来,具有相应的理论根据,因此为许多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们所认可,是通用的分类或者叫一般分类法。
“四层次说”,将人的素质分为生理素质、一般心理素质、文化心理素质和个性心理素质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生理素质层次,是主体的生理基础及其作用于外的本质力量之源;第二层次是一般心理素质层次,包括认知、情感、意志、需要、兴趣,这是建立更高层次素质的一般心理能力基础;第三层次是文化心理层次,这个层次还可分为具有分项社会功能的德、智、美层次与综合功能的劳动素质层次;第四层次为个性心理素质层次,它是主体素质的制导系统、指挥中枢,表现出鲜明的个性特征,由自知(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尊(自我肯定、自我爱护)、自信(自我信赖)、自主(独立自主、独立决策)、自定(自我设计、自我认定)、自律(自我控制)、自省(自我检查)、自强(自我激励)、乐观、进取、冷静、沉着、胆识、魄力等基本素质构成,处于素质结构最高层。[5]
“五成分说”,比照德、智、体、美、劳五育的划分,将人的素质相应地划分为品德素质、智能素质、身体素质、审美素质和劳技素质五种。[6](www.xing528.com)
“六要素说”,认为人的素质由身体素质、思想品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审美素质等六个要素构成。
“九要素说”,认为人的素质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知识素质、技能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审美素质、身体素质和劳动素质等九个方面。[7]
对于素质的分类,还可以列举很多种。见诸于报刊文章的提法有诸如自然素质、社会素质、生理素质、心理素质、一般心理素质、文化心理素质、个性心理素质、基础文化素质、知识素质、科学素质、学科素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实践素质、精神素质、审美素质、劳动素质、技能素质、智能素质、能力素质、情意素质、个性素质、人文素质、专业素质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素质。
(四)笔者对素质的分类
1996年,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在我国召开了21世纪人才素质理论研讨会,在会议的文件中提出了21世纪人才素质的七条标准:积极进取开拓的精神;崇高的道德品质和对人类的责任感;在急剧变化的竞争中,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有宽厚扎实的基础知识,有广泛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终身学习的本领,适应科学技术领域综合化的发展趋势;有丰富多彩的健康个性;具有和他人协调和进行国际交往的能力。这七条标准实际上提出了人的五种基本素质。据此,笔者基于素质与品德、知识、能力的包含关系以及我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从教育的角度将人的素质划分为观念体系、品格体系、能力体系、知识体系和方法体系五个方面(下文简称“五大体系”)。观念体系,主要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等;品格体系,主要包括道德、性格、意志、心态等;能力体系主要包括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体能等;知识体系,包括专业知识和非专业知识;方法体系,主要包括学习方法、思维方法和操作方法等。
1.观念体系
观念体系指主体人的思想素质。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从根本上指导着人的言行。相对于能力、知识、方法等体系而言,观念体系具有更抽象、更稳定、更具持久性和根本性作用的特征。虽然它不直接参与人的实践活动,但它对能力、知识、方法组合下的实践具有能动性功能,即起到“指挥”和“控制”的作用。故观念体系处于整个素质结构的中心位置,居于核心地位。
观念作为体系,可以分为三大系统,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每一系统又分为若干个子系统。为了方便读者对后面内容的研判,笔者将这“三观”的内容及关系作一赘述。世界观是人们对世界的根本看法,包括物质观、意识观、政治观、经济观、社会观、历史观、国家观等。撇开物质观和意识观,世界观最经常、最直接的表现是人们的政治观。政治观是人们关于社会政治制度、政治生活、国家和各个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政治地位,以及相互间的政治关系等问题的观点、理论和态度。它是人们观察和分析政治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也是维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社会机制,在社会意识中处于核心地位。经济观、社会观、历史观、国家观必然体现于政治观。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根本态度,由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三个基本问题作支柱,包括生死观、喜乐观、公私观、幸福观等,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正确的人生观必须体现人类进步,体现时代精神,体现个人发展的和社会发展和谐与统一。价值观是指人们在对周围事物能否满足个人或社会某种需要进行评判时所持的观点,它包括经济价值观、政治价值观、教育价值观、道德价值观以及更具体的经营管理价值观和生活价值观等。从内容来看,“价值观”就是人的“是非观”,即人们关于什么是好、什么是坏,怎样为好、怎样为坏,以及自己向往什么、追求什么、舍弃什么、拥护什么、反对什么等的观念、思想、态度的总和。价值观总是和人的现实状况相联系的,不同地位、不同条件、不同经历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在存在着阶级、民族等多元化现实基础的人们之间,价值观也是多元的。主体意识是全部价值观的核心和灵魂。一种价值观一定得有它的主体,即它是“谁的”价值观。是谁的价值观,就以谁的地位、立场、利益为根据,反映和代表谁的意志。所以主体确立自己价值观的第一个基础,就是要充分认识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历史使命,如:“我”究竟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与他人、集体、社会是什么关系?我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什么角色?有怎样的权利和责任等。一个主体只有对这些有了明确的认识,他才有了自己价值观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价值观的作用就在于:人们关于任何价值的信念、信仰和理想一旦形成,它就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用以评量事物之(价值)轻重,权衡得失弃取的“天平”和“尺子”。人们就是用这样的天平和尺子去称量、评判一切人和事物,从而决定自己的态度和选择。
2.品格体系
品格体系指主体人的品格素质,是整个素质结构的关键要素。品格的概念,无论是字典还是有关学科的定义都不完全一致。从字面看,“品”和“格”都有标准的意思,因此,可以把品格理解为做人的准则和范式。从对品格的各种定义看,品格是一个与人格、个性、性格、道德品质、品性修养相通、相关或类似的概念。综合不同的定义,我们认为,品格是个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的总和,是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人的言行所表现的思想、认识、品性等品质。品格体系比观念体系具体、丰富,对知识的掌握、能力的发挥、方法的运用的结果具有更为直接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一个人哪怕拥有了渊博的知识、具备了较强的能力、掌握了科学的方法,其素质的高低和人生价值如何,关键在于其品格的优劣。
心理学告诉我们:品格的结构包括行格、情格、心格和意格。行格,指个人在不同情境下的行为模式,人们正是根据一个人的外在行为模式来判定、评价他的品格。因此,这个层面是品格的表象特征。情格,指人对社会环境的态度和倾向性特征,包括需要、动机、兴趣及理想、信念等。情格决定人们以什么样的态度和程度组织自己的行为。心格,主要指性格,是个人在对事物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特征。性格是品格结构中比较稳定的成分,表现着个体的典型心理活动和行为。意格,指自我意识,是品格的自我调节的层面,包括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监督、自我控制等。它具有理性的特点,处于品格结构的最高层次,是品格结构各层面之间关系以及品格的形成、选择和发展的重要调节机制。在品格结构中,自我意识是基础,没有自我意识便没有品格。自我意识的构成主要表现在知、情、意即自我认知、自我体验、自我意志三个方面。自我认知,就是对自我的认识、了解,它包括对自我身体、心理特征的了解,更重要的是对自己的位置、角色,对自己的权利、义务、责任的了解;自我体验是自己对自己的态度、情感的感受、洞察、把握,并使之不断丰富起来,自我体验是与社会相联系的,这是品格情感的起码条件;自我意志包括自我欲望、自我理想、自我鼓励、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自我命令等一系列活动。正因为有这一系列活动,才能最终对自己的活动做出选择,进行调节,使主体意识客观化、外在化。
品格素质的核心包括两个方面的因素,即道德和意志。品格结构作为人自身内部最基本的动力系统,它的品质取决于这两个方面的品质和它们相互的结构关系。道德力量是一种内存于内在品格的价值观念、道德情感及道德活动原则,它影响和制约着人的行为取向。意志是人自觉地确定目的并支配其行动以实现预期目的的心理过程,也就是说,意志行动涉及做出决定与执行决定两个阶段,前者表现为是否独立果断,后者表现为是否坚韧、有自制力,在总体上,表现为是否有进取心、竞争欲望。因此,意志力量的强弱,就取决于个人人格中独立性、果断性、坚韧性、自制性和竞争性等意志品质的实际状况。
从品格的内涵和外延我们不难看出,品格的意义就在于:一是作为动力系统,为人的行为提供方向和动力;二是作为调节系统,调节自我、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品格素质关系到个人和社会进步的和谐,它所要解决的是怎样看待自己,怎样和他人相处,怎样和社会相处,怎样和环境相处,说到底也就是要解决好做人的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人类核心道德价值观和当今时代的要求,提出了品格的“六大支柱”(six pillars of character)——尊重、责任、公平、值得信赖、关怀、公民责任,这实际上就是现代公民应培养的基础品格特质。人们据此提炼出很多现代人应具备的品格特征,如:情感方面有善良、同情、礼貌、诚实等;意志方面有雄心、适应变化、目标设置、自我决定等;在传统的认知方面补充了新的成分,例如信息技能、全球思维、创造性、对竞争压力与文化变迁的意识等;从人自身的发展考虑,例如乐观、正直、善良、合作、共处、守时、耐心、公正、清洁、文明、同情、宽容、诚实、坚持、勤奋等。对不同事业领域也提出了不同的品格要求,如工程技术人员的品格:献身科学、勇于创新、严谨求实、真诚协作;企业家的品格:追求卓越、坚韧果敢、脚踏实地、善于沟通、任人唯贤、善于团结、敢于冒险、不畏艰难;法律工作者的品格:严谨、公正、细致、认真负责等。
素质教育应将对学生品格素质的培养作为重点和关键,全面培育学生优秀的品格。从行格方面看,要努力培养文明、礼貌、合作、共处的素质;从情格方面看,要着眼于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尤以诚信、责任素质为要;从心格方面看,要着眼于培养良好的风度、气质、性格、心态;从意格方面看,要着眼于培养良好的意志力,包括自控能力和毅力。简言之,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的心态性格、坚韧的意志毅力、优雅的气质修养,塑造健全的人格,全面培养学生优秀的品格。
3.能力体系
能力体系,泛指一切与主体人活动相关的能力,包括生理的和心理的、认知的和非认知的。素质具有内隐性的特点,能力是素质最直观的外显形式,所以一个人素质的高低往往可根据他在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来判断。而且,培养素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素质的价值,是为了实践活动的需要,因此能力还是主体人发展自身素质最直接的目的。可见,能力体系在人的整个素质结构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主体人素质的提高与完善具有十分突出的作用。
能力是人的反应性心理特征,它体现的是人的活动与预期目标之间的效率和质量关系。能力总是和人完成一定的活动相联系在一起的,离开了具体的活动就不能表现人的能力,也不能发展人的能力。一般来讲,能力分为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一般能力是指观察、记忆、思维、想象等能力,通常也叫智力。它是人们完成任何活动所不可缺少的,是能力中最主要、最一般的部分。特殊能力是在一般能力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某一种高度专门化的能力,是人们从事特殊职业或专业需要的能力,如绘画才能、书法才能、音乐才能、艺术才能、运动才能、军事才能、管理才能、创造才能等。人的活动可以分为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因此,能力也可以相应地分为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认识能力主要包括观察、记忆、分析、思维等能力,核心是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包括的范围更广,诸如体能、表达能力、领导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学习能力等,而每一方面又包括若干能力因素。一个人的能力可以在不同维度、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上展现出来。
推进素质教育,就要更有效地加强对学生各种能力,特别是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的培养,帮助他们建立、完善和优化能力结构,并促进其能力不断地内化、提升为稳定的素质。
4.知识体系
知识体系指主体人所具有的知识结构,在人的整体素质结构中占有无以替代的基础性地位,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体系对素质结构的基础作用更加突出。所以,素质教育绝非否定或轻视知识传授的教育,而是对知识传授的理念、模式、方式进行革新,促使学生在学习和掌握知识的基础上不断内化、积淀、生成素质。
知识量与素质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在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非专业知识的学习。专业知识与非专业知识是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非专业知识能够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供情感、方法支持,更为专业知识的迁移、转化提供能量和渠道。同时,非专业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也必然推动人们在更高的程度上追求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非专业知识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在一定条件下是专业知识,在另一条件下可能就是非专业知识,反之亦然。因此,不具备较丰富的非专业知识,就不可能提高综合素质,就难以适应社会。
5.方法体系
方法体系指主体人的方法素质,是整个素质结构的重要方面。无论是认识世界的活动,还是改造世界的活动,都要遵循一定的方法,都要运用一定的符合其对象实际的方式、方法,否则就不可能有任何成功。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主要依靠经验和科学技术及其相应的方法系统,经验和科学技术一旦转化为方法系统,就有了控制和改造世界的创造性功能,就可以转化为直接生产力。方法系统是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联系的有力中介,科学的方法系统有利于达到主体与客体的高度统一。简言之,方法是对事物运行过程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方法素质是促进主体人素质开发和不断完善的重要途径和桥梁,同时,方法也是促进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的培养与发挥的助力器。
作为理念系统的方法,它内涵着五个有机联系着的层次或要素,即:关于指明活动目的、方向的方法层次;关于达到目的方向所必须通过的途径的方法层次;关于达到目的方向所必须采取的策略手段的方法层次;关于达到目的方向所必须运用的工具的方法层次;关于有效地运用工具所必须遵照的操作程序的方法层次。人的活动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这五个方法层次要素的有机系统的选择和运用。因此,方法是关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方向、途径、策略手段、工具及其操作程序的选择系统。
方法系统的五大要素或环节是层层相连、环环相扣的,从而构成了有效的方法系统,五者缺一不可。一定的目的方向规定着一定的途径;一定的途径规定着一定的策略手段;一定的策略手段规定着一定的工具及一定的操作程序。反之亦然。如果无视方法系统的这种层次有机性与功能互补性的统一特征,随意取其某个或某几个任意地运用,必将破坏其有机的整体性功能,而失去方法系统的作用。
人类的活动是多种多样的,关于活动的方法系统也是多种多样的。但人类的活动总体上可以分为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因此,方法也可以分为认识方法系统和实践方法系统。其中,认识方法系统主要包括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实践方法系统主要表现在各种操作方法中。
素质教育应将对学生方法素质的训练作为重要内容,使学生掌握认识和实践的一般方法和特殊方法,并内化为良好的思维品质和行为习惯。具体来讲,应侧重训练学生的辩证思维方法、创新思维方法和各种操作方法。在“知识爆炸”的时代,尤其需要掌握认知的手段和方法,即学会“学习的方法”,素质教育应将学习方法作为方法体系培养的重中之重来抓。
“五大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具有全面、和谐、整体性的特点。人的素质是五大体系的整合,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方面,也就存在着相应的素质缺陷。素质的效能,是五大体系的素质要素实现了最佳组合,并在实践活动中得到有效调度所表现出来的整体效应。正是基于五大体系的完整性,我们说“不是知识决定命运,而是素质决定命运”。素质教育要从五大体系着手,系统地培养学生的素质,真正培养对社会有用的全面发展的人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