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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

时间:2023-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文将从建立高等教育资助体系的背景入手,分析我国高等教育资助体系现状,对我国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并提出完善的思考意见。我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就是在此背景上逐步建立起来的。

浅析我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

浅析我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

张小红 唐雪梅

论文为四川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川高思〔2007〕01号)科研课题《完善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和工作机制研究》研究成果。

摘 要:实现教育的公平是和谐社会的源头,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关系到高校的稳定与发展,为实现高等教育的真正公平,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本文将从建立高等教育资助体系的背景入手,分析我国高等教育资助体系现状,对我国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并提出完善的思考意见。

关键词:教育公平 贫困生 资助体系

一、教育公平是我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建立的背景

教育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根基,也关系着家庭及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每一个家庭都把子女的成才、家庭的幸福、理想的实现寄托于子女的教育。实践也证明,现代社会人们受教育程度与其职业、收入、社会地位呈正比例关系,有了教育的公平,社会困难群体才能有与其他群体在同一起跑线上起跑的可能,才能通过知识改善生存条件以及改变命运,社会各阶层才能有正常流动、公平竞争的平台,社会才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所以,实现教育的公平是和谐社会的源头。

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区域差异、城乡差异以及贫富差距逐渐大,教育公平及高校贫困生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加强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时代的要求。我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就是在此背景上逐步建立起来的。

二、我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现状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发展,我国高校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指导下,逐步建立了比较全面的学生资助体系,即以“奖、勤、助、贷、减、免”为主的基本资助模式。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高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自2002年开始在全国各高校实行,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奖金额度几经调整,并逐步增多,奖励普及范围为2%。国家励志奖学金自2008年开始实行,主要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范围为3%。高校自己设立的奖学金一般包括特等、一等、二等、三等、新生奖学金以及各单项基金等,奖励额度不等,最高额度为各高校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确定,奖励范围一般为40%左右。

勤工助学:高校在校内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校院机关等校内单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从每年学生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发放参加勤工助学学生的报酬,以及开展其他有关资助工作。学校鼓励学生自立自强,通过自己课余时间的劳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以及各高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的困难补助等f~。助学金自2004年开始在全国高校实行,用于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范围从最初的5%到现在的20%。各高校的困难补助主要用于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补助,包括受灾地区学生、学生本人发生重大疾病、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等情况,另外还有物价上涨的补助、假期交通补助等。这类补助多为一次性的、临时性的补助,是高校资助政策的一个重要的辅助之一。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自1999年开始,是国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操作8年的时间为高校20%左右的学生解决了求学问题。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展至今由最初的国家贴息一半到现在国家实行全部贴息。现在相关省市开始尝试开展生源地贷款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前就能办理到国家助学贷款,从而使学生能够以轻松的心态步入大学校园,这一政策也将在全国各地普及。

减免学费:1995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杂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尤其是要对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收或免收学费,具体减免额度由学生所在高校确定,与其他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另外,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自启动伊始,可以为西部考入重点大学的学生减免学费,从而给西部困难学生解决了经济困难。至今,减免学费成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此外,目前新生入学时,大部分各高校均实行新生绿色通道政策,为新生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三、我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问题

(一)无偿资助存在的隐形危害

现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渗透着传统的救济思想,把经济困难大学生视为社会弱势群体,救助行为中存在着救济、施恩、施舍等传统观念。在现行的资助政策体系中,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社会各类助学金形式,都具有无偿资助性质,无偿资助形式的共同点在于,学生不需要付出劳动,只要被动的接受。这使部分学生享受了相当的权利,但没有给他们履行义务的机会,强化了经济困难学生的弱势意识,也在无形中给他们造成了很大心理压力,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无偿的经济资助对其他非贫困学生也是一种潜在的利益诱惑,在资助供给量小于求助的实际需求量的客观状况下,容易助长学生投机偷懒和搭便车行为,这可能会使学生索取欲日益膨胀,责任义务感不强,进取心不足,这种现象其实当前在各高校中已初见端倪。

(二)高校资助体系微观整合能力不强

现行资助政策体系的几个部分之间在执行中存在着一定的不统一,不协调问题。国家在给各项资助时,不可能全面考虑到学生已经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因此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各高校应该制定自己的细则,防止出现有的学生获得的资助过高,有的学生却没能获得资助。国家制定资助政策时,多是基于地区差异和城乡区别从宏观的角度出发,高校应该根据客观情况执行资助政策,通过微观的整合使资助政策体系更为科学化和具体化。但是现实执行操作过程中,在贫困生的认定,名额的分配与划定这些微观层面,高校都没有形成比较科学的认定方法。大部分学校将贫困生的认定权力交给了学生的当地机构,即根据当地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来界定学生的经济情况,这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也会助长学生弄虚作假的风气

(三)资助政策稳定性不强

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都还只停留在文件或政策层面,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缺乏公信度和约束力。这些资助政策由于没有准确定位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特别是对各级政府,社会力量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其资助责任、监督形式以及受资助的学生的权利义务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一种规范的资助制度和稳定长效的资助机制,这一点无法适应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资助体系的要求,不利于我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健康发展。

(四)助学贷款现存的问题(www.xing528.com)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国家助学贷款在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属于高校与银行之间的合作项目,旨在帮助学生缓解当前经济困境,安心完成学业。但是,由于中国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以及对助学贷款性质的不了解,部分学生不敢尝试申请助学贷款,而贷款对学生的成绩也有所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国家助学贷款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贷款学生的还贷信用与还贷能力也影响了银行对此合作的信心,部分学生也会利用当前还贷条件的不完善,采用完全消失的办法,不再偿还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作为教育资助体系的重要内容,应该在以后的整个资助体系中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助学贷款的作用应该不只是帮助学生解决当前的难题,还应该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这当然不仅需要政府、银行系统的监管系统的完善,同时需要高校、家庭对学生的教育,以及社会舆论的宣传。

四、我国高等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完善的途径

(一)制定一个相对客观的、科学的贫困学生界定标准

为保证高校资助工作准确、全面、公正地开展,客观科学地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确定助学政策的目标群体,是公平、公正地实施资助的必要前提。目前我国对贫困学生确认的标准是,凡是学生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平均生活线的都划定为贫困学生,这是一个定性的标准,比较模糊,对资助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满足当代高校助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当前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依据是学生提供的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和本人的申请,学生家庭所在地或家长单位所开具的经济情况说明。但现实中高校缺乏进入每一个家庭进行经济情况调查的可能性,因此,对贫困学生缺乏定量的把握。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客观情况制定出一个相对客观、科学的贫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测评标准的量化体系,根据统一的量化评估体系,采取量化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建立由学工干部、学生干部代表、非贫困生代表和贫困生代表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困难情况进行量化评估,认定贫困生,并划分出不同贫困等级,有针对性地予以资助。同时,认定结束后,及时地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库,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

(二)构建外部资助与内在关怀相结合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贫困学生学业和心理的矛盾如何解决,也应该纳入教育贫困资助体系。对于贫困的大学生群体,除提供外在经济资助外,还应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和心理状况。要积极构建贫困大学生的内在人文关怀体系,促使外在的资助内化为贫困生内在的精神动力,形成外部救助与内在关怀相结合的贫困生资助积极关怀体系。而现今的资助体系正好忽视了它,导致贫困生在获得物质资助后经济包袱减轻了,但心理负担却加重了,进而影响贫困生的健康成长和助学的效果。构建外部救助与内在关怀相结合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是作为当前资助体系的有效而必要的补充。全社会要营造一个关心爱护支持贫困生群体的社会氛围,关心扶助高校贫困学生的家庭,帮助他们的家庭减轻经济负担,高校还要注重对贫困生心理关怀,要了解和掌握贫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通过心理咨询与建立心理档案相结合,开设心理课程,让学生有能力进行心理自我调适,促使学生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心理健康发展。

(三)积极推进高校教学改革,推行弹性学制

我国很多高校当前都实行了学分制,但是也有很多高校的学分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在学分、课程、毕业年限等方面的管理还是缺乏灵活性。因此,高校应该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推行弹性学制,这有助于帮助高校贫困生走出困境。弹性学制是一种以完全学分制为基础,集选课制、导师制、学分绩点制三位一体的教学管理制度,是学分制的一种模式,与传统的学年制相比,它以学分及绩点计算学生学习的质与量,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学习年限弹性,对学生的管理以目标管理为主。弹性学制不仅满足了学有余力的学生,而且也可以满足经济境况欠佳的学生的要求。特别是弹性学制自主选择学习年限,本科可以根据个人的不同需要从固定的四年学制改为三到七年内完成,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那些因交不起学费的高校贫困生的经济困难,对于高校贫困生,尤其是优秀的学生,一是要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潜能尽可能缩短其在校学习时间,实行完全学分制,只要完成专业要求学分可提前毕业;另外要允许高校贫困生在一定条件下,暂时中断学业,待其经济和其他条件允许时,再重新开始学习。

(四)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广泛开展

相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而言,生源地助学贷款具有很大的优势,由于生源地金融机构对贫困生情况的了解更真实全面,信息获取方便,信息识别成本低,而且,在生源地助学贷款还可以以父母作为担保方,这样银行承担的风险要小一些。因此,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强调要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国有的地区已经开展了生源地贷款工作,对帮助贫困学生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各级管理机构仍需完善,大学生个人资信评估与咨询体系尚未建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担保机制不健全和还贷机制仍然存在一定问题,这都不利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进一步发展。同时,财政贴息及呆坏账核销问题直接导致银行办理此项贷款效益不佳,抑制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为了进一步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国家和政府部门应该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 谭成华.浅谈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教研教改,2008(11)

[2] 丁力杭,卢锟.浅议高校贫困生助贷体系的构建.新西部,2008(18)

[3] 林贵忠,余国斌,刘洁珠,张鲁伟,文昌.当前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构建研究.中国科技信息,2008(29)

[4] 姜旭萍,李四芬.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的若干问题的思考.孝感学院学报,28(5)

[5] 崔邦焱.切实做好2008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国教育报,2008-06-11(10)

[6] 刘翠燕.试析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湖北中医学院学报,2007(3)

[7] 沈桂凤.论高校资助体系改革促进贫困生精神帮扶工作.林区教学,2008(9)

[8] 赵永强.新形势下建立和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探析.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8

[9] 朱永忠.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经营与管理,2007(1)

[10] 李晓玲.呼唤教育公平 共建和谐社会.职教经济研究,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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