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闭合性软组织损伤的处理
7.3.1 急性损伤
治疗的基本原则是按不同的病理过程进行处理,大致可分为早、中、后三个时期。
(1)早期
早期指伤后24或48小时以内;组织出血和局部急性炎症期。这一时期的处理原则主要是适当制动、止血、防肿、镇痛和减轻炎症。
伤后即刻冷敷,加压包扎、抬高伤肢、适当制动。加压包扎就是用适量厚度的棉花或海绵放于伤部,然后用绷带稍加压力进行包扎。一般先冷敷,后加压包扎,但也可两者同时并用。加压包扎24小时后即可拆除,再根据伤情作进一步处理;如外敷新伤药,疼痛较重者服止痛片,淤血较重者内服跌打丸、七厘散等。
(2)中期
中期指伤后24小时或4日后,出血已停止,急性炎症逐渐消退,但伤部仍有淤血和肿胀,肉芽组织正在形成,组织正在修复。处理原则主要是改善伤部的血液和淋巴循环,促进组织代谢,促进淤血与渗出的吸收,加速再生修复。(www.xing528.com)
治疗方面可采用热疗、按摩、药物治疗。同时应根据伤情进行适当的康复功能锻炼。
(3)后期
后期指损伤基本修复,肿胀、压痛等局部征象已基本消失,但功能尚未完全恢复,锻炼时仍感疼痛,酸软无力。有些严重病例由于粘连或疤痕收缩,出现伤部僵硬,活动受限等情况。此时间的处理原则是增强和恢复肌肉、关节的功能。如有疤痕硬结和粘连,应设法使之软化,松解。
治疗方法以按摩、功能锻炼为主,适当配以药物治疗,如旧伤药外敷。
7.3.2 慢性损伤
慢性损伤的病理变化主要是变性和增生,由于伤部长期代谢障碍而引起组织形态和功能上的改变。伤员自觉酸胀、疼痛、活动不便、局部发凉等;慢性损伤的处理原则主要是改善伤部血液循环,促进组织的新陈代谢,合理安排局部负担量。治疗方法与急性损伤的中后期大致相同,但特别要注意功能锻炼。在各种疗法中以按摩、针灸、理疗等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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