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质属性
任何事物都有许多的属性,但在事物诸多属性中,存在着一种基本属性。这种基本属性是某个或某类事物所特有的,决定该事物的本质,使某一事物之所以成为它自己,并把这种事物与其他事物区别开来。事物的基本属性又叫事物的本质属性,它是事物本质的规定性。图书馆的本质属性是图书馆本身所固有的,并且对图书馆的职能、服务、机构设置、体制、任务、技术方法、发展方向等都是起到制约作用的一种属性。对于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建国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学术界普遍认为图书馆的本质属性是它的阶级性;改革开放后,学术界对图书馆的本质属性认识虽然剔除了其阶级属性,但却产生了多元化的认识。吴慰慈教授认为中介性是图书馆的本质属性,中介性对图书馆的存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3];傅正认为图书馆是一种文化现象、科学现象,是文化和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图书馆本质属性是社会对知识的保存、传递属性[4];那春光认为图书馆的本质属性是其作为社会文献信息交流机构对文献的储存性[5]。于鸣镝先生认为图书馆是一个中介结构,但是中介性不是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借阅性是图书馆的本质属性[6]。还有人认为图书馆本质属性是“知识积累,知识的交流”、“文献资料的检索性”和“藏用性”及“工具性”等。但是,近年来关于图书馆本质属性的认识在“为图书馆建构新定义”的指导思想下,对高校图书馆到底是“服务性学术机构”还是“学术性服务机构”的定位进行辨析。从表面上来看,它是词语的颠倒或排序问题,实际上它是关系到高校图书馆的定性和定位的问题[7]。高校图书馆是“服务性学术机构”或者是“学术性服务机构”,它包含了两个方面的特性,即高校图书馆的“学术性”和“服务性”,但是问题在于学术性和服务性谁是第一位,谁是第二位的。高校图书馆是服务性学术机构,强调了高校图书馆的学术性,认为高校图书馆的学术性是第一位的,而服务性是第二位的;而高校图书馆是学术性服务机构,则强调了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性,认为服务性是第一位的,学术性是第二位的。在众多本质属性中,高校图书馆的本质属性到底是什么呢?2002年2月21日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规定“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们认为高校图书馆的本质属性是学术性服务机构,也就是说高校图书馆是具有学术性的服务机构。它最本质特性还是一个服务性机构。
首先由高校图书馆的宗旨决定的,读者是图书馆的中心。图书馆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着读者而展开,是为了使读者能够充分利用文献和信息资源。服务是图书馆的基本宗旨,是贯穿图书馆发展的主线。树立“读者第一”、“一切为了读者”的观念是图书馆精神的精髓,是图书馆工作活力之所在。正如阮冈纳赞所言:“从本质上说,图书馆服务是一种智力服务。在服务中,读者(用户)、文献(信息)、和图书馆员(信息提供者)相交汇。其中,读者(用户)是至高无上,文献(信息)和图书馆员(信息提供者)之存在,都是为了服务于读者(用户)”[8]。服务是图书馆的永恒主题,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图书馆服务,取代图书馆服务;坚持服务是图书馆的终极目标、根本目的,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服务是图书馆一切工作的中心;坚持面向读者,读者第一,服务至上。
其次,高校图书馆的业务工作直接为读者服务。由于高校图书馆是学校文献中心,高校图书馆的一切业务体现了它直接为高校的教学和科研服务。高校图书馆的采购工作是挑选那些符合学校需要的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电子产品。在此过程中,要了解学校的学科建设规划,征询教学、科研部门的意见;在对图书资料分类时,分类人员要为读者着想,力求便于读者查找;在编目中力求多角度揭示出图书资料的内容特征和外部特征,为读者提供多种检索途径;在流通阅览时更是直接服务于读者;读者入库借阅时更要主动引导读者查找其所需,指明地点方位、书架层次等;书架的排架须从方便读者角度出发,充分考虑采光通风,类别不能零乱无序,要经常纠正错架乱架;读者在电子阅览室上机阅览时,图书馆工作人员要引导其正确使用各种搜索工具,介绍各种数据库内容特色、检索特点,让读者充分利用馆藏光盘、磁盘以及网上信息;提供参考咨询服务则是更深入地给读者以具体指导,指导读者读书治学,提供科研导向[9]。图书馆业务流程始终服务读者的宗旨紧密相连,密切结合在一切。(www.xing528.com)
最后,高校图书馆的机构归属于服务机构。目前高校对图书馆基本都是划归为教辅机构或公共服务机构。程焕文教授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为什么在这个工程那个项目中,别人硬是要把图书馆划到学校的公共服务体系中去呢?”即使有些学校没有把图书馆划归到公共服务体系中,他们也是把图书馆划归到教学和科研的辅助部门。主要原因在于高校图书馆是服务机构,而不是科研机构。高校没有把图书馆当做学术机构来看待,也不会对图书馆馆员像对科研人员那样规定硬性的科研任务和科研指标。高校所希望的是图书馆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做好优质的服务,对于一个文化教育的服务机构,高校从不指望图书馆能为学校的科研贡献多少力量[10]。
当然,高校图书馆作为一个服务性机构与一般服务性机构有重要区别。一方面《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定:“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因此,图书馆在行政隶属关系上从属于文化、教育和学术机构,它是向读者、用户或消费者提供文献或文献信息等学术性的消费产品;另一方面图书馆诸多古文献研究、查检事实型文献课题服务、各学科的文献集群分析等工作都是学术性工作。很多图书馆或图书馆员都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图书馆还是文化活动、学习提高、学术探讨、学术交流以及学术研究的场所[11]。但是,不管高校图书馆的科研成果如何,它几乎所有的科研性的成果都是为高校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因此,学术界认为高校图书馆与一般服务机构的区别就在于高校图书馆是一个学术性的服务机构,而非盈利性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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