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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意义是什么?教育正义

时间:2023-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正义并非是道德的奢侈,与政治正义一样,教育正义是每个人作为人的现实的需要,使每个人人格健全发展的必要条件。

教育的意义是什么?教育正义

一、教育正义

教育正义意味着每一位家长、每一个教师、每一个管理者以及学校共同体的每一位其他成员,都必须受到同样平等、尊严和公平比赛(规则)的对待。教育正义意味着对学生人格平等的尊重、学生生命价值平等的关怀和学生基本权利的平等保护,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的精神品格健全和积极地成长。教育正义并非是道德的奢侈,与政治正义一样,教育正义是每个人作为人的现实的需要,使每个人人格健全发展的必要条件。罗伯托·卡内罗指出:“只有进行公正教育才有可能重建道德教育的坚强核心,这种教育必须以不因循守旧和摈弃不公正行为的公民文化为前提,并对每个人进行积极的公民权利义务教育,使仅仅是授予的普通公民资格变成参与的责任。其次,正是通过掌握抽象的公正概念(公正、机会均等,有责任的自由、尊重他人,保护弱者,尊重差别)才能培养习惯于采取具体行动促进社会正义和捍卫民主价值的思想态度。”班尼费尔德也曾在一项杰出的研究中指出,正义感是学生尤其是儿童所固有的,且深深地植根于他们的人格感之中。他认为,这种感情以一种基本相似的方式在所有或大多数儿童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孩子们会要求同他们的哥哥姐姐平等,尽管在其发展的一个较为高级的阶段,他们会理解待遇的不平等现象,只要就这些不平等现象给他们作了符合理性的解释。一个孩子会在其心灵的最深处反抗那些他所认为的专横且专断的歧视。他在这方面的反应同一个社会群体的成员所做出的反应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差异,因为这个群体的成员也认为该群体中的分层性区别待遇是不正当的或压制性的。“正是对相互吵架的孩子以及他们相互矛盾的基本愿望所给予的公正程度,会对家庭的和睦与否产生影响。社会亦是如此,公正会增进合作,而歧视则会侵损合作”。教育影响着每个人的理想、价值、自我、人格等,一种制度文化不仅是一种满足现在的需要和欲求的制度手段,更是塑造人的方式;一种制度文化不仅提供社会成员教育生活的基本框架和条件,而且规定或影响着教育共同体中社会成员教育生活的基本方式和格调。因此,制度文化的设计与选择必须建立在教育正义价值之上,因为只有正义的教育行动,才能构成一种平等尊重、平等关心每个人的发展和成长的教育力量。杜威曾指出:“一种教育制度,能否由民族国家实施,而教育过程的全部社会目的又不受限制、不受约束、不被腐蚀呢……这个问题的无论哪一方面,都不是仅仅用消极的方法所能解决。仅注意使教育不被一个阶级积极地用来作为更加容易剥夺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这是不够的。学校设施必须大量扩充,并提高效率,一般不只在名义上,而是在事实上减轻经济不平等的影响,使全国青少年,为他们将来的事业受到同等的教育……使所有青年能继续在教育影响之下,成为他们自己经济和社会职业的主人。”[34]当高职校园制度文化追求正义时,教育活动、学校生活才有可能构成人们相互合作、相互友爱的团结关系的基础,成为提升人的自我价值、促进自我价值实现的根本条件。在这一过程中,高职校园制度文化本身亦获得合理性的论证。可见,凡是平等地关心和平等地尊重每一位受教育者的每一个方面,满足了受教育者的基本需要和要求,同时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受教育者的高职校园制度,就是正义的高职校园制度。具体而言,正义的高职校园制度是保护个人权利的制度规范。杜威曾说:“随着民主观念的传播和伴随而来的社会问题的觉醒,人们开始认识到,每个人无论他恰好属于哪个阶层,都有一种权利,要求一种能满足他自己所需要的教育,并且国家为了自身的缘故必须满足这种要求。”[35]只有个人的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个体才能获得自主的精神发展,才能把那些敏锐的思想、卓越的能力、高尚的德性、丰富的情感从灵魂深处培养起来。正义的教育制度规范“必须给全体成员以平等和宽厚的条件求得知识的机会”,“必须教育成员发展个人的首创精神和适应能力[36]。正义的高职校园制度鼓励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给正在成长中的人的自我价值感以支持。诚如贡斯当所言:“制度必须实现公民的道德教育。一方面,必须尊重公民的个人权利,保障他们的独立,避免干扰他们的工作;另一方面,制度又必须尊重公民影响公共事务的神圣权利,号召公民以投票的方式参与行使权力,赋予他们表达意见的权利,并由此实行控制与监督;这样,通过履行这些崇高职责的熏陶,公民会既有欲望又有权利来完成这些职责。”[37]正义的高职校园制度给教师即所谓的教育权威以约束,教师必须给予每个学生平等的尊重。正义的高职校园制度保护学生基本的教育自由,诸如道德自由、思想自由、学习自由等,即高职校园制度在训练“明天的国家”时,应尽可能多地给学生自由,并发展他们的主动性、独立性和应变能力等积极品质。正义的高职校园制度在教育机会平等的条件下,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最弱势群体的发展前景和期望。总之,教育正义是高职校园制度的首要美德,正如真理是思想的首要美德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多么精致高雅和简洁实惠,假如它不真实,就必须被抛弃或修正。同样,高职校园制度无论多么有效率和井然有序,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被改造或废除。当然,在高职校园制度的运作过程中,这种原则能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体现,又涉及高职校园制度的运作者与高职校园制度所面对者之间的相互交往。正义原则能否在这一过程中真正得到实现,直接关系着高职校园制度本身的职能能否合理的落实以及高职校园制度的效力。诚如阿伦所言:“与一个社会的正当观念或实际要求相抵触的法律,很可能会因为人们对它们的消极抵制以及在对它们进行长期监督和约束方面所具有的困难而丧失其效力。”[38](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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