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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不足

时间:2023-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多头举报既不利于保密,也不利于侦查,甚至极容易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要修改把举报奖励范围限定在“大案、要案”的规定,确定对所有举报有功人员均实行奖励的原则。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由于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加之某些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高校领导干部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只有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才能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和法规的严肃性,有效惩治腐败行为。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如果不办案,教育就没有说服力,监督就没有威慑力和约束力,治本抓源、保护干部就没有推动力。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办案工作。

要坚持惩防并举的指导思想,加大案件查处和违纪惩治的力度。在开展思想道德防线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以及建立警示训诫防线的基础上,应从学校建筑工程、大宗物资采购以及招生等“重灾区”入手,重点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以警后者,通过案件查处和追究惩处机制,做到使人不敢腐败。要采取宽严相济办法,达到打击少数、教育多数、挽救一片的目的。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发现由于体制、机制、制度上的问题导致高校职务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的原因,总结经验,发掘案源,提高办案队伍素质,提高办案水平,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

(一)强化信访举报,拓展案源

1.健全信访举报和举报激励制度

信访和举报是人民群众监督权力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发现和查处案件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由于当前信访的制度法规还有待完善,信访举报的质量不高,加之我们在信访处理程序上的不到位,形成了当前信访举报积极性不高的现状。当前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举报信件质量不高,举报效率不高。一是匿名举报多,实名举报少,这主要是举报人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而采取的方式。二是“多头举报”。就是把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犯罪线索,分别向职能不同或者是级别不同的举报机构举报。多头举报既不利于保密,也不利于侦查,甚至极容易出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三是举报信息错漏。包括举报信息的非故意差错和故意差错,前者包括举报信息不充分和举报失实两种情况,后者就是诬告陷害。举报信息不充分,不但使举报人的举报达不到应有效果,也为办案机关的工作增加了不便。

第二,举报法制不健全,对举报人保护不力。一是目前关于举报制度的规定大都是纪检和检察机关的内部工作规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宪法刑事诉讼法刑法中对举报的规定是简单而笼统的,大量的关于举报的规范性文件,都是通过纪检和检察机关的内部工作规则来实现的,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二是这些规则通常都是实体性规则,没有实施性规则,更加没有救济手段。在刑事程序法上,一项完整和独立的刑事程序性规则由实体性规则和实施性规则构成。实体性规则指在什么条件下进行什么诉讼行为的规则;实施性规则指规定如何实现实体性规则的内容的规则。同样,在现行的举报制度中,实施性规则是时常缺位的。例如,对于举报人的预防性保护,空有条文,没有可操作性。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法律规定,虽然有实施性规则,但在救济手段上非常有限,难以保障举报人经济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三是相当一部分人员对举报工作的认识和态度仍然存在很大的偏差。按理说,举报制度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反贪倡廉,拒腐防变,保障公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加强。但是事实上,还有相当多的工作人员,甚至是领导同志,都没有能够正确认识举报制度和举报工作的重大意义,处理举报线索上粗枝大叶、草率行事;在保护举报人上怠于行动、保障不力;奖励举报人上反应迟缓、消极应对等等。现实中发生的很多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案例,有相当一部分是这种认识态度造成的。(www.xing528.com)

因此,高校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做好办信办案工作,要高度重视师生员工的信访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尤其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大案、要案要坚决查办,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要改变我国信访工作及举报工作的现状,针对前述举报奖励规定的缺陷,就应当借鉴成功经验,尽快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和信访举报的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和举报激励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可实行举报奖励数额与举报犯罪数额或挽回损失数额挂钩的奖励办法,按比例确定奖励金额,激发人们的举报积极性。二是实行保密奖励。因为,举报人的身份一经公开,遭受打击报复的危险性随之显著增加。因此建议停止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公开奖励的做法,推行秘密奖励的方式。三是扩大举报奖励范围。要修改把举报奖励范围限定在“大案、要案”的规定,确定对所有举报有功人员均实行奖励的原则。四是加大举报奖励基金建设力度。在积极向社会募捐奖励基金的同时,采取从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中提取举报奖励基金的做法,尽快夯实举报奖励基金的基础。

2.拓宽举报途径,拓展案件来源

要加大案件查处的震慑力,就要拓展案源,查办案件。要查办案件,就必须充分发挥举报工作的效用,提高群众监督水平,最大限度发挥综合监督的整体效能。我们既要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但是更不能轻视匿名举报,只要匿名举报事实清楚。我们既要做好传统文字形式的来信来访举报方式和电话举报方式,更要充分发挥现代科技优势,利用互联网络,设立举报邮箱,实行网上举报、借助计算机、电子眼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科学反腐新平台。同时,对实名举报者,要及时反馈举报处理结果。

(二)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

高校是我国先进文化精神文明的传播阵地,高校的廉政建设事关党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高校的领导干部在高校的廉政建设中又处于首要位置,对高校师生员工的影响作用极大。所以,我们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们党决不允许有特殊党员,不论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惩处。高校应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甄别职务犯罪的线索,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

正如田淑兰同志在2007年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所指出的: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办图书教材采购、基建工程建设、学生用品采购等工作中的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办事权牟取私利的案件,查处招生、考试、收费中徇私舞弊、严重损害教育形象和群众利益的案件。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案体制、机制,开展案件公开审理试点工作,加强办案队伍培训,进一步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到宽严相济。认真总结查办案件的经验教训,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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