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倡廉格局,强化教育机制
(一)借鉴中国古代廉政教育经验
我国古代有着高度发达、持续发展和影响深远的政治文明。作为古代政治文明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廉政建设尤其是廉政教育也有着悠久的历史,历朝历代都采取了许多措施对官吏进行廉政教育。如:对官员进行“为公”意识的培养,注重“家”“国”同构的伦理教育与官吏廉政意识培养,重视“民为贵”的“民本”思想的传承,强调官员尚贤、仁政、克己、节俭等为主要内容的内在道德修养[3]。古代还重视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注重将清正廉洁之士和贪官污吏书之于正史,公之于众,作为正反两方面教材,告诫各级官吏廉政勤政。同时,善于运用民歌、民谣等舆论对官员廉政与否的评价,有效地监督官员。我们在高校开展对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进行廉政教育时,也需要借鉴我国古代廉政教育的经验,让当代人以历代清正廉洁之士为镜,以贪官污吏为戒。
(二)慎用惩戒警示教育手段
慎用、用好惩戒警示教育手段。惩戒得当并能够警示他人,是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近年来,用全国性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对于不廉洁干部有一定震慑作用,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大案、要案的宣传也是一把“双刃剑”。用得过多,会使一些群众感到,怎么又出来一个大贪官,是不是还有没被揭露的;有些不廉洁的党员干部也可能觉得,自己还没有被揭露的贪官那么严重。所以,开展警示教育应注意:一是要着力分析腐败分子堕落的第一步及其原因,警示干部防微杜渐;二是要多分析给人民利益造成了什么损害,给党的事业造成了哪些危害;三是尽可能多用本地区、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教育。实践证明,身边的人和事,往往更能产生震动效果。
(三)适度公开监督信息(www.xing528.com)
群众监督到位,也会产生积极的教育效果。应当公开校务信息和群众监督信息,让群众教育干部。我们可以着力从三个方面向群众公开信息:首先,公开公务信息。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事务,尽可能向群众公开;其次,公开领导干部个人信息,作为人民公仆,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隐私权之类的民事权利应相对受到限制;再次,适当公开监督信息。可以把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决策的主张、群众对干部年度民主测评和评议的意见、核查群众举报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适当予以公布。要使干部感到,群众监督的眼睛雪亮,触角很长,任何不公正行驶权力的行为都可能被发现,干部不能不严格自律,使群众监督的过程也成为一种有效的廉政教育。
(四)形成“大宣教”格局
要集中党内和校内外各种教育力量,形成“大宣教”格局。廉洁自律要成为党委中心组经常性学习的内容。党委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开展不间断的学习研究,经常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和自我修养教育。必要时可以把学习教育与整风教育结合起来。廉政教育进党校要制度化。学校党校要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和进修的必修课,紧密联系党员领导干部的实际,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利益观的课程讲活、讲实。应建立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与审计、宣传、人事、财务和科研部门建立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年度廉政教育计划,加大廉政教育投入,相互协调配合,集中教育力量,形成廉政“大宣教”格局。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和传媒开展廉政教育。综合运用校园电视台、电化教育、网络信息、文艺作品、参观展览等多种形式,将系列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事前教育与事中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教育领导干部本人与教育其家庭成员相结合。
(五)注重用党员干部的廉洁行为来考核廉政教育效果
反腐倡廉教育要机制化,可以通过公开廉政宣誓、签订书面廉政承诺书等多种方式,提出看得见、摸得着的行动要求,把思想道德教育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使每个党员干部的职业生涯不间断地接受到廉政教育,并能用廉洁从政的行为来验证和强化教育效果。为了防止廉政教育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我们要采用科学的手段监测评估廉政教育,注重用党员干部的廉洁行为来检验教育的效果,注重用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状况的满意度来评议考核教育效果。凡一个单位或部门屡屡出现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该单位及其领导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包括廉政教育不落实的责任,督促其改进,组织人事部门也要记录在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效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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