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腐败的发展及评价
(一)高校腐败的发展
伴随着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中国高校的腐败问题也经历了一个从少到多、由小到大的历史发展阶段。2001年8月27日《新闻周刊》最先提出了高校腐败案件发展的三个阶段的看法[18]。即20世纪90年代是初期的萌芽阶段;90年代中期是发展阶段;90年代末是爆发阶段。
2005年,教育部党组成员、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在教育部直属高校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培训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提出了我国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三个阶段[19]。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党中央提出加大反腐力度,侧重遏制正在发展的腐败现象;第二阶段,党的十五大以后,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的同时,中央提出反腐败应逐步加大治本工作力度,通过深化改革,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第三阶段,党的十六大以后,中央提出要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确定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预防腐败摆到了重要位置。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轨迹,与上述大背景基本吻合,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初至20世纪80年代末。高校相对社会而言,仍是一片“净土”。当时,高校自主权极其有限,人、财、物更多集中在上级主管部门,被称为“清水衙门”。高校反映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招工、聘干以及招生考试、毕业生分配中走后门、拉关系、以权谋私等方面。
第二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邓小平南方谈话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高校经济活动日益增多,与社会交往愈益频繁,特别是高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市场经济的正、负面影响在高校中都有所反映。在这一阶段,由于高校实行收费双轨制,具有行业特点的招生考试中的不正之风以及利益驱动为特色的乱办班等问题逐步上升,经济类案件也开始占有一定比重。(www.xing528.com)
第三阶段,世纪之交至今。高校面临扩招、调整两大任务同时进行,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大发展,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基建任务猛增,由于管理滞后,在基建工程、物资设备和图书教材采购、预算外资金监管等领域,不仅案件数量增长很快,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串案、窝案增多,职务犯罪多发并呈上升趋势。高校查办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中,经济类问题居首位。2007年8月29日,教育部党组成员、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田淑兰在“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通报”中透露:据六个省检察机关统计,2003年至2006年上半年,共查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606件,涉案人数1724人。其中五个省2003~2005年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分别是260、345、505件,2006年上半年为275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根据我们2007年调研的情况看,虽然有些省市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发案总数略有下降,但有的省市高校发案数明显高于往年,而且涉案人员职级较高,影响恶劣[20]。
上述两种提法都有着其独特之处,前者较全面而准确地分析了我国高校腐败案件的发案周期的特点后得出三段论的观点,体现出了新闻人政治的敏锐性。而后者由于分析和观察我国高校的廉政建设时间更宽广,所以更具准确性。可以说,田淑兰同志的观点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通过对高校腐败案件案例的回顾和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高校腐败的发生和蔓延也主要经历了萌芽、发展和爆发三个阶段。
(二)高校腐败的评价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原理,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和分析我国高校发生的腐败问题。应该辩证和科学地评价高校的腐败程度。衡量高校的腐败,一是纵向比较,历史分析,即从我国高校发展的历史来分析,与高校内部相比较:我国高校的腐败问题正日趋严重,处于多发和高发的阶段;二是横向与社会相比较,与社会的其他行业和领域相比较:特别是与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以及金融、建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相比,高校腐败程度还是比较低的。
衡量和评价高校腐败,我们应该实事求是,既要充分认识到其严峻性,又应避免放大效应。一方面,我们要充分认识高校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尽管高校领域的腐败案件无论数量和金额可能比社会其他领域要少、要低,但是,教育尤其是高校腐败的影响和负面效应是最大的,也是长期的,这样才能增强治理高校腐败问题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另一方面,如果过分夸大高校腐败问题的程度也是有害的,不利于正确地作出判断和进行治理。尤其应该避免的是宽化、泛化腐败的概念,把腐败作为一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只有实事求是地分析我国高校目前的腐败状况,才能科学合理地开展高校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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