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高校廉政建设现状分析
高校,作为传播人类文明的知识殿堂,历来被人们誉为圣洁的“象牙塔”。然而,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腐败案件开始悄然出现在过去被一直称为“清水衙门”的高校,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知识分子成为腐败“毒瘤”的牺牲品。1990年之后的10年间,北京海淀区检察院受理查办的高校系统贪污贿赂案件共24件,26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曾做了一个统计,2004~2006年间,该法院受理涉及高校教职工职务犯罪共计20件28人。其中,2004年1件1人,2005年4件6人,2006年15件21人,案件平均增长率为287.5%。涉案高校多达14所,最高犯罪金额为1000万元[1]。
然而,北京市海淀区10年24件26人的纪录,被陕西省高校一年刷新。2001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36起6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2001~2004年三年时间里,陕西省高校里先后倒下了七名厅级校长。
除了这7位厅级贪官外,近年来陕西高校涉及职务犯罪的处级干部更是一大批。据了解,仅媒体公开披露的就有陕西经贸学院原处长刘俊、王永臣、副处长张景民、尚建民,西安医科大学学生处原处长谢凤舞、毕业生分配办原主任张宏,陕西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原院长赵延新,陕西教育学院信息中心原主任柏永林、计财处副处长李虹,陕西石油学院产业处原处长邢伯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建处原处长付国岩,延安大学原处级调研员刘久信,西安石油学院成教院原副院长王鸿飞等先后落马。
另据陕西省纪委提供的材料,2001~2004年上半年,陕西教育系统共受理来信来访1700多件次,初核线索140多条,查办案件94起,处分人员91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00多万元。2004年上半年,陕西高校职务犯罪发案23件,涉案24人,其中20件已移送司法部门。这23起案件中,有18起属于大案、要案。
近年来高校腐败案件在全国各地频繁曝光:如同济大学原副校长吴世明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南京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刘代宁被控受贿160余万元、江苏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原正副院长杭中茂、杨佩剑都因经济问题“出事”等等。近5年来,广州地区高校发生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00多宗,立案查处153人,涉及处级干部39人[2]。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2006年6月召开的湖北省教育系统纠风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湖北省检察机关透露,1~4月份,该省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共立案80人,其中涉嫌贪污13人、涉嫌受贿60人。从犯罪嫌疑人身份看,以党员、高学历、中老年居多,大案、要案比例高。立案侦查的80名犯罪嫌疑人中73.8%为大案,高出一般职务犯罪大案比例22个百分点。80名犯罪嫌疑人中高等院校工作人员有54人,涉及全省21所高等院校,包括多所部属、省属重点大学。[3]
沙坪坝区是重庆市有名的文化大区,辖区内聚集了在全国享有盛名的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19所,作为教书育人、一片净土的书香学府,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已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仅在2006年1月~2007年5月,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沙坪坝区检察院就立案查办发生在高校内的职务犯罪案件19件21人,占同期所立职务犯罪案件37件41人的51.2%。[4](www.xing528.com)
沙坪坝区检察院在1999~2004年的6年间,共立案查办发生在高校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0人。而2006年1月~2007年5月,仅一年半时间内,就立案查办发生在高校内的职务犯罪案件19件21人。其中,受贿案件18件18人、贪污案件1件3人。受贿10万元以上的5人、受贿20~30万元的2人、受贿50~80万元的2人、受贿10万元以下的9人、共同贪污12万元的3人,处级干部17人,涉案金额达330余万元。[5]
随着一批高校贪官的“翻船”,发生在“象牙塔”里的许多罪恶勾当大白于天下,人们在目睹高校腐败重重黑幕的同时,也在反思治理教育腐败的难点与难度。或许因为陕西高校是腐败案件的高发区,教育部直属高校案件检查工作研讨会于2001年4月12~14日在西安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除了教育部纪检、监察局的高级官员外,还有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26所高校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共41名代表。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计划委员会在2000年8月公布上半年全国民众对价格的举报案中,教育乱收费位居前列。
已经过去的2003年被人们称作“教育整治年”。这一年里,教育乱收费首次被列为全国三大纠风重点之一(另外两个分别是医疗、公安系统的行业作风问题)。在头7个月里,全国发现教育乱收费问题2566个,取消违规收费项目361项,而教育乱收费问题,自然成为全国价格投诉的头号热点。8月,时任中纪委书记的吴官正到教育部调研时强调,对那些仍然我行我素、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年9月,七部委教育乱收费专项大检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由此,一场治理教育腐败的战役在全国打响……
2005年11月,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与搜狐网进行的“2005中国教育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77.8%的公众对教育的总体情况很不满意或不太满意,总体满意度分值仅为35.28分(60分为合格)。
公众最不满意教育公平情况,得分为6.84分。涉及教育公平的六个问题都进入最不满意的前十位,分别是城乡教育差距(第一位)、地区教育差距(第二位)、教育腐败(第三位)、通过交纳赞助费或择校费进入“优质学校”(第五位)、进城务工子女的受教育条件和环境(第六位)、中小学的学校之间差距(第九位)。公众认为基础教育领域最突出的问题是忽视德育和体育,然后依次是教育腐败、学业负担重、择校热、高收费。高等教育领域里最突出的问题是质量滑坡,然后依次为毕业生就业难、学术腐败、高收费、学习食宿条件差。公众选择“当前应当首先解决的问题”比例最高的两个问题是,农村义务教育和教育腐败[6]。
为了加强高校的廉政建设,从2004年起,教育部党组每年都要召开直属高校新任书记、校长廉政座谈会,进行必要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培训,至今已举办4期,已有258人次的直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参加集体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2006年,教育部党组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把新任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固化为一项制度,使新任领导干部在上任之初即对权力的行使保持高度警觉[7]。2007年,驻部纪检组先后与中央纪委研究室共同召开了首次高校廉政研究理论研讨会,组织清华大学廉政与公共治理中心、北京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等10个单位建立了高校廉政研究机构联席会议制度。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有关机构共同召开了第一次“教育廉政建设国际研讨会”,搭建了了解、借鉴国外教育廉政建设有益经验、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新的工作平台。
社会大学校,学校小社会。高校作为当今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样脱离不了社会。种种迹象表明,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高校也已经不再是一块净土了。当前高校领域的腐败问题归结起来,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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