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主管理,营造自由、平等的校园环境
在五四运动所倡导的“科学”、“民主”精神的感召影响下,中国教育家的办学思想中民主意识有所强化,许多大学也都纷纷进行民主改革,民主管理成为中国近代大学管理的重要特色之一。对大学进行民主管理,这有利于营造自由、平等的校园环境和改革封建专制的学校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大学的廉政建设。
1912年由蔡元培主持制定的《大学令》中,已明确提出了“教授治校,民主管理”的大学校务管理原则。蔡元培继任北大校长后,当年组织了评议会,从全校每5名教授中选举评议员1人,校长为评议长,评议会是全校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决定学校重大事务(包括各种章程条令的审核、学科的废立、教师学衔的审核、学校经费的预算、决算等)。接着又组织各门教授会,分管各门教务,规划本学门的教学工作。新的管理体制的建立,有力地改变了京师大学堂遗留下来的封建衙门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体现了蔡元培教授治校、民主管理的思想,其意在把推动学校发展的责任交给教授,让真正懂学术的人来管理学校,从而有力地促进学校的蓬勃发展。通过建立评议会和教授会制度,北京大学从一个被少数官僚支配的官吏养习所转变为由学术群体控制的高深学术研究机构。
继北大改革这一中国大学发展高潮之后,清华大学的维新之举代表着中国大学发展的又一高峰。苏云峰先生曾指出,真正落实教授治校的精神,足以作为我国高等教育典范的是1926年起至抗战时期的清华大学[22]。1926年4月清华大学颁布了《清华学校组织大纲》,它对于日后清华大学的权力格局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大纲规定了两个重要的权力机关——评议会和教授会,其中,对教授会权力的规定超过了1924年《国立大学校条例》所赋予的范围。为了清晰了解此时清华大学教授享有的治校权力,特将这两个机构的组成和职权分列于下。
教授会:由全体教授及行政部门主任组成,以校长为主席、教务长为副主席,职权有:①选举评议员及教务长;②审定全校课程;③议决向评议会建议事件;④议决其他教务上的公共事项;⑤讨论决定由评议会以2/3通过提出对本组织大纲之修正案。
评议会:由校长、教务长及教授会互选的评议员7人组成,校长为当然主席,职权有:①规定全校教育方针;②议决各学系的设立废止及变更;③议决校内各机关的设立废止及变更;④委任财务、训育、出版、建筑四种常设委员会的委员;⑤审定预算、决算;⑥授予学位;⑦议决教授、讲师与行政部门各主任之任免;⑧议决其他重要事项[23]。(www.xing528.com)
从评议会的成员组成和职权规定可知,教授代表几乎掌握了全部校政,包括教育方针、学制、规章、财政、学位授予和人事等项。评议会可看成是教授会的常设机构,教授会选举评议会的教授代表,评议会的很多决议要先征取教授会的意见。
南开大学则在五四运动的影响下制定了“校务公开、责任分担、师生合作”的学校组织管理基本原则。
校务公开指的是:“学校一切事,不是校长一人号令,应大家共同商量,所以要大家同负责任。有了此种力量,才能一致的奋斗。”为了实现校务公开,南开大学做到了学校工作计划公开,财政公开。这一方面增加学校政策的透明度,使学校事务公之于众,校长不专断独行,另一方面也调动了学校全员的积极性,树立主人翁意识,达到学校事务人人关心,集体共商,群策群力,同心同德管理学校的最终目标。
另外,为了实现责任分担和师生合作,南开大学还特别成立了师生校务研究会和大学部评议会,实行民主式的教授治校。建立由教职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师生校务研究会”,按期召集会议,讨论师生所提出的有关议案,以“促进校务之进行,谋感情之联络”。后来又分“议案”、“理由”、“办法”等项印制建议书数千份,发给学校师生员工,“以求收集思广益之功”。成立大学部评议会,由校长、教务主任、各科主任、教授会议代表及教职员代表组成,负责评议本校的方针、政策,规划校内组织,筹划和合理使用学校经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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