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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党三代主要领导人反腐倡廉的理论

时间:2023-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他在反腐倡廉的理论创建和实践斗争中作出了重要贡献。毛泽东认为,反腐倡廉斗争关键在于治本,所以十分强调思想教育的重要性。由于各种原因,毛泽东反腐倡廉理论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问题或错误。

我党三代主要领导人反腐倡廉的理论

二、我党三代主要领导人反腐倡廉的理论[31]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作为我党三代主要领导人,在带领全党、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始终把反腐倡廉这一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当做治党治国的基本国策。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理论,开始于毛泽东,丰富、完善、发展、创新于邓小平和江泽民。学习、研究他们反腐倡廉的基本理论及思想,对于今天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更好地认识腐败、遏制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毛泽东廉政建设思想

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过程中,反腐倡廉是毛泽东的一贯原则。他的这一思想形成于革命战争年代,并不断得到发展。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如何巩固政权、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如何预防腐败的产生和蔓延等现实问题,毛泽东反复告诫全党,务必廉洁奉公,力戒腐败。他在反腐倡廉的理论创建和实践斗争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1.反对贪污和浪费,充分认识腐败的危害性

毛泽东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政息朝亡的历史规律中,深刻认识到了腐败的危害性。早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时期,他就将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为共产党人的本质,倡导厉行节约,反对贪污和浪费。他指出:“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32]他认为,要使共产党人永远保持廉洁奉公的本色,就“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33]。延安整风运动期间,他将郭沫若的历史论文“甲申三百年祭”规定为学习文件。在全国解放战争即将结束,胜利在望之际,针对共产党执政后,部分党员干部有可能腐败不洁的问题,他指出:“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34]因此,他号召全党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防止腐败和骄傲,以接受执政的考验。新中国建立后,他更加重视反腐倡廉,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作为全党的一件大事来抓。他认为,党内腐败分子是“喝工人阶级贫下中农血的资产阶级分子”[35]。为此,他亲自批准处决了曾为革命立下战功的腐败分子刘青山、张子善。他主张肃清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在《共同纲领》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36]

2.建立各级监督机构,让人民来监督政府

毛泽东十分重视建立和健全党内监督机构。《共同纲领》第19条规定:“在县市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内,设人民监察机关,以监督各级国家机关和各种公务人员是否履行其职责,并纠举其中之违法失职的机关和人员。人民和人民团体有权向人民监督机关或人民司法机关控告任何国家机关和任何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37]1949年11月,经毛泽东提议,中共中央成立了以朱德为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接着,全国地方县以上、军队团以上各级党委均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毛泽东又决定成立具有更广泛权力的各级监察委员会。至此,我国基本上形成了以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检查为主、与国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的监察检查相互配合的监督体系。毛泽东强调要加强群众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早在1945年7月,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先生提出的共产党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问题时就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能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38]为此,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健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使人民真正拥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的选举、监督、弹劾、罢免等权力。毛泽东更重视舆论监督和人民来信。1950年,中共中央决定,在报刊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于大量的人民来信,毛泽东不但亲自阅读、处理,而且要求各级信访机构认真、恰当地处理,满足群众正当、合理的要求,有效地改善了干群关系。此外,毛泽东还领导创立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确立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

3.开展群众运动,发挥榜样作用,打击腐败分子

毛泽东很重视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来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因此,在历次群众运动中,都把群众的积极参加和坚决支持放在首位。1942年开展的延安整风运动,具有深远的意义。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开展的“三反”运动,更是沉重地打击了腐败分子,教育了大多数干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毛泽东认为,反腐倡廉斗争关键在于治本,所以十分强调思想教育的重要性。他指出:“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39]他重视榜样的感召力,认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号召全党向白求恩张思德等学习,做一个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和有益于人民的人。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又先后发出向雷锋、王进喜、焦裕禄等代表学习的号召,指出:“应将各地典型的好人好事加以调查分析表扬,使全党都向这些好的典型看齐,发扬正气,压倒邪气。”[40]他用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来教育、影响党员干部和群众。毛泽东还特别强调党员干部的自律作用,认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上一个共产党员”[41]

由于各种原因,毛泽东反腐倡廉理论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问题或错误。如,强调通过思想道德教育、榜样的示范作用、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就能有效地防止、消除腐败现象,忽视了民主法制这种客观制约机制的建设;把反腐败当成是两个阶级之间斗争的表现,确立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指导思想;他因对党内情况估计不正确,把反腐败寄希望于群众运动,结果却适得其反,“文化大革命”就是最深刻的教训。

(二)邓小平反腐倡廉理论

邓小平作为我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针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新形势,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理论。对反腐倡廉斗争的特点、作用、地位和任务,腐败现象产生蔓延的原因、根源,我党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原则、途径和手段等问题都作了全面、系统的论述,形成了完整的邓小平反腐倡廉的思想理论体系

1.必须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腐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随着社会转轨变型的加快,党内、政府内消极腐败现象逐渐增多。因此,在改革开放的初期,邓小平就提出了开展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斗争。他严肃指出:“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少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贪污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都不止是什么‘万字号’。有些是个人犯罪,有些是集体犯罪。”[42]各种腐败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威望,尤其是对我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的改革开放事业构成了巨大的危害。不坚决刹住这股腐败之风,“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43]。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再次指出:“开放以后,一些腐朽的东西也跟着进来了,中国的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丑恶的现象,如吸毒、嫖娼、经济犯罪等。”并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44]腐败是与我党的性质、地位和历史使命根本不相容的。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坚决打击以经济犯罪为主的腐败行为,是保持我党先进性、纯洁性而必须开展的一项长期斗争。

2.反腐倡廉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经济建设服务

经济建设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中心地位,是邓小平在总结了大量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正确结论。他认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经济建设是大局,反腐倡廉斗争要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的提高,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目前社会上那些消极的现象也必然会逐步减少并最终消除。总之,我国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就是一心一意地搞四化建设。”[45]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反腐倡廉斗争,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反腐倡廉斗争要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不能冲击经济建设。为了更加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斗争,邓小平坚持把“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作为党在新时期的一项重要方针。“我们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对照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朗更加获得人心。”[46]邓小平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开展反腐倡廉斗争,深刻地揭示了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必须同步发展的内在规律。只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才能最终达到逐步遏制和消除腐败现象的目的。这样,中国“前进的步伐会更稳健,更扎实,更快”[47]。在反腐败这一重大问题上,邓小平摒弃了历史上将其等同于阶级斗争的做法,实事求是地界定了反腐败的性质和功能,即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是邓小平在我党反腐倡廉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依靠人民群众,抓大案要案,开展反腐倡廉斗争

邓小平认为只有通过思想教育,才能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自觉抵制腐败的能力。他多次指出,要加强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信念等教育,特别提出要对全体人民进行艰苦奋斗的传统教育。因为:“提倡艰苦创业精神,也有助于克服腐败现象。”[48] “要把我们的军队教育好,把我们的专政机构教育好,把共产党员教育好,把人民和青年教育好。”[49]从而真正做到防腐拒变。邓小平认为,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反腐倡廉斗争不能搞群众运动。不搞群众运动并不是说不依靠群众,不走群众路线,相反必须发动、依靠人民群众,这是我们克服、战胜困难,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根本保证,是促进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这是邓小平在我党反腐倡廉理论上的又一突破。他多次强调,反腐倡廉一靠人民,二靠自己。人民是党的力量源泉,而自己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自身建设是决定性的因素。“对贪污、行贿、盗窃以及其他乌七八糟的东西,人民是非常反感的,我们依靠人民的力量,一定能够逐步加以克服。”[50]据统计,在我国反腐败斗争中,有80%以上的线索是人民群众提供和举报的。这充分说明了群众是反腐倡廉斗争的主力。邓小平认为,反腐倡廉斗争要突出重点,抓大案要案。“惩治腐败,至少抓一二十件大案,透明度要高,处理不能迟。”[51]“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52]以真正达到教育大家,威慑腐败分子的目的。

4.加强法制,健全民主,强化监督机制

法制建设是反腐败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邓小平认为,反腐败,既要靠教育、监督和打击,更要靠法制。在我党的历史上,邓小平最早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治腐的思想和原则,并从理论到实践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这是邓小平在我党反腐倡廉理论问题上的又一贡献。针对我国长期以来法律不健全的客观情况,邓小平反复强调要完善法律,依靠法制来解决腐败问题。他指出,一个国家的稳定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威望上,是很不正常的,也是靠不住的。只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才是反腐倡廉斗争最有效的保证。“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53]他明确提出,坚持发展民主和法制是党和国家坚定不移的方针。“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54]实践证明,民主与法制的健全,对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具有很重要的作用。邓小平认为,反腐倡廉斗争还必须强化监督机制。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55]。监督是多层次、全方位的。首先,是强化党内、党外监督。通过各级监督机构和各种法纪、法规,在维护公民正当权利的同时,加强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发生权力腐败。其次,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等方式,让群众对领导干部监督。要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让党员干部接受群众的监督。“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化、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检举、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56]再次,是舆论监督。社会舆论具有公开、及时、灵活等特点,在监督中起着独特的作用。

(三)江泽民反腐败思想

江泽民在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社会转轨变型速度加快的关键时期,以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科学态度,在进一步发展毛泽东、邓小平反腐倡廉理论的基础上,把反腐倡廉斗争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通过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等综合治理,努力铲除腐败现象,在反腐倡廉斗争的理论、方法、机制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创新。

1.反腐倡廉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的政治斗争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腐败现象在公共权力部门迅速蔓延和日益增多,涉及的范围广、影响大,尤其是大案、要案和高级干部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江泽民一针见血地指出: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虽然腐败是一种很复杂的社会现象,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但是“如果听任腐败现象发展下去,党就会走向自我毁灭”[57]。所以,“反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的政治斗争。”全党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既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又要有现实紧迫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的斗争。江泽民强调,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心,全党全国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不能干扰这个中心。同时反腐倡廉的斗争不搞群众运动,更不搞人人过关。

2.把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风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

江泽民认为,反腐败斗争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重大问题。共产党代表了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为人民谋利益的宗旨。如果不能有效地制止腐败,就会严重影响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动摇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心及信心。因此,江泽民把从严治党作为新时期党风建设的重点来抓。他高度重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强调要进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深入开展“三个代表”的思想教育活动,用政治、经济、法律、舆论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坚持教育与管理、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坚决改变党内存在的纪律松弛和软弱涣散的现象。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模范,带领群众同腐败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3.加快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治腐,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江泽民认为,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也会给腐败现象滋生以可乘之机。因此,他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58]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加快了立法步伐。人大、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制度。颁布实施了《行政诉讼法》《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条例。建立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制度。一个以宪法为基础、包括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在内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加速建构并不断完善,初步改变了过去那种无法可依的局面,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反腐倡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反腐败还必须加强、健全党内监督。江泽民指出,反腐倡廉斗争要加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党员及党员干部的监督。特别要在执法部门和掌管人、财、物等关键岗位上建立防范约束机制。他强调,党员和党的干部,要按照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对照检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规范行为,严于律己。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刻牢记肩负的历史使命和责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只有在党内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才能更好地消除腐败。

4.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

江泽民认为,要有效地打击腐败分子,必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他指出,官吏的腐败、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滋生和助长其他腐败的主要原因。如果不打击司法腐败,就会引起查处腐败不力等连锁反应,司法也就失去了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的特殊功能。贪官污吏当道,必然会造成滥用权力的恶性循环。因此,首先要打击和刹住官员腐败、司法腐败,这是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同时,要建立和健全对政法机关、执法人员的监督机制,加强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培养、提高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他们能做到严明、公正执法,廉洁奉公,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他还指出,要突出重点,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于那些在全国、在本地影响大的案件,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遇到多大阻力,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江泽民认为,要切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的斗争,必须全面落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人要亲自抓,重大问题要亲自解决。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形成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斗争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挂帅,党政同心同德。要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认真做好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领导干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全面负责,自觉解决好存在的问题。通过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评价机制和惩戒机制的有机结合,真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落到实处。

(四)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代领导集体的反腐败新思路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中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59]。这一论述阐明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

1.全面提升反腐败的地位

“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把反腐败斗争作为“政治任务”,将反腐倡廉工作提升为“反腐倡廉建设”,并且作为党的建设的内容之一确立起来,给了反腐倡廉一个全新的定位。党的“十六大”后,将过去的坚决反对腐败改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并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60]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从“政治斗争”到“政治任务”,表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已进行我党反腐败建设的重大战略调整,表明反腐倡廉已不仅仅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阶段性的斗争,而是一项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一定时期的政治任务。反腐败的意义更加重大,层次也更高,上升到了党建的高度。胡锦涛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概念,并将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这一论述意义十分重大:一是明确了反腐倡廉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二是指明了反腐倡廉重在“建设”;三是突出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四是明确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做到三个“更加注重”。反腐倡廉由“工作”成为“建设”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的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建设的内涵、拓展了党的建设的领域。“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表明党中央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了更广领域、更高层次来谋划和部署。

2.大力丰富反腐败的手段

一是更加注重治本,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廉政文化”首次出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不仅表明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决心,更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力图从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并诉求于文化和教育手段的新理念。彰显出党中央正在全方位拓宽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和构建一个日趋完善的反腐倡廉体系。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拓宽反腐倡廉教育的社会覆盖面,把廉政文化纳入大众文化建设中,渗透到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中,贯穿到国民教育的整个过程中,逐步使每个公民认识到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责任和义务,在全社会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舆论氛围,营造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是更加注重预防,建立权力运行有效监控机制。首先,适应形势提出理论。党的“十五大”在理论提法上还是要“反对腐败”,党的“十六大”则首次提出了要“反对和防止腐败”,反腐败从单纯的“惩”,转到了“惩”、“防”并重,将反腐败工作的重心真正转到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一转变真正实现了源头反腐理论上的飞跃。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2003年12月,中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向全世界做出反腐败的庄重承诺,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历史上一次根本性转折。2005年1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这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做出重大战略决策。其次,根据实际健全机构。2007年9月13日,成立了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再次,注重实效有效监控。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强调“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如中纪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党内询问和质询等制度,以及中纪委和中组部联合在全国各地实行的巡视制度等都在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是更加注重制度反腐,建立反腐倡廉科学制度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果断地将反腐败由“流”转向“源”,由“权力反腐(即领导重视)”向“制度反腐”倾斜。胡锦涛总书记则进一步提出,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61]首先,加快反腐倡廉法制化建设进程,以制度预防腐败。“十六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表现在:以党章为核心、以监督条例为主干,以配套规定和其他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制度体系不断充实。其次,坚持用制度法律法规监督权力运行,以制度惩治腐败。2005年进入了体系反腐倡廉建设。

3.积极创新反腐败的思路

为了从制度上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反对和预防腐败,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一系列反腐败的新思路。一是“三权制约”的结构理论,即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互相协调制约。这就是“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62]二是“三位一体”的监督理念,即党代会年会制、全委会常设制和党代表任期制相结合。就是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在继续“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尝试“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实行代表大会常任制”[63]。要努力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充分发挥党代表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总之,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倡廉的思想既相一致,又各具特色。这些理论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腐倡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是高校廉政建设的理论指导。

【注释】

[1] 晏子春秋校注·内篇·问下第四. 诸子集成(6).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102

[2] 现代汉语词典. 商务印书馆,1983: 70

[3] 陈明央. 关于廉政建设问题研究资料综述. 道德与文明,1992(1)

[4] 常天义,王开业. 高等学校反腐败概论. 哈尔滨: 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7:26

[5] 吴光. 廉政的内涵与中国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 浙江社会科学,2006(5):63

[6] 陈明央. 关于廉政建设问题研究资料综述. 道德与文明,1992(01)

[7] 田淑兰. 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政治基础.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7(3):4

[8] 田豆豆. 湖北数所高校领导因腐败落马 内部集权化成主因. 人民日报,2007年4月17日

[9] 田淑兰. 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政治基础.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7,(3):5(www.xing528.com)

[10] 陈秋平. 校园廉政建设——高校和谐校园的保证.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57

[11] 苏哲,张惠敏. 党风廉政建设是高校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础工程.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6(5):53

[12] 田淑兰. 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政治基础.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7(3):6

[13] 鲍威. 扩招后我国高等教育资金筹措机制研究. 高等教育(人大复印资料),2007(10):41.

[14] 洪可柱. 人大代表洪可柱痛批名校掠夺教育资源. 燕赵都市报,2007年3月4日

[15] 田淑兰. 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政治基础.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7(3):6

[16] 仇毅. 关于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黑龙江高教研究,20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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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1).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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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35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270

[27] 张国安. 制度反腐:列宁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核心的解读. 江汉论坛,2006(6)

[28] 列宁全集(31).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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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列宁全集(42).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197

[31] 王平一. 论我党三代主要领导人反腐倡廉的基本理论. 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6月(3期):9~16

[32]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第1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3]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第1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4]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第4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5] 中央文献研究室.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1册).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

[36] 中央文献研究室.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37] 中央文献研究室.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38] 黄炎培. 八十年来. 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2

[39]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第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0] 中央文献研究室.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

[41]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第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2]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1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3]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4]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5]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6]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7]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8]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9]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0]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1]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2]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3]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4]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3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5]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6] 邓小平. 邓小平文选(第2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7] 中共中央党校.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重要论述.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

[58] 江泽民.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59] 胡锦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党建,2007年11月

[60] 胡锦涛. 十六大辅导报告读本.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61] 胡锦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党建,2007年11月

[62] 胡锦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党建,2007.11

[63] 胡锦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党建,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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