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王阳明观竹
这是关于明代思想家王阳明的故事。明代中期,在我国江南一个大官僚地主的庭院里,有个小亭子,亭子旁边长着一片茂密的竹子。这时,年轻的王阳明伙同一个姓杨的朋友坐在亭前,面对着竹子,全神贯注,目不旁视,静静地体会着关于竹子的道理。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到了第三天,姓杨的朋友累病了,被人抬下去了。王阳明依然面对竹子,静坐体会。第三天、第四天过去了,没有体会出关于竹子的道理来。第五天、第六天过去了,还是没有一点效果。到了第七天,王阳明也病倒了,同样被人抬了下去。面对竹子,静坐七天,关于竹子的道理,是一无所获。
(资料来源:韩承潢.说故事,讲哲学.山西人民出版社,1980年)
[思考讨论]
1.认识是如何反映客观世界的呢?
2.认识的本质是什么?
[案例解析]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认为,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人和动物不同。动物只是本能地适应客观世界,因此,它只能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外界,从而这种反映只能停留在低级的水平上。人不仅能适应环境,重要的是能够改造客观世界,客观世界不仅是人的认识对象,而且首先是人的实践对象。所以,人的认识不限于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外界,而且能够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能动地反映外界,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把握客观外界的规律性。我们说人的认识好像镜子反映外界事物,但与镜子反映事物又有很大不同,镜子只能消极地被动地反映客观事物,而人的认识则可以反映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反映事物的本质。像王阳明那样,在竹子面前静止地观看,只能看到竹子的青枝绿叶等表面现象,而通过变革竹子的各种实践活动,人们就可以逐步了解有关竹子的科学道理。总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两点:一是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能动的反映;二是实践是认识的源泉。
认识的本质是认识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的对于认识客体的选择性反映和创造性重构的意识活动和过程。这样规定认识的本质,突出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反映论。一般说来,认识论是以本体论为基础的。我们对于认识本质的理解和规定,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一般原则或总体精神。尽管现在理论界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有不尽相同的理解和规定,但在肯定其唯物主义立场这一点上是没有分歧的。既然我们肯定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唯物主义,那就必须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总体精神。在认识论领域理所当然地必须遵循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坚持反映论,同时还理应坚持可知论原则。此外,从认识活动的构成要素来看,认识主体的社会历史性、客观存在性,认识客体的先在性、外在性和独立性,也决定了人们的认识活动的反映特性。作为意识的活动和过程,认识活动总是遵循着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认识路线,因此,“反映说”真切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论原则,又坚持了可知论立场。(www.xing528.com)
第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反映论。我们知道,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人们总是有意识地选择那些与其实践活动密切相关的认识客体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正是这种有意识的选择,使得外在的客体成为了现实的认识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讲,是实践决定认识客体。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能改变客体的先在性和外在独立性。此外,人们总是在实践活动中实现着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的。在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的双向交流过程之中,形成了主体与客体之间改造与被改造、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以及人们的价值关系、审美关系,使得人们的劳动对象、实践对象构成了人们生活世界、意义世界、价值世界的一部分。正是这样丰富的新鲜内容,使得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关系,超越了简单的认识与被认识关系,而具有了能动的、革命的、主体创造性的属性和意义。
第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辩证的反映论。同是反映论,但马克思主义反映论有别于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我们知道,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是机械直观、消极被动的反映论。它仅仅看到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之间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把认识活动解释为类似镜子映物式的反映。而奠定在实践基础之上的唯物主义反映论,则将认识活动看成是辩证的发展过程,是“能动的反映”,是主体积极主动的、能动的反映,是包含着意识的选择、建构、重构、创造等功能的反映,是观念的概念王国对于认识客体的揭示。因此,选择、建构、创造都是主体意识的能动作用的表现,都体现了认识主体对认识客体的一种积极的、主动的反映。这样的规定,体现了认识活动的辩证法。
第四,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创造性反映论。认识是一项创造和求新的再创新活动和过程。认识不仅是反映,更是创造;不仅是求真,更是求新、求美、求利、求圣。然而,人们变革现实的物质力量,既体现着人们对于客体的认识成果,亦渗透着人们的主观愿望。认识主体的理想、信仰、信念、信心形成为实践意识,体现在主体的实践目的、实践对象、实践关系、实践方式、实践过程、实践行为之中,意识的能动性形成了认识主体的实践方式、认识方式。
[学习建议]
1.本案例适用于第二章第一节关于“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的辅助教学。
2.案例描述了王阳明观竹的故事,说明认识的本质是认识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实现的对于认识客体的选择性反映和创造性重构的意识活动和过程。
3.建议进一步阅读:
王天思:《理性之翼:人类认识的哲学方式》,人民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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