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内对新自由主义的态度大致可以分为4类:(1)全面否定。对新自由主义在我国的传播持强烈的批判态度,更坚决反对借鉴新自由主义。(2)极力鼓吹。极力鼓吹、推崇新自由主义,其代表性人物是极少数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他们在部分青年学生中具有相当蛊惑力;他们还企图利用照抄照搬来的新自由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影响政府决策。(3)只介绍不分析、不判断。不重视对新自由主义本身的研究,也较少考虑新自由主义者的政治倾向,着重把包括新自由主义在内的西方的学术理论介绍到我国来。(4)批判地吸收、借鉴。既不全盘否定新自由主义,也不主张照抄照搬新自由主义,而是力图根据我国实际,对新自由主义特别是对其经济学理论进行分析和研究,积极吸收其中可供我国改革开放借鉴、参考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发展。
对新自由主义的正确态度应该是:
(1)作为学术理论的新自由主义同新自由主义政治化的“华盛顿共识”不能相等同。
新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经济学思潮和理论,是在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和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创始人是亚当·斯密,这一理论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其中不乏科学成分,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因此,不能将作为资产阶级经济学理论的新自由主义,同美国政府为适应国际垄断资本扩张的需要,将新自由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化、政治化和范式化的“华盛顿共识”相等同。
但是,即使对于作为经济学思想和理论、对市场经济运作具有参考价值的新自由主义,我们也要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批判性地借鉴和利用。
(2)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值得深入研究和借鉴。
关于市场是有效配置资源机制的观点。它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现代货币主义等学派主张减少政府干预,压缩政府开支,提高政府效率的观点,值得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借鉴。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通过宏观调控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理论。现代货币学派、理性预期学派和供给学派对此均有许多论述,这对我国进行同类操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于加强法制和使政府行为纳入法制轨道的观点。法制与市场经济是一对孪生兄弟。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发展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
关于尊重人权和人的自由发展的主张。人权和人的自由发展问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与资产阶级人权观具有本质区别,社会主义应当比资本主义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权和人的自由发展,我们应理直气壮地高举保护人权的旗帜。
(3)对新自由主义中必须加以批判和坚决抵制的内容。
新自由主义作为国际垄断资本的思想理论体系,从本质上说,是维护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反对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的。对此,我们不能没有清醒的认识。新自由主义理论体系中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对之应持批判态度:
对将新自由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化、为国际垄断资本扩张服务的“华盛顿共识”,我们必须坚决反对和抵制。
关于绝对自由化。新自由主义所主张的自由化,主要是指金融自由化、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等,这实际上是对经济弱势国家的经济主权的弱化。对此,我们既要遵守WTO的规则和我国的有关承诺,最大限度地把握机遇,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同时,又要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特别是对金融自由化持谨慎态度,以维护国家的经济独立和经济安全。(www.xing528.com)
关于全面私有化。这一点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是无法实现的,它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就越需要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物品。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流通,不可能建立在纯粹的私有制基础上,有些必须建立在公有制(国有制)基础上。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不可能全盘私有化,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关于全面市场化,反对政府干预。实践证明,即使资本主义经济运作,也不可能全面市场化,不要政府干预。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必须利用财政、金融等经济手段,以及指导性发展规划等措施,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关于全球一体化。新自由主义的全球一体化,是国际垄断资本统一全球的制度安排。但实际上,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仍将处于“一球两制”,即资本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斗争、合作、相互影响的共处时期;在这个时期,资本主义将长期居于优势地位。在此背景下,我们参与经济全球化,要高度警惕“全盘西化”,以免落入“全球一体化”陷阱。
(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新自由主义研究”课题组.新自由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03年第6期)
[思考讨论]
1.在目前我国对待新自由主义的四种态度中,哪一种是正确的态度?
2.为什么对待新自由主义应该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
[案例解析]
1.目前我国对待新自由主义有四种态度,其中主张全面否定的态度、极力鼓吹的态度和只介绍不分析、不判断的态度都是错误的,不符合辩证法的。只有主张对待新自由主义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才是正确的。这种正确态度对待新自由主义既不全盘否定,也不照抄照搬,而是力图根据我国实际,对其经济学理论进行分析和研究,积极吸收其中可供我国改革开放借鉴、参考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发展;同时对其错误的观点进行批判。
2.唯物辩证法的科学否定观是建立在对肯定和否定辩证理解的基础上的,是观察和分析一切问题的方法论原则,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批判的、革命的本质。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就要从实际出发,具体分析,不能对事物持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的态度。对新自由主义的正确态度是,区分作为学术理论的新自由主义和作为国家意识形态化了的新自由主义。即使对作为一种经济学思潮和理论的新自由主义,也应该对此批判地批判和分析,然后决定取舍。
[学习建议]
1.本案例适用于第一章第二节关于“辩证的否定”的辅助教学。
2.本案例介绍了现在国内对新自由主义的几种态度及正确的态度,告诉我们,对待新自由主义,应该辩证地否定,批判地批判和分析,然后决定取舍。
3.建议进一步阅读:
张晓红、梅荣政:《新自由主义思潮》,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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