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农民工数量已超城镇居民构成的传统产业工人
据中宣部理论局组织编写的通俗理论读物《理论热点面对面2006》介绍,中国农民工的数量,已超过了传统上由城镇居民构成的产业工人,使中国产业工人队伍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农民工是“农民”和“工人”的结合。那么,农民工究竟该姓“农”还是姓“工”呢?这一读物在回答此问题指出,必须从农民工队伍自身的发展变化中去寻找答案。
20多年来,农民工队伍本身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一部分亦工亦农的季节工外,绝大多数进城就业的农民工与土地之间已没有劳动和收入上的关系。他们长期在城市就业,取得工资收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并在很多行业已占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的调查,农民工已占企业员工总数的近60%。
2003年9月召开的中国工会十四大提出,“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和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加入工会被首次写入这次大会的报告。2004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第一次明确认定“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本读物指出,把长期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确认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壮大了工人阶级队伍,有助于增强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对新生社会阶层的凝聚力。同时,它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消除对农民工的社会偏见和歧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问题的最终解决,进而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农民工’,这一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这本读物如是说。
(资料来源:中国农民工数量已超城镇居民构成的传统产业工人.中新网,2006年8月4日)
[思考讨论]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阶级队伍发生了哪些深刻变化?
2.你如何看待农民工?农民工是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力量?(www.xing528.com)
[案例解析]
1.农民工是指农民户籍身份还未能得以转换,而又常年或大部分时间在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被雇佣群体。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农民工开始涌现。在2003年举行的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首次提出“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农民工大体可被分为两类:一是离土离乡的农民工,他们在城市的厂矿、机关、商业、服务行业劳动;二是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在本乡本村的乡镇企业或在附近城镇的工厂、商店、机关劳动。从劳动关系上讲,这两种农民工都应该属于工人阶级。
2.我国农民工作为时代的一个新兴社会群体,虽然在户籍上还归属于农民,但他们现在所从事的职业已经与现代化大生产紧密联系在一起了,已经具备工人阶级的本质属性和特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正同城镇工人一样成为现代社会化大生产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这充分表明,农民工这一群体已开始成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的先进阶级,无论是外在表现形式还是内在本质要求,它都符合工人阶级形成和发展的一般历史规律,已经具备了工人阶级的一切本质特征。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工人阶级作为一个阶级,队伍壮大了,素质提高了,作为领导阶级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主力军,其地位和作用得到了与时俱进的发展,在整体上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因此,他们包括农民工在内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力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学习建议]
1.本案例适用于第十四章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依靠力量”的辅助教学。
2.通过本案例的教学和讨论,让学生了解随着时代的发展,工人阶级内部结构也会随之发生些许变化,而“农民工”就是这种变化的产物;中国工人阶级的内部结构的变化并没有改变其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工人阶级始终是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
3.建议进一步阅读: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干部群众关心的25个理论问题》,学习出版社,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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