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学校运行的机制与体制的区别
就体制与机制的一般关系而言,有学者认为:“机制是体制的内在属性,是体制的基础……而体制是机制的物质载体,没有体制,则不可能形成一定的机制。”[6]一般认为,事物的内在属性指的是事物的本质,如果在这一点上不存在分歧的话,那么,“机制是体制的内在属性”这一观点,就可以理解为“机制是体制的本质”。如此说来,机制与体制的关系就成了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如果真是这样,根据“事物的现象表现为千差万别,而事物的本质则只有一个”的哲学原理,那么,“机制是体制的内在属性”的观点,就无法解释不同的体制一定会有与之相对应的机制这一现象。就像砖是房子的基础一样,当某种机制被理解为某种体制的基础时,机制就成了先于体制的东西了,这显然不是事实。在社会活动范畴内的任何体制,都不是社会活动本身,它是确定社会活动所涉及的各种主体与主体,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的一种制度性安排的存在形式,这种形式不可能是物质性的东西,所以,体制无论如何也成不了机制的物质载体。尽管“没有体制,则不可能形成一定的机制”的说法是正确的,但这一说法并不能说明机制与体制有何区别。
从一般意义上讲,制度和体制都是社会活动(实践)的制度性基础,都是社会活动的规范形式。制度规定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企事业单位)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社会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体制则规定这种关系的表现形式。制度和体制本身不是社会活动,但是,它们是社会活动的制度性条件,这种条件使社会活动朝着一定目标迈进,对社会活动有着重要影响。制度和体制必须与社会活动相结合才有意义,这种结合的方式和过程,是体现制度和体制的社会活动的方式和过程,是体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组织(企事业单位)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组织与社会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及其形式的社会活动的方式和过程。从社会活动内在的要素上看,社会活动的方式和过程,就是社会活动要素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和过程,就是机制。一种制度可以采用不同的体制。例如,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过去采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现在采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种体制可以采用不同的机制。在我国现阶段,企业公有制可采用国家控股的股份制经营方式,也可采用社会控股的股份制经营方式,企业非公有制可采用股份制经营方式,也可采用非股份制经营方式。这表明,体制是机制的制度形式,机制是体制的社会活动方式和过程,也就是体制的实践方式和过程。(www.xing528.com)
高等学校运行体制,作为高等学校运行制度的表现形式,它以制度为内容。制度靠体制来表现,体制随着制度的变化而变化。高等学校运行制度可以采用有不同的运行体制。例如,在我国,高等学校运行的社会主义制度,过去采用的是高等学校运行的社会主义计划体制,现在采用的是高等学校运行的社会主义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体制。
高等学校运行体制是高等学校运行机制的制度形式,这种制度形式就是高等学校运行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形式。而高等学校运行机制则是高等学校运行体制的实践方式和过程。同一运行体制,可以采用不同的运行机制。例如,高等学校运行的计划体制,规定高等学校招生主体与招生对象之间的供求关系形式是计划招生形式,这种计划招生形式如果不能付诸实践,它就失去了意义。计划招生形式与实践的结合方式和过程,就是体现计划体制的机制。就此而言,计划招生形式的实践方式和过程,就是计划体制与招生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和过程,就是体现计划招生形式的实践方式和过程,就是高等学校招生主体与招生对象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方式和过程。计划招生形式的实践方式,可以是以学生的高考成绩为录取标准的招生实践方式,也可以是以学生的高中成绩为录取标准的招生实践方式,还可以是高考成绩与学费适当替代的招生实践方式。这种招生实践方式的不同,实际上是招生主体与招生对象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方式的不同。不同的实践方式,可能引起招生主体与招生对象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环节发生变化,从而使得这种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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