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生命之链
一、案例呈现
2009年10月24日,一个普通的周末。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广电本科5091班和5092班的同学们起了个大早,这些大一的学生进校才一个多月时间,平日里难得有机会集体外出,一个多星期前他们特意策划了这次秋游野炊。
姜梦淋是5091班班长,这个19岁的河南新乡女孩联合两个班的班委组织了这次活动。出发前一天,姜梦淋和几个同学到超市买了羊肉串、小馒头以及一些蔬菜,细心的同学还拎回了几瓶可乐,一切都井然有序。
24日早上9点,40多名同学肩背手提,浩浩荡荡地上了公交车,向早就选好的野炊地点——万寿宝塔下的长江江堤进发。深秋的古城阳光普照,宽阔的江面波澜不惊,低飞的水鸟时不时掠过江面发出清脆的啼叫,同学们沉浸在眼前的美景中。调皮的同学还把手伸到江水里,摸起一个个圆圆的鹅卵石,向不远处的水面丢去,溅起的水花飞到了不少同学的身上,一时间打闹声一片。见此场景,姜梦淋有些担心,反复叮嘱同学们不要玩水。下午两点,带去的食物差不多都被“消灭”了,收拾好现场,同学们开始自由活动。姜梦淋和班上的几个同学找了块干净的草地,悠闲地聊起天。
“救命啊!”下午2时20分左右,一阵急促的呼救声传来。姜梦淋和同学们循声望去,只见两个少年从距岸边不远的江中小沙丘上失足落水,渐渐漂向江心。
姜梦淋还没有回过神来,身边已经有人冲了过去。跑在最前面的是17岁的李佳隆和20岁的徐彬程。两人没来得及脱下衣服,就跃入滚滚江水之中。随后,张荣波、方招、龚想涛等人也跳进水中。此时,城建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大一学生陈及时也听到了呼救声,跃入江中奋力游向落水少年。
李佳隆和徐彬程入水后,直接游向离岸最远的落水少年,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少年得救了。
但湍急的暗流将一些本来水性就不好的学生置于危险的境地。水性较好的徐彬程见状又返回江中,拉起一名不相识的同学奋力游向岸边。而从河湾对面游过来的陈及时,被漩涡一下子卷到江底。
几乎是同时,岸上不会游泳的同学迅速手挽手组成“人链”,向江中延伸,试图救起离岸较近的落水少年。本来姜梦淋和另一名女同学处在“人链”的最前面,但19岁的何东旭立刻把她们换了下来。
突然,“人链”断裂了,位于前端的9名同学齐齐落入江中。
正在这时,3名冬泳的荆州市民闻声赶到,与岸上的同学一起陆续救起6名落水大学生。然而,何东旭、方招和陈及时却沉入滚滚江水之中……
2009年10月28日10时,为救落水少年英勇牺牲的3名大学生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的追悼会在湖北省荆州市举行。庄重肃穆的灵堂里黑纱低垂,在淡黄色菊花的掩映下,3名年轻大学生灿烂的笑容宛如生前。万余名学生、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自发赶来送英雄最后一程……几天来,长江大学15名学生结“人链”救人的英雄事迹在神州大地引起强烈反响,3名牺牲大学生的事迹更是感动了无数人。
——http://baike.baidu.com/view/2958519.htm
二、视角广场
观点一:感动中国推选委员会委员这样评价他们:
刘姝威:“他们用19岁的肩膀铸造生命之梯,他们的行动体现了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涂光晋:“三个年轻生命的逝去和两个孩子的生还,并不是简单的生命风险交换,而是在修复和重构着健康社会应有的道德基石。”
杜玉波:“他们纵身一跃,画出了人生最壮丽的弧线,他们奋力一举,绽现出生命最高尚的光芒。他们用青春传承了见义勇为,用无畏谱写了一曲英雄的赞歌。”(www.xing528.com)
阎肃:“挺胸踏浊浪,何惧生与死。至今江水上,清风满襟袖。”
观点二: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在“学习长江大学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先进事迹”座谈会上指出:陈及时、何东旭、方招等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英雄壮举,感人至深,可歌可泣,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充分体现了当代大学生的优秀品德和崇高境界。他们是大学生群体的优秀代表,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英雄,是全国广大青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学习的楷模。这个英雄集体,向人们展现了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展现了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广阔胸怀;展现了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展现了不为名利、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这个英雄集体的撼人壮举,感动了国人,照亮了人心,温暖了社会。
观点三:不赞成大学生这么做。我们应该认识到水中救人是一件难度非常大、危险性非常高、需要通过专门训练掌握专门技巧才有把握做成功的事。可现实中普遍的观点认为水中救人是普通会游泳的人就能做的事,因而也是遇见了就必须做的事,不做就要遭受道德谴责,这是错误的观念。普通人冒险下水救人,一无训练二无器械,对此,如果不制止,反而唱着高调鼓励,这就太残忍了。我呼吁全社会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下水救人的难度和危险,与当年反思救火少年赖宁的悲剧一样,要求法律禁止大中小学生下水救人(可以在岸上或船上施救)。
观点四:有网友反驳上述观点,认为不能要求法律禁止大中小学生下水救人。
难道说谁下水救人了,上来就罚他款?只能说不提倡,更不鼓励,绝对不能说禁止。对于法律来说,所要禁止的事情一定是违背公序良俗的,并有相应处罚方式的,对于这样的善行,只能出于保护的目的不加以鼓动渲染,绝对不能声色俱厉地禁止。尤其是在世风日下的今天,你的提议更显得可怕。
观点五:每一次报道学生救人时都以见义勇为的词来形容,而且每次都是学生付出惨痛的代价。我想应该正确引导救人行为,尤其是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没有保证自身安全的人应引导其不要参与所谓的见义勇为,避免付出更惨痛的代价,特别是在宣传上不要误导未成年人。
观点六:记得初中的时候,见到前面骑车的人掉了一叠钱,后面的人捡走后立刻就往相反的方向跑了,自己还在犹豫是否该大声叫,考虑再三还是默默地离开了。可是当我自己陷入困境时,却那么希望有人来帮助,那种自我的矛盾和懦弱显露无遗。所以,当我看到见义勇为的行为时,除了钦佩更多的是支持,但是我认为还是应该在能力范围内帮助他人,在保证自身的安全下帮助他人。
三、教师点评
临危不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精神无论古今中外都被视为人性美的体现,闪耀着人类道德的光辉。中华民族是一个正直、勇敢的民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精神千百年来已在中华民族心灵深处打上了不可磨灭的烙印。神话传说中的后羿,看见人们受到十个太阳的危害,便独自到山上用弓箭将多余的九个太阳全部射落,这可能就是最早的见义勇为吧。中国古典名著《水浒传》里鲁智深为了帮助受到欺负的卖唱父女,跑到肉铺,拳打郑关西,“该出手时就出手”,虽因此流落天涯而从未后悔,从他身上体现出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精神,也因此受到无数读者的喜欢。在当代,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例子更是数不胜数,雷锋、张华等英雄人物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
大家都记得在2001年9月11日,美国的世贸中心遭到了恐怖袭击,有人说这是美国历史上的国耻日,但也是美国人所体现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勇气日和毫不犹豫帮助他人的牺牲日。里克·瑞斯考拉(RickRescorla)是摩根斯坦利公司的保安负责人,当第一架飞机撞到南塔时,他在44层负责人群疏散工作。当大多数公司雇员离开大楼后,里克·瑞斯考拉决定最后巡查一下办公室以确保没人落在后面。当南塔倒塌时,他死在里面,但他因为拯救了3700名大楼的人员而为人们所敬仰。
这些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都是人们崇拜的英雄。
然而,我们也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路见不平,却袖手旁观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们在乎的是自身的安全和利益,缺乏的是勇气和奉献的精神。道德意味着奉献、牺牲和高尚。如果你不愿意奉献,请不要呼吁社会禁止人们奉献;如果你不能牺牲自己、成全他人,请不要否定有人具有牺牲精神;如果你不能做一个高尚的人,请不要否认人们对英雄的敬仰。
人,永远是社会性动物,一个有着导向的道德必须为每一个社会所必备!这样的道德对于一个社会的价值是巨大的,并和法律一起,构成一套疏而不漏的规则网,让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充分享受团体力量带来的福祉。
四、教学设计
教材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部分重点讲授社会公德的内容和大学生的公德意识养成。长江大学学生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作为一个典型的案例,可以放在“社会公德的养成”中呈现和讨论。具体如下:
教师讲解: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学生公德意识和文明素质有很大提高,近年来涌现出很多先进人物,成为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2009年长江大学15名同学结成“人链”,抢救落入长江的少年,其中三名同学光荣牺牲。他们的事迹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很多人被他们感动着、激励着,但也有不同的声音,认为他们没有救人的能力,不应该莽撞行事。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过,这其实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但又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请同学们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观点。
教师总结:学生的讨论,总结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第一,非常赞成,非常敬佩。见义勇为与一般的助人为乐的不同之处在于,见义勇为者在面临着较大的危险时挺身而出,而其自身往往容易受到人身伤害,如致残,甚至献出生命,所以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现在这个社会还有许多令人汗颜的镜头时有闪现:有人在街上与劫匪搏斗,却没人帮忙,没人报警,看热闹的人倒是不少;孩子掉进了湖中,上百人站在岸上观看而无人搭救;有人要跳楼自杀,围观者不是想方设法施救,反而起哄“鼓励”跳楼者“快跳”,所以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大力提倡见义勇为。第二,见义勇为没错,但不要大力提倡和宣传报道,特别是在见义勇为者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不鼓励他们关荣献身。这种观点我觉得看似非常有道理,是为了每个公民的人身安全,按照有些人的说法就是符合人性的要求。对于这个问题认真分析一下,就觉得有些问题,比如救人是万分紧急的,可能就是几分钟甚至是几秒钟的事情,容不得我们仔细地推敲,如果我们经过理性的思索,最后得出可行或者不可行的方案,那可能悲剧的发生就成为必然了。当然,对于有人呼吁社会应尽快立法来鼓励见义勇为的人,不要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我们是十分赞同的。第三,自己的能力有限,管不了。有多少人见义勇为造成自己利益受损,有的是跟被救者法庭上见,结果还以败诉而告终;有的是献出了生命,给亲人留下了巨大悲痛;有的留下终身残疾,生活贫困。现在这世道说不清楚。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非常自私的,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得失,试想一下,这个社会如果每个人一事当前只为自己打算,那社会的道德体系不就土崩瓦解了吗?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公民,都会被这种舍生忘死、义无反顾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的精神所感动。正是这些平凡的人,用他们无私的爱心构建起我们的和谐社会。他们让我们看到世界是美好的。和平年代,谁是真的英雄?见义勇为者当之无愧,他们是社会的中流砥柱,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榜样。时代呼唤英雄,社会需要英雄,在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更应该传承这种精神,把我们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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