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离婚家庭的家长工作
在当代社会,离婚现象日益普遍,目前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日益上升的离婚率给世界各国都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子女的教育便是其中的问题。孩子是家庭与婚姻的产物,家庭的变化直接关系到他们身心的发展。
班主任如何帮助离婚家庭父母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呢?
一、班主任有责任向离婚父母宣传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使家庭继续承担起监护抚养教育子女的重任
有的父母离婚后,置最起码的社会伦理道德于不顾,只顾追求自己的所谓“幸福”和“美满”,使子女得不到父母的爱,有的甚至连最起码的抚养责任都忘得干干净净。有的新组合家庭的父母对非亲生子女动辄打骂,加以虐待,对孩子心灵造成极大伤害。所以,学校应利用一切机会向家长进行宣传、教育,离婚父母应对子女付出双倍的爱,来弥补因双方离婚而给孩子带来的心灵创伤。特别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家庭解体后,有的单身父(母)常常会产生诸如沮丧、忧郁、悲观、内疚、冷漠、玩世不恭等消极心理,也容易产生消沉、怠惰、狂躁、酗酒、放荡不羁等不良行为。孩子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缺乏关怀,就会怀念离去的亲人,怕触动成人的痛处,怕招惹成人发火,精神紧张,心情忧郁。父母最大的过失莫过于对孩子的不负责任,家庭最大的不幸莫过于孩子教育的失误,而这种失误在一个人一生中很难弥补。个人婚姻的失败只不过是人生道路上的一次挫折,往后有的是选择和弥补机会。因此,学校要劝告离婚父母尽快解除个人的烦恼,加强自身学习,用心塑造孩子。
二、班主任要主动与离婚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好孩子
学校与家庭密切配合,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之一。对离婚家长更应主动配合。调查材料显示:离婚父母中,能积极与教师配合,共同教育孩子的只占27.7%,不能主动与教师配合的占65.1%,根本不与教师配合、不听教师劝告的也有7.0%。而家庭、学校教育脱节,孩子就会在校内外表现不一,而且往往会以校内表现较好为假象,这就给教育造成了困难。所以,学校要督促班主任经常家访,详尽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离婚家庭学生的家境与一般学生相比,要复杂得多,有些情况不是我们从学籍表、与学生交谈中所能了解到的,只有经常家访,才能及时发现情况,并做好相应的教育工作。
作为教师,要尊重离婚的父母双方,面对业已离婚这一事实,与他们分别商讨有关孩子的教育问题,态度要热情、诚恳,使他们感受到学校对离婚家庭子女的重视和关心。如果父母双方都是心平气和的,最好大家能坐下来面对面共同讨论。作为学校应指定专人或专门的机构来抓这项工作。上至校长、教导主任,下至班主任和一般教师,都要关注和研究这类学生的心理特点,探讨对他们教育的规律,帮助他们健康成长。有的学校还专门为离婚家庭子女建立教育档案,作为对他们进行教育的根据和参考。
三、班主任要指导家长处理好亲子关系
离婚家庭子女的亲子关系是一个较现实的严重问题。据调查,他们中间恨父亲的占22.9%,恨母亲的占16.39%,不听父母管教的占34.43%。这种现实给离婚家庭教育和抚养带来了种种困难。学校教师有责任告诉家长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班主任老师首先对孩子的父母提出中肯的建议,希望他们能用一致的口径对孩子真实而客观地陈述他们离婚的原因。这一点要结合孩子的年龄特点和理解能力。孩子还小,道德评价能力还比较差,最好不要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让孩子感到迷惑不解,怎么爸爸妈妈一夜之间成了仇人,父母亲给孩子一个合理的、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解释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双方都是给予孩子生命,养育他、挚爱他的人,不能留给他对任何一方的仇恨情绪,否则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所以,班主任老师要尽量做好孩子父母双方的工作,请他们在这一点上达成共识:让孩子明白,父母离婚并不改变对他的感情与态度,不管父亲和母亲是否与他生活在一起,都不意味着要甩掉他、不爱他,离婚只是父母分开,而双方都依然爱他,使孩子充分获得安全感。
(2)班主任老师还要建议离婚后的父母要经常与孩子联系。班主任老师要做好对孩子拥有监护权的一方的工作,请他(或她)宽容和谅解另一方,允许对方经常来看看孩子,关心孩子的生活。因为孩子与父母是心连心的,亲情是阻隔不断的。如果遇到有关孩子的教育上的重大问题(如升学、转学等),也要建议双方为顾全大局,为孩子着想,能平静地进行讨论,提出意见。(www.xing528.com)
(3)班主任老师还要提醒孩子的父母,别让孩子成为父母竞争的牺牲品。有的孩子的父母离婚后,为了争取孩子的心偏向自己一方,常常争着给孩子买东西、给零花钱等等。由于竞争,父母会惊奇地发现,他们的孩子并不尊重他们、爱他们,只会指挥他们满足他的种种不合理的需要,孩子会变得自私、虚伪、爱撒谎。父母的竞争使孩子成了牺牲品,使孩子心理畸形发展。
(4)班主任老师也要教育孩子尊重自己父母的选择。班主任老师要细心地观察父母离婚的孩子,以“心理换位”的方式体验他们的内心世界,通过各种方式关心他们、爱护他们。让孩子明白,父母虽然分开了,但爱他的心并没有改变。实际上,许多孩子也是在父母离婚后,突然变得成熟与懂事的。老师还应该告诉孩子,父母离婚,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是他们自己的选择,每个人都有权对自己的生活道路作出选择,父母也有他们的难处,作为孩子要试着去体谅、理解和接受,并像以往一样爱父母,尊敬父母。
(5)不要让孩子充当丈夫或妻子的替代角色。离婚后的父母,往往感情上孤独、寂寞,把孩子作为精神上的寄托,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和爱倾注在孩子身上。同时,也常常强烈地希望孩子能陪伴自己、慰藉自己,企图用孩子来充实自己的全部生活。这样做的结果,使孩子养成对父母的过分依赖而无法独立;同时,父母对孩子的感情依赖也越来越重,使孩子感到精神压力,这种精神压力超越了孩子能力所承担的程度,扮演了替代爸爸妈妈的角色。这时的父爱、母爱不是孩子发展的需要,而是为了获得自身的满足去爱孩子,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容易培养出问题儿童。
父母离婚后,应尽早地告诉孩子,他们仍有各自独立的社交生活,并且应各自独立或和其他朋友一起出去散散心,而不要依赖孩子来陪伴自己,并且应试着培养孩子独立的个性和独立的生活。
四、班主任要告诉家长,应积极鼓励孩子参加各种集体活动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往往心情压抑,性格内向,不喜欢社交。家长应鼓励他们参加集体活动,以培养其积极的情绪和良好的性格。孩子和伙伴一起游玩,可以转移一下自己忧伤的情绪。通过参加一些有趣的活动,性格会变得开朗、活泼,如学乐器、学唱歌、绘画,等等。这样,孩子在生活中有了兴趣爱好,有了追求的目标,精神生活充实,就会从消极、悲观的情绪中解脱出来。
五、针对离婚家庭子女特殊的心理特点,班主任应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
离婚家庭的子女不同于一般家庭的子女,由于他们遭受过家庭变化的打击,在思想情绪、行为举止方面往往出现波动和偏差。因此,离婚父母要特别耐心地做好孩子的说理教育,让孩子的思想得到疏导,保证行动的正确方向。首先,要让孩子理解因父母离婚而造成的不利局面,与孩子沟通情感。通情才能达理,这是教育孩子的前提。如果缺少这个前提,孩子则认为父母自身行为有偏差,产生隔阂,情绪对立,对父母的教育采取漠视的态度,使家庭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无法实现。其次,要经常给孩子讲授一些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为孩子的思想和行为立下规矩,让孩子明是非,知善恶,辨美丑,识荣辱,确立自己的行为准则。再次,说理教育的内容要有感染性,以引起孩子情感的共鸣。
离婚父母要正确地运用奖励与惩罚。离婚父母在运用奖惩时,常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把握不好度。有的父母看到孩子取得一点成绩就四处炫耀,求得自身心理平衡,而使孩子滋生骄傲情绪;有的父母则相反,对孩子的期望值过高,一味批评指责孩子,这也不行,那也不是,结果使孩子产生反感,影响教育的可接受性。二是滥用奖惩。有的离婚父母因时间、精力有限,采用以奖惩代替教育的办法。看到孩子有进步、学习成绩好,买这买那;反之什么也不给。这种教育方法短期内似乎有效,长期不仅无效果,而且很有害处。因此,学校要指导家长,对孩子要多表扬、奖励,少批评指责,表扬与批评、奖励与惩罚都要按照一定标准,切忌滥用奖惩,在孩子的心理造成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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