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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与职业道德的分析,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发展

时间:2023-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游牧部落生产的生活资料不同于其他部落,而且数量较多,从而促进了交换的发展,使经常的交换成为可能。男子从事的畜牧业成为谋生的主要手段。专业化意味着一个人将从事某一行业的某一领域,甚至某一环节,以之为职业。职业生活既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又是个体理想与发展的基本条件。

职业与职业道德的分析,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节 职业与职业道德

一、社会分工与职业

(一)社会分工的产生过程

社会分工是指人类从事各种劳动的社会划分及其独立化、专业化,是超越一个经济单位的社会范围的生产分工,包括社会生产分为农业、工业等部门的一般分工,以及把这些大的部门再分为重工业、轻工业种植业畜牧业等产业或行业的特殊分工。社会分工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社会分工,就没有交换,市场经济也就无从谈起。社会分工的优势就是让擅长的人做自己擅长的事情,使平均社会劳动时间大大缩短。生产效率显著提高。能够提供优质高效劳动产品的人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得高利润和高价值。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最深刻的含义就是由社会分工得出的。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提出的发生在东大陆原始社会后期的三次社会大分工,即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商人阶级的出现。

1.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

人类在早期的征服自然过程中,有些部落学会驯养动物以取得乳、肉等生活资料,随着较大规模畜群的形成,这些部落就主要从事畜牧业,使自己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成为游牧部落。游牧部落生产的生活资料不同于其他部落,而且数量较多,从而促进了交换的发展,使经常的交换成为可能。放牧一群牲畜,只需要少数人,于是,个体劳动代替了共同劳动,相应地出现了私有制,家庭也随之发生了变化。男子从事的畜牧业成为谋生的主要手段。男子在家庭中取得了统治地位。后来,农业和手工业也有所发展,谷物成为人类的食物,出现了织布机青铜器,人们开始掌握矿石冶炼和金属加工技术。一切部门生产的增加,使人的劳动力能够生产出超过劳动力所必需的产品。于是战俘不再被杀掉,而被吸收为劳动力,成为奴隶。这样,就零散地出现了奴隶制。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结果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社会分裂为两个阶级: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

2.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于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

铁制工具的使用和生产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使手工业向多样化发展。如此多样化的活动已经不能由一个人来进行了,于是发生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随着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出现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交换的发展,使贵金属成为占优势的货币商品。在社会上一旦出现了货币财富,它便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和重要的生活目的,一些人会想方设法积累财富。在剩余产品逐渐增多的情况下,提高了人的劳动力的价值,在前一阶段还是零散现象的奴隶制,现在成为社会制度的本质组成部分。

3.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在文明时代的门槛

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出现了一个不从事生产只从事交换的商人阶级。他们作为生产者之间的中间人,剥削生产者,并取得了生产的领导权。交换发展的需要产生了金属货币。货币借贷、利息高利贷也相继出现。土地私有权被牢固地确立起来,土地完全成为私人财产,它可以世袭、抵押以至出卖。现在除了自由人和奴隶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间的差别。这是随着新分工产生的新的阶级划分。财富更加集中,奴隶人数增多,奴隶的强制性劳动成为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由于有了阶级对立,于是产生了国家。

恩格斯对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论述,是与他把人类社会划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文明时代的论述相结合的。三次社会大分工发生于野蛮时代的中后期,经过这三次大分工,人类进入文明时代。

(二)职业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加深了人们对社会分工会带来效率方面的认识。从产品的复杂程度上,小到一根绣花针,大到飞机、船舶;从分工范围上,小到作坊,大到国际分工。整个社会随着分工的不断细化,以及分工带来的效率使人们对专业化产生了强烈的倾向。专业化意味着一个人将从事某一行业的某一领域,甚至某一环节,以之为职业。职业是随着社会分工细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人们将自己主要的精力投入到一件事情上的结果。在开始的时候,大部分情况是身兼数职,一方面满足自己生活需要的多元性,另一方面满足自己的多样性。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细化,一方面社会效率提高了,人们专注地做一件事情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另一方面,一个人的某一个兴趣中有太多的工作可以做,无暇在其他众多兴趣中进行充分地展开,职业也就纷纷出现了。

人的社会生活可以分为三大领域,即家庭生活、职业生活和社会生活。职业生活既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形式,又是个体理想与发展的基本条件。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成年公民都应该从事一定的职业。所谓职业就是一个人赖以谋生的社会劳动岗位。从社会角度看,职业是劳动者获得的社会角色,劳动者为社会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并获得相应的报酬;从国民经济活动所需要的人力资源角度来看,职业是指不同性质、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操作的专门劳动岗位。

作为职业,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个是给予就业者合理的报酬,满足就业者的生活需要;第二个是赋予就业者一定的社会角色,使其在履行义务和职责的过程中发展个性和才能;第三个是提供就业者体现个人价值的机会和舞台,使其在工作中赢得尊严、荣誉、声望和影响力,达到自我实现的目的。

在现代社会的前提下,职业具有三层涵义:其一,谋生手段。职业活动最基本的意义就是谋利,获得现金或实物等经济上合理的报酬,以作为生活的基础,是天经地义的事。其二,社会角色。职业不仅仅是一种谋生手段、一个“饭碗”,还是一种社会现象,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分工是相联系的。有了社会分工就有了职业,这就意味着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社会所承担的一定的职责和所从事的专门业务。从事一定的职业就是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就必须承担与这一社会角色相应的职责。所以“工作”不只是一种活动,而且是一种社会角色,是一种义务和责任。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获得报偿和社会肯定,是职业的应有涵义。其三,实现自我价值。对于一个人来说,发掘其潜能,展现其才华,贡献其心智,实现自我价值是生命的渴望和意义所在。职业提供给人们自我实现其人生价值的机会。成功的职业生活不只是获得多少报酬,或是否尽到岗位责任,而且意味着在参与社会职业生活中,在更大程度上将自己的能力、才华和创造力发挥出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职业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特征一,职业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职业生活是人类“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借以实现的一种普遍的基本形式,是人类社会生活得以发展的社会组织形式。特征二,职业是社会对人的角色安排,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来说,他总是在其特定的社会位置上工作,以这个位置作为自己的社会地位并与处在其他社会地位上的社会成员进行交往,这种状况称为职业角色,这一角色在一定的时期内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甚至是终身的。一方面通过自己的职业生活创造价值和财富,在获取报酬,维持自己的生存和生活的同时,又服务于社会;另一方面接受其他“职业角色群”的服务,以作为自身需求的满足和补充。特征三,职业是人自我实现的途径。职业生活能促使人们对生活产生更高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激发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动机,促使人们更加注重职业生活,通过职业活动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二、职业道德的形成和发展

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一起构成整个社会道德体系。它作为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职业活动中的道德现象,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职业本身的形成发展一样,有其自身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并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职业道德的产生以社会分工为基本前提,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社会分工和各种不同职业的出现而发展的。职业道德的产生和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萌芽阶段

没有专门的社会分工,也就没有专门的职业和职业道德。社会分工是从原始社会后期的野蛮时代才开始出现的。在整个蒙昧时代,分工不是社会的,而是纯粹自然的。男子打猎捕鱼,女子操持家务。随着蒙昧时代向野蛮时代过渡,在氏族内部出现了畜牧业和农业的分离,之后又出现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这种分工还只是职业分工的雏形,在这种雏形职业分工的漫长生活中,就逐渐出现了与此相适应的职业道德萌芽。但是,由于当时职业分工简单,物质生活条件低下,人们还没有真正明确的利益意识,人们的职业关系和职业行为尚无明确的道德规范,往往与原始氏族和部落的风俗习惯相融合在一起,多以氏族禁忌、宗教仪式、外在的简单的行为等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我们说这还仅仅是职业道德的萌芽状态。

(二)形成阶段

到了奴隶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成为社会上独立的部门,成为专门的职业。同时也由于私有制国家的出现,出现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在生产领域出现了生产者和指挥者,在国家生活中出现了专门管理国家政治生活和意识形态生活的专职人员。这使得一些人有可能专门从事对以往人们劳动技能和生活经验进行总结、概括,创立出调整行业和职业关系的执业行为准则。这样,作为成熟形态的职业道德才能在奴隶社会得以形成。

我国战国时期的《周礼·考工记》注意到了社会分工所形成的职业特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职业道德规范,提出国有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和妇功六种职业。王公就是统治集团,其职责是“坐而论道”;士大夫就是贵族和官僚,其职责是“作而行之”;百工就是手工业者,其职责是“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商旅就是商贩,其职责是“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农夫就是农民,其职责是“饬力以长地材”;妇功就是家庭妇女,其职责是“治丝麻以成之”。管子则把社会上的各种职业分成士、农、工、商四大类,主张勿使“四民”杂处。对于士,让他们聚集在一起,互相讨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闲燕则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其事君言敬,其幼者言弟”。对于农,让他们在同一社区居住,平时互相讨论种田的技艺,自觉按做农的行为方式去生活。对于工,他们集聚在一起则可以互相探讨和传授各种技艺和经验,自觉按做工的方式去生活。对于商,他们在一起居住则方便他们学习如何做买卖,也便于他们互相监督和互相制约,士农工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国家就会太平和谐,人们就会富庶幸福。孔子论语中提出了许多为官从政者和教师的职业道德,他强调:“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己不正,焉能正人?!”一个教师应当“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应当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战国时代的名医扁鹊,不仅医术高明,而且不分男女老幼,从病人出发,为患者着想,具有“随俗而变”的医德。这表明在中国的奴隶社会中就形成了职业道德,而且具有了丰富的内容,在教师道德、医生道德、为官从政者道德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定的职业行为准则。

应当指出的是,奴隶社会的职业分工和职业道德要求,主要是指奴隶主阶级和自由民众的职业分工和职业道德要求,不包括奴隶。因为尽管奴隶也有自己的道德,然而他们根本不被当做人看待,而只是被看做“会说话的工具”在活动。因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根本不适用于奴隶。

(三)发展阶段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职业道德在封建社会得到了初步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得到了较充分的发展。

到了封建社会,由于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各种职业分工,多囿于封建地主庄园内,如铁匠、木匠、织布匠等,都是为封建地主的需要服务的。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适应社会各方面发展的需要,手工业、农业、畜牧业、医疗事业、教育事业都有了进一步发展,因而也就逐步形成了各种不同的行会,从而也就需要调整各职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在医疗、教育、军事、政治等许多方面,都有着有关职业道德的要求。例如在医疗方面,我国唐代著名医学家孙思邈在《太医精诚》中,精辟地阐明了医生所应具备的道德品质。他认为,作为一名品德高尚、医术高明的医生,绝不应该以自己的技术专长去谋取私利。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因此,不论贵贱贫富,老幼美丑,也不论是否亲朋好友,只要是病人,都应一视同仁。医生被请出诊时,应不畏山路险峻崎岖,应不畏深夜漆黑或数九寒天,都要立即出诊。在为病人治病时亦不应嫌脏怕臭,等等。他不仅这样主张提倡,而且身体力行,对中国封建社会医德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又例如,在为官从政方面,封建统治者从本阶级利益出发,为维护自己的统治,提倡刚正不阿、忠言直谏、廉洁清正、不贪钱财、循礼奉法、谨身先率、关心下属、爱护百姓、任人唯贤等道德要求。不少思想家反对官吏们献媚奉迎、吹牛拍马、损公肥私、穷奢极欲、违法乱纪、专横跋扈、欺压百姓、为非作歹、任人唯亲、营私舞弊等恶劣行为和作风。而且,还出现了敢于忠言直谏,不怕牺牲的比干;甘守廉平,为官清正的季文子;不畏强暴,体恤百姓的包拯等“清官”。

从历史文献看,唐、宋、明、清等封建朝代,社会上各种职业都在“三纲五常”的统治下产生了具有本职业特点的“律”、“规”、“戒”,出现了政有政德、君有君德、臣有臣德、工有工德、兵有兵德、吏有吏德、医有医德、商有商德、将有将德、农有农德的局面。这就表明,职业分工及相应的职业道德,在奴隶社会已经在某些领域显示出比较明晰的轮廓,在封建社会虽没有完整的独立的体系,但却得到了初步的发展。

只有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社会生产力有了空前飞速的发展,各种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越来越具体。随着职业分工的发展,职业道德才有了充分的发展,而且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不仅原来就有的如医务道德、商业道德、军人道德、艺术道德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而且还增加了如编辑道德、新闻道德、工程师道德、体育道德、律师道德等新的职业道德。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职业道德才形成一个独立的体系,成为整个社会道德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资产阶级所创造的社会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中,表现为广泛的社会职业活动,并且引起了人们道德关系的具体性、多样性,形成了比以往社会广泛得多、完善得多、独立得多的社会职业道德。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各种职业道德的发展,资产阶级及其思想家也越来越重视对职业道德的研究,于是也就出现了各种职业伦理学

(四)充实完善阶段

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为职业道德的发展创造了最有利的条件,为新型的职业道德的形成和作用的发挥开拓了广阔的道路,使职业道德发展进入了充实完善的崭新阶段。

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是建立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之上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建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的探索和多种经济形式的并存发展,最终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提高社会主义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这样的经济基础之上,就形成了人们之间团结互助平等的同志式的新型关系,因而社会主义社会的职业分工已经不再与阶级的划分,与阶级的压迫和剥削直接发生关系,而各种职业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都是为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各种职业的不同,只是体现了社会分工的不同,而不是体现了人们社会地位的不同,职业本身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职业道德反映了各种职业生活中人们的新型关系,并作为调整各种职业内部和本职业与社会其他职业人员,以及全社会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体系而产生、形成和发展的。

三、职业道德的范畴

职业道德范畴,是指反映职业道德现象的一些基本观念,或者说,各种反映和概括职业道德现象的特性、方面和关系的基本概念。它主要由职业理想、职业态度、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技能、职业良心、职业荣誉和职业公正八个要素构成。

(一)职业理想

职业理想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一定的职业所追求与向往的完善的职业道德关系,以及完美的职业道德风尚;二是指一定的职业所追求与向往的从业者的完美人格。

一般来说,社会应该尽可能地尊重就业者的个性,就是说给就业人员提供尽可能多的选择机会。职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把各种职业的需求的性格特点与就业者的个性特征统一起来,不仅可以提高生产率,而且能使个人在生产上获得新成就。但值得注意的是,不能机械地把职业和人的关系以一对一的形式固定下来。这种一对一的形式,不符合职业生活的实际情况。职业和人的关系,除性格特点上应一致外,还涉及多方面的问题。也就是说,应把人的职业生活方式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当选择职业时,不是一见到与自己的性格特点相符就行了,而且还应考虑自己将来怎样过职业生活的问题。职业选择是这样一种发展过程:对于个人来说要把现实与理想紧密结合起来,并且不断地加以修正,努力在社会所提供的客观条件下,选择比较合乎个人心愿的职业,实现职业理想。这也可以说是人对其职业生活方式的探讨。

在职业的选择中,最为重要的是个人对职业要有个正确的态度,即明确个人对职业究竟应该要求什么。关于个人对职业要求的问题,可以概括为“职业的三要素:维持生活,发展个性,承担社会义务”。第一,维持生活。工作是为了吃饱饭、过安定的生活,这只是工作的最低动机,也可以说是为了生存而工作的。第二,发展个性。这是要从事适合于个人能力和爱好的工作,以充分发挥并提高自己的各种素质。其重点在于通过特定的职业,施展个人的才智。对青少年选择职业所进行的调查表明,多数青少年选择职业的动机是为了发挥专长。第三,承担社会义务。应该说,上述“三要素”在职业选择中都是必需的,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在选择职业中应该把承担社会义务放在首位。因为,只有广大劳动者都从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分别从事社会所需要的各种各样的职业,社会才能顺利地前进和发展。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广大社会成员,包括劳动者自身,才能得以过上幸福的生活,才能逐步获得个性的全面发展。这是社会主义的职业理想对于职业选择的总的态度。

为什么有些同志总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不满意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能处理好职业选择和职业理想的关系。这是个相当复杂、很难解决好的问题,但这又是人们在生活的历程中必然遇到、不能回避的问题。正确地解决它,对人生价值的实现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选择职业并不仅仅取决于个人的主观意愿。17岁的马克思已开始意识到应该把职业选择和职业理想同社会现实和社会需要辩证地结合起来。他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我们就不会为它的重负所压倒,因为这是为全人类所做的牺牲,那时我们感到的将不是一点点自私而可怜的快乐,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千万人。”这也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在选择职业、确定职业理想时所应遵循的基本方向。

(二)职业态度

1.职业态度的形成因素

从本质上讲,职业态度就是劳动态度。职业态度是从业者对社会、对其他职业和广大社会成员履行职业义务的基础。这些因素可以分为客观的和主观的两大类。客观因素又包括一般社会因素和特殊因素两种。属于一般社会因素的,有社会经济关系和国家的政治制度,如生产资料以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的政策等。属于特殊因素的,有职业群体的具体职业环境和条件,如职业的性质和内容、职业群体的社会心理和价值观念体系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职业内容。影响从业者职业态度的主观因素包括从业者的自身特点(性别、年龄、能力、爱好等),受制于社会的情况(个人素质、文化程度、技术水平等)。其中,从业者的价值观念对职业态度有特殊的影响。(www.xing528.com)

2.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职业态度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树立主人翁的劳动态度。这是因为,从业者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然而,有的从业者缺乏主人翁的劳动态度,其中一个深刻的根源,是受旧的私有制观念的影响。对于共产党员和一切先进分子来说,树立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则是一个客观现实问题。

(三)职业责任

职业活动是人一生中最基本的社会活动,职业责任是由社会分工决定的,是职业活动的中心,也是构成特定职业的基础。一般说来,责任就是义务。职业责任是指人们在一定职业活动中所承担的特定的职责,它包括人们应该做的工作和应该承担的义务。或者说是企业和劳动者对社会、对人民群众所承担的职业义务。但是,职业责任、职业义务同职业道德义务并不完全相同;或者说,职业道德义务的要求高于一般的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要弄清这个道理,需要先了解道德义务所具有的两个基本特征。首先,从严格的意义来说,道德义务是在人们的内心信念的驱使下,自觉自愿履行的。正由于这种情况,可以说道德义务不具有强制性。如果一个行为,完全是受经济强制去做的,内心是被迫的,这并不是一种道德的行为。因为,道德义务是人们在自觉地认识客观的要求和自己的使命、职责或任务的基础上形成的内心信念和意志。其次,履行道德义务不是为了得到权利或好处。它本身绝不是为个人捞取好处或权利,相反,总是以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为前提的。当然,一个人在履行了道德义务以后,也可能得到舆论的赞扬,社会给予的权利,或他人的感激或报偿。但是,人不但在行为过程中不应该以某种权利和报酬为前提,而且在行为过程前的动机和目的上,也不应该希求得到某种权利和报酬。许多人做好事不留名,就是履行道德义务的生动表现。反之,如果一个人从追求某种权利、贪图某种报酬的动机出发去做“好事”,即所谓“吃小亏,占大便宜”,这样的行为根本不能算作履行道德义务的行为。

综上所述,所谓道德义务,就是人们自觉地认识道德责任;或者说,只有那些能够用善恶进行评价的、同道德责任感相融合的、自觉自愿履行的义务,才是道德义务。换句话说,职业责任作为一种职责,是“应该做的”,它往往通过行政的甚至法律方式加以确定和维护。这种“应该做的”只有变成劳动者的内心要求时,才能“自觉地履行”。一个劳动者,只有认识和理解了职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光荣使命,具有高度的道德觉悟和高尚的道德境界,才能在履行职业义务中获得道德自由。

(四)职业技能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不但表现为自觉履行职业道德义务的愿望,还要表现为完成职业责任的过硬本领。只有具备高超的职业技能,才能出色地完成职业责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所以,良好职业技能便具有了深刻的道德意义。大家知道,生产力的基本因素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科学技术同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是什么关系呢?历史上的生产资料都是同一定的科学技术相结合的;同样,历史上的劳动力也都是掌握了一定的科学技术的劳动力。我们常说,人是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这里讲的人,是指有一定的科学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来使用生产工具、实现物质资料生产的人。在我们的社会里,广大劳动者有高度政治觉悟,他们自觉地刻苦钻研,提高科学文化水平,从而必将在生产中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在当代中国,良好的职业技能已经成为广大从业者对社会应尽的职业道德义务。每个从业者不仅要把热爱科学、提高职业技能作为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该看做自己义不容辞的职业责任,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对于广大青年人来说,热爱科学、提高职业技能,更是必要的。例如,郑州第一预备军人学校要求学员掌握八技四能。其中八技是:精通所学专业、会开汽车、会使用电脑、会实用英语、会写应用文、会使用正规武器、会写一手规范的钢笔字、会说普通话;四能是:工作应变能力、竞争取胜能力、再学习再提高能力、社会交际能力。

(五)职业纪律

职业纪律是一种行为规范,是劳动者在从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从业规则和程序。它要求从业者在职业生活中遵守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责任,它是调节从业者与职业、与社会以及职业生活中局部与全局关系的重要方式,是保证劳动者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行为规则。职业纪律的特征:①职业性。职业纪律的职业属性明显,以职业活动和职业性质的特色为根据,结合用人单位工作具体特点,以劳动者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②安全性。职业纪律的重要价值目标在于实现劳动安全,对劳动者劳动生产过程的安全展开,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③自律性。劳动者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为维持和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健康,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要求有一套能保证正常生产劳动的规则和程序,因此,职业纪律又是劳动者以自觉自愿遵守的规则。④制约性。劳动者违反职业纪律要受到制裁。一般而言,违纪行为不仅要受到用人单位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执行职业纪律可以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和工作程序,保证社会主义劳动生产顺利有序地进行,促进经济发展;促使劳动者安全规范地行使自己的劳动权利,提高劳动效率,进而提高单位的工作绩效;提升单位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制度化;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形成,提高其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社会主义职业纪律是广大从业者在利益、信念、目标完全一致的基础上所形成的高度自觉的新型纪律。这种自觉纪律是社会主义的法规性和道德性的统一。邓小平同志指出:“纪律和自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是不可分的。”违反纪律当然要受到制裁,但维护社会主义纪律主要靠广大从业者对职业纪律的自觉认识。社会主义职业纪律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深刻的道德意义,从而成为职业道德的重要范畴。

(六)职业良心

职业良心是指有着特殊职业的从业人员领悟了社会对自己的要求,因而具有的为社会尽具体义务的明确意识。简单地说,就是从业人员对职业责任的自觉意识。职业良心是蕴含在从业者内心深处的一种意识活动。如果说职业道德义务是从业者自觉意识到的道德责任,那么,职业良心就是从业者对职业责任的自觉意识。

职业良心在职业生活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在从业者做出某种行为之前,职业良心要依据履行职业义务的道德要求,对行为的动机进行自我检查。对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动机予以肯定,对于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动机进行抑制或否定,从而做出正确的动机决定。特别是,它能对自己提出“假如我这样做可能有什么后果”、“如果我处在别人的位置上会怎样”等问题,使自己严肃地思考、权衡和慎重地选择。在从业者选择道德行为和避免不道德行为的抉择中,突出地表现出职业良心的能动作用。

其次,在职业行为进行的过程中,职业良心能够起到监督作用。对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情感、意志和信念予以坚持和激励,对不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情感、欲念或冲动予以克服。特别是在职业行为进行过程中,发现、认识错误,情绪干扰或情况变化时,职业良心能够使从业者改变行为方向和方法,纠正自私欲念和偏颇情绪,避免产生不良影响,以至在行为整体活动中,会由于“良心的发现”,自觉地保持正直的人格,不断提高从业者的职业道德。

最后,在职业行为之后,职业良心能够对从业者的行为后果和影响做出自我评价。对履行了职业义务的良好后果和影响,得到内心的满足和欣慰;对没有履行职业义务的不良后果和影响,进行内心的谴责,表现出内疚、惭愧和悔恨,从而因深感自己缺乏良心而纠正自己的错误。从这个意义上讲,职业良心充分发挥作用,主要还是在职业行为之后。因为,只有在职业行为之后,特别是在一系列行为之后,才能从实际的行为后果和影响中,得到全面深刻的认识,做出职业良心的全面评价。

小故事

据报载,吉林省桦甸市有一个手艺非常好的豆腐馆,做的豆腐鲜嫩、口感好,十里八村的乡亲们都愿意到那买豆腐。可后来连续几天都没有见他出来卖豆腐。乡亲们挺纳闷儿,纷纷到他家询问。他坦率地说:“我得了肝炎,不能再卖豆腐了。如果再卖,那可太丧良心了。”乡亲们听后很受感动。这位普普通通的豆腐馆店主放着钱不去挣而果断地停业,充分表现了他那高尚的职业良心。

(七)职业荣誉

职业荣誉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对从业者履行职业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赞扬;另一方面,是指从业者在职业良心中所包含的自爱和自尊。概括起来,所谓职业荣誉,就是对职业行为的社会坐标所做的公认的客观评价和正确的主观认识,是职业义务和职业良心的价值尺度。

职业荣誉所包含的两方面内容是互相联系和互相影响的。从主观方面看,职业荣誉是职业良心中的知耻心、自尊心、自爱心的表现,是职业良心的价值尺度。这个方面能使从业者自觉地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而自觉去履行职业义务,宁愿做出自我牺牲,也要保持尊严、信誉和人格完善;它鲜明地体现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理想和主人翁的职业态度。从客观方面看,职业荣誉是社会和职业对从业者履行职业义务的行为所做的赞赏的评价,是职业义务的价值尺度。这个方面要求从业者掌握现代化的职业技能,严格遵守职业纪律,认真履行职业义务。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之所以强调职业荣誉,根本目的在于,把社会关于职业道德的客观评价,转化为广大从业者的自我评价。这样,从业者就可以更好地履行职业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即使没有得到上级的表扬,但在内心里却无愧地获得满足和欣慰。实际上,这是作为道德范畴的职业荣誉的最为普遍的表现形式。

(八)职业公正

职业公正是指从业者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对待不同利益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公平和正义。古希腊有这样一个神话,一个正义女神手持天平,蒙住双眼。她手中的天平不倾斜,意味着正义与公平,她蒙住双眼,意味着不带任何偏见。这个神话表达了自古以来人类社会对公平与公正的渴求,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也提出过“有教无类”的主张。亚里士多德说:公正自身就是一种完满的德行,它不是笼统一般,而是相关他人的。正因为如此,在各种德行中,人们认为公正是最主要的。亚当·斯密认为:与其说仁爱是社会存在的基础,不如说正义是这种基础。

教师职业公正,是指教师在职业活动中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各种事情时能做到坚持原则、为人正直、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全体合作者。其中,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所有学生,是教师职业公正最基本的要求。它表现在教师与自身、教师与同事、教师与学生等人际关系之中。教师职业公正的核心是对学生的公正,重点则是对自己、对同事公正。概括地说,教师对学生的对象性公正最主要的是要做到:平等地对待学生;爱无差等,一视同仁;实事求是,赏罚分明;长善救失,因材施教;面向全体,点面结合。

上海师大曾有一次对4500名学生进行调查,结果有84%的被试者认为“公正”是“教师工作重要的职业品质”,92%的被试者认为,“偏私和不公正”是“最不能原谅的教师品质缺陷”,说明职业公正在教师职业道德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

四、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与功能

(一)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

职业道德对职业生活具有很强的制约作用。职业道德中的行为准则和传统习惯,是由各种职业的社会地位、活动方式和内容,以及各自的特定利益和义务决定的,是在长期的职业活动基础上逐渐形成的。职业道德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规范内容上,职业道德总是反映社会对某一具体职业活动的特定要求

职业道德不是在一般意义的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而是在特定的职业活动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的各行各业都有它特定的工作要求和服务对象,各种职业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职能不同,因而对从事不同职业活动的从业人员的道德要求也就不一样。例如,对领导干部的道德要求显然不同于对一般职工的道德要求,领导干部应当比一般职工承担更多的道德义务。对教师的道德要求也明显不同于对商人的道德要求,因为教师面对的是学生,他应当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而商人面对的是消费者,他应当诚实经商、服务周到。所以,各种职业的从业人员会在他们长期的职业活动中形成各自独特的道德传统和道德习惯。正如恩格斯所指出:“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有多少种职业分工,就会有多少种职业道德,不同的职业道德各有自己的个性特征。例如,法律工作者出于办案需要可以翻阅私人信件、日记、账目等,只要他为当事人保守秘密,严格依法办案,这种行为没有任何道德问题;但如果邮电工作人员拆看他人的信件或其他邮件,那不仅违背本职业的道德规范,而且还触犯了刑律,是一种违法行为。再如,医生看病、检查身体时可以不分男女,但要尊重病人,对病人的隐私严守秘密;但公安人员执行公务时如果需要搜身,就必须注意男女有别,否则就会受到道德谴责,乃至纪律处分。总之,职业道德以其职业的特殊性,区别于其他道德。

2.在调节范围上,职业道德仅限于规范本职业的从业人员及其相关的职业活动

职业道德的调节对象是因本职业活动的展开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从事同一职业的工作人员间的内部关系,从业人员与职业活动对象之间的相互关系。调节这两类关系的道德规范,必定要反映该职业活动的特点,反映社会对该职业活动的特定要求,因而它的作用范围是有限的,只在特定的职业范围内起作用。而且对从事某一职业的工作人员的道德要求,不能够也不应该用于其他职业的工作人员;对从事某一职业的工作人员行之有效的道德规范,对其他职业的工作人员或该职业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之外的行为就不一定、有时也不应该具有约束力。例如,“百问不厌”、“有问必答”,对于商场营业员是一种必备的职业道德素养,但对商场营业员在非职业时间内的活动就不能也不应该提出这一要求。对负有保守国家机密的政府官员和公安人员来讲,那就是一种渎职行为。

3.在表现形式上,职业道德具有灵活、多样、具体的特点

职业道德是适应各种职业活动的特点与交往方式的要求而形成的,它在表现形式上,既可以是较为抽象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也可以通过严格、规范的规章制度、守则公约、纪律条令的形式来表达,还可以用简明生动的格言、标语、口号等方式来警示和激励本职业的工作人员,其形式可视职业活动的特点和具体环境而灵活多变。例如,贴在店堂里的一纸“服务守则”,挂在办公楼出入口的一块横匾,横在建筑工地上的一条标语等,都能够起到对从业人员须遵守的道德规范的提示作用。现代社会,职业活动已成为人们最基本的社会活动方式之一,在职业活动中要与各种服务对象和同事打交道,而且人们职业的流动性也大大增强了,为适应这种频繁而具体的道德调节需求,更需要从某一职业活动中概括提炼出一些简单、明了、具体的道德要求,用灵活多样并且从业人员容易了解和掌握的方式来表达和宣传,以有利于他们在职业活动中付诸实践。职业道德除了用具体的文字形式表达以外,还可以非文字的形式传递。职业道德就总体而言,不仅有职业道德规范,还有与之相应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等,后面这些职业道德内容往往存在于人们的社会意识和信念之中,同样规约着人们的职业活动,但其表达或传递方式可以是非文字性质的。

4.在历史发展方面,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职业道德作为社会道德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要受社会经济基础的制约,受一定历史时期居主导地位的社会集团的道德观念的影响,并随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这是职业道德发展中带有规律性的现象。但是,职业道德又总是与特定的职业活动相联系的,而同一种职业在不同的社会中有大体相同的工作要求和服务对象,有大体相同的特殊利益和义务,有大体相同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从而使该职业的从业人员在长期的职业活动中形成比较稳定的职业心理和行为模式,形成世代相传的职业传统。这些职业模式和传统虽然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不断增添新的内容和要求,但不会全部消失。与此相应,反映社会对某一职业道德要求的职业道德规范就会呈现出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虽然它也会有变化、有发展,但只要某一职业继续存在并稳定发展,与它相关的某些职业道德规范就会被世代相传和沿袭。例如,无论医疗环境和医疗技术有多大不同,“救死扶伤”始终是医生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要求;无论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条件发生多大变化,“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历来是对教师的基本道德要求;而“诚实无欺、买卖公平”则是商人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职业道德的这种稳定性和连续性较之其他道德规范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职业道德的功能

道德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它反映一定经济基础的要求,反映一定社会集团的利益、愿望和要求。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具有相对独立性,一旦形成又能转而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功能也是多方面的。例如,职业道德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道德观念、道德理想和道德心理,影响社会道德体系的演变,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产生反作用,等等。在此,仅对人们职业活动的影响这一角度,谈谈职业道德的功能。

1.职业道德具有调节从业人员与其服务对象之间相互关系的功能

某一种职业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它在社会分工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社会有对它的需要,它能为社会及公众提供特定的产品或服务。因此,从业人员开展某项职业活动必然会发生如何处理与社会、与其服务对象之间关系的问题,而这一关系处理得如何直接关系到该职业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形象,关系到该职业的生存和发展。哪一职业为社会、为公众提供的产品质量优、提供的服务周到,哪一职业得到的社会评价就高,它就可能获得较多的社会资源,它就能兴旺发达;反之,它的发展就会受到社会各方面制约。而正是在这一环节上,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调节功能。职业道德是根据某一职业的活动特点和工作要求形成和制定的,反映社会对某一职业活动的道德要求,因而职业道德规范的主旨在于促使从业人员尽心尽职,更好地为社会、为公众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解决服务对象遇到的问题,满足他们提出的各种要求。例如,有许多商场要求其雇员“买卖公平,童叟无欺,礼貌待客,微笑服务,热情周到,方便顾客”,就是为规范和指导营业员正确处理与消费者的关系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如果从业人员都能自觉地将这些职业道德规范付诸实践,那就能与服务对象建立起良好的互动关系。需要指出的是,职业道德规范调节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间相互关系的功能,主要是通过引导和制约本职业内部的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而实现的,它不能用于本职业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所以不可能也不应该要求本职业以外的社会成员遵守特定的职业道德规范。

2.职业道德具有调节本职业内部从业人员之间相互关系的功能

一项职业活动的有序展开,不但需要妥善处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还需要正确处理本职业内部从业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

从业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合作,是任何一种职业活动正常、有效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从业人员之间的内部关系包括同事间的关系、上下级的关系、不同部门间的关系等等。这些关系有它不同于社会上一般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特点,也需要制定特定的职业道德规范来调节。例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所属工厂为其管理人员制定了专门的行为规范:“要仔细听取别人的意见,即使是不正确的意见,也要有极大的耐心。要和气,任何时候也不要发脾气。要公平合理,特别是对待下属人员。不要当着第三者的面指责下属。要经常对下属人员的出色工作表示感谢……”这就是专门针对管理人员如何处理与同事、特别是下属人员的相互关系而制定的道德规范。通过这种调节,促使从事本职业的工作人员为了共同的目标和自身的正当利益而团结一致、协调工作,相互信任、相互配合,彼此尊重、和睦相处,增进感情、避免纠纷,以共同完成好本职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在一个单位内,凡从业人员能够按照自己的分工尽职尽责,遵守了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就能够得到肯定、积极的道德评价;凡不能尽职尽责,违反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从业人员,就给予否定、消极的道德评价。这样,就能避免从业人员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消除内耗,营造一种健康、文明、温馨的工作环境。

3.职业道德具有提高从业人员整体道德素养的功能

一个人的道德素养受许多因素的制约,譬如他所处的时代,全社会的道德风貌,他的个人经历、家庭环境等等。在人的道德素质的养成过程中,他的职业活动及工作环境无疑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这首先是因为对一个有工作能力的人来讲,往往有许多时间是在职业活动中度过的;其次是因为职业活动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而他在职业活动中得到的评价、他的工作环境对他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往往更直接、更深刻。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能否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将影响到上级、同事对他做出怎样的道德评价,影响到服务对象对他做出怎样的道德评价。这些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评价,能够唤起人的道德良知和道德责任,形成对正义、高尚的职业行为的认同,对非正义、失职行为的厌恶和反对,并进而把职业道德要求内化为自己的道德信念和自觉行动。此外,从业人员在其职业生涯中,依据一定的职业道德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职业活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反省、自我批评,这种道德上的自我调节也能促使从业人员的道德素养在长期的职业活动中不断提升、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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