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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现代大学制度的渐进之路

时间:2023-03-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到1900年,整个英国仅有10所大学取得皇家特许状,接受大学教育的学生只有2万名。1571年英国议会制定法律,把大学划为政治机构而非宗教机构。2009年11月,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推出其组建的首份高等教育改革计划《更高的雄心——知识经济时代大学的未来》,将高等教育置于保

英国——现代大学制度的渐进之路

一、英国——现代大学制度的渐进之路

长期以来,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大学制度组织的变迁就相应缓慢。从历史上看,牛津和剑桥两所大学是中世纪取法巴黎大学的范型而分别于1167年和1231年创建的,直至19世纪初,英格兰始终仅有这两所古老的大学。到1900年,整个英国仅有10所大学取得皇家特许状,接受大学教育的学生只有2万名。牛津、剑桥两校建校800多年以来,总的讲是尊重传统而保守稳健,鲜有“风急云涌”的激进变革。但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两校间大学制度近现代化之演进也呈现明显的渐进性特征:

一是学校领导管理由教会操纵逐步走向世俗。两校皆源自宗教世界,基督教义和希腊哲学是它们的教育基础。直到19世纪中叶,在牛津,每位学生在入学注册时就必须宣誓遵守国教的信条;在剑桥,持不同信仰者可以在那里学习,但拿不到学位。随着资本主义的成长,大学逐步由世俗力量所控制。15世纪末,两校先后和教区主教脱离关系。1571年英国议会制定法律,把大学划为政治机构而非宗教机构。同时,又以法令规定由各学院院长为主的校董会执掌大学的大政方针。新体制下的两校进一步摆脱了教会束缚,自然科学学科列入教学计划,贫穷学生入学增多,开始招收女生,并取消了院士结婚的禁令及其他限制。

二是大学组织结构由学院分散自立逐步走向大学层次加强。在大多数时期,两校属于学院型大学,实行邦联式合议制度,大学教学和学生注册入学皆由学院负责,各学院自律自治,学术相对自由。20世纪30年代后,大学管理权逐步由各学院过渡到校级管理委员会和全校教师组成的评议会。

三是两校早期即形成初步的学科划分。18世纪中叶始,两校先后建立各学科荣誉学位制度和导师制度,在培养专门人才、加强师生关系等方面起了重大作用。这些都奠定了现代大学的一些办学基础。(www.xing528.com)

18世纪后期的工业革命促进了英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新兴的资产阶级力图建立符合自身利益的新大学,以同旧势力控制的旧大学相抗争,形成了19世纪的新大学运动。如1828年新建伦敦新学院、1832年新建达勒姆大学、1851年创立曼彻斯特欧文斯学院等,到20世纪初,英国共有18所大学、4所大学学院。这些新大学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具有很强的地方性。由于这些新办的大学大多由地方捐资兴办,这就使得新大学与所在区域、城市生活联系密切,与地方工商业息息相关。各大学都设置所在工商业发达城市急需的工程技术专业,如诺丁汉大学的乳制品专业、谢菲尔德大学的玻璃制造专业、利物浦大学的建筑专业等,为本地区培养专门的工程技术人员。新大学一般都是以地方经济发展作为着眼点,就近招收中层甚至下层平民子弟,只注重设立应用科学的学科,学制和教学方式灵活机动,并注重加强大学生的劳动实践,施行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制度。

20世纪后,英国地方大学中又产生形式分散的、众多学院和研究所组成的联合大学,也称“联邦制大学”。最典型的学校是改组于1900年的伦敦大学,其将大学由1836年开始专管高等学院入学考试和学位考试的结构模式,转变为兼管教学、科研和考试的结构模式,成为一所拥有57个学院的联合型大学实体。伦敦大学打破了传统大学垄断英国高等教育的历史,坚持面向伦敦,为本地人民、工农业和公共事务服务,取消了传统大学中的神学系,代之以理学系和工学系,而且大量引入近代新型课程,从而揭开了英国高等教育近代化的序幕。根据1978年《伦敦大学法》的规定,伦敦大学的最高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理事会。董事会的任务,一是保管、支配和处理大学的一切财产、资金和投资;二是管理大学的财政。理事会则是大学在所有学术问题上的最高管理和执行机构。同时,根据伦敦大学1858年特许状,大学毕业生和校长、副校长以及理事会成员均属大学的法人团体,建立校务评议会,被赋予“讨论有关大学的任何问题”的权力。1978年《伦敦大学法》仍把校务评议会列为大学的组成部分。这种管理体制是伦敦大学的特点。在地方大学改组联合的基础上,为体现英国2003年《高等教育的未来》白皮书提出的发展目标,强化大学对区域经济的支持,催发曼彻斯特这座古老的“工业革命”城市呈现高新技术的辉煌,并推进高校在世界范围的领先水平,英国政府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将曼彻斯特大学和曼彻斯特理工大学这两所研究型大学合并为新的曼彻斯特大学。按照设想,新组建的曼彻斯特大学将是英国规模最大、学科范围最广的大学,将有能力与世界上最好的大学竞争,目标是进入世界前25名顶级大学的行列。

随着科学技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特别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提高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政府高度重视高等教育的改革创新,不断采用适合自己国情的办学模式,加快现代大学建设步伐。1979年撒切尔政府积极推行新公共管理模式,大学和国家之间的关系由于政府效率和责任制的流行而变得紧密,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开始“与市场接轨”,逐步形成以治理主体多元化和“企业家式运作为特征”的共同治理模式。199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教育立法——《继续高教法》,这次改革的核心是建立一个大众化的高教体系。法律明确要求1992年后建立的大学都要设立董事会和学术委员会。2009年6月,主管高等教育事务的英国创新、大学和技能部与商务部合并,成立商业、创新和技能部,负责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职工技术培训。据《中国教育报》2009年11月24日登载的《英国高等教育改革箭在弦上》一文指出,英国一项研究报告称,高等教育不仅能教书育人,还能为国家经济创收,每年给英国带来超过330亿英镑的巨额收益。斯特拉思克莱德大学对英国166所大学进行的这项高等教育经济影响力研究称,大学在2007年至2008年对英国的经济贡献是590亿英镑,较4年前增长25%,总体经济贡献占英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3%,其经济规模超过制药业和广告业,同时还直接或间接地创造了60多万个工作机会,解决了2.6%的英国劳动力的就业问题。2009年11月,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推出其组建的首份高等教育改革计划《更高的雄心——知识经济时代大学的未来》,将高等教育置于保障国家经济复苏和长期繁荣的重要位置。该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鼓励大学之间进一步竞争,鼓励商业资源进一步参与大学项目,鼓励大学在世界一流的科研领域展开合作,大学应该提供更加高质量的课程与教学等。商业、创新和技能部大臣曼德尔森表示:“在未来的十几年时间里,英国大学在经济方面的影响力将会越来越大,英国政府正在就高等教育在未来如何更好地促进经济繁荣作出规划。”

通过以上追溯可以看出,英国大学制度现代化之路比较漫长,大多时候是通过创建不同类型的大学而逐步推进的。即每当大学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迫使大学不得不做出新的转换时,改革相应发生,改革的方式一般是建立“新的”大学组织。进入知识经济的新时代以来,英国政府相应加强了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适合本国国情的文件、报告、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了现代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但大学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能适应外在环境的变化并能始终保持自己的个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大学的相对自治和学术自由贯穿于大学制度建构的始终。大学相对自治主要抵御来自大学外部的压力,而学术自由则主要起着调节组织内部关系的作用,调动广大教授、教师追求真理、钻研科学、探索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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