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大学办学特色的误区
在打造地方大学办学特色的过程中,既有认识上的误判,也有政策上的误导,还有实践上的误入。
1.认识上的误判
大学中并非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成为办学特色,有些学校忽视了构成办学特色应具备的一些特性,造成了对办学特色的误读,这些错误认识可能会妨碍大学办学特色的形成,需要加以澄清。
(1)办学特色不等于办学定位。大学办学定位是在对本校的历史和现状条件及所处环境作出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学校应有性质、地位、能力的基本认识,以及由此提出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准确的办学定位是办好任何一所学校的前提和基础。大学的办学特色离不开学校的办学定位,但办学定位不等于办学特色。在总结办学特色时,人们容易把办学定位当做办学特色。例如,有些学校将自己的办学特色概括为:“准确定位,培养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培育服务于某某行业的应用型人才”;“立足什么,服务什么,为地方经济服务”。这些都是学校的办学定位的内容,而不是办学特色。
(2)办学特色不等于一流大学。首先,二者不是同一范畴的概念。也就是说,“一流大学”必须是在相同的某一范围内的所有大学(至少是同类型大学)中综合指标名列前茅的大学,一些大学并不一定综合指标名列前茅,却同样可以办出自己的特色。如美国的社区学院、英国的开放大学,都说不上是一流大学,但都办得很有特色。换句话说,凡是一流大学都具有一定的办学特色,但不是所有具有一定办学特色的大学都是一流的。
其次,二者的可比性程度不同。一流大学是在特定比较范围内具有完全可比性的概念,而办学特色却是在特定比较范围内不完全可比的概念。大学“一流”具有一元性特征,而大学“特色”具有多元性特征。一流大学是在特定比较范围内,在同一评价指标体系中呈现为具有一流办学理念、一流科研成果、一流师资队伍、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教学质量、一流学校形象、一流办学设施、一流学生的大学;而办学特色可以因校而异,不具备完全可比性。如以校风为例,北大提倡“兼容并包”,有“民主”、“自由”之风;清华提倡“厚德载物”,有“严谨”、“认真”之风;南开提倡“允公允能”,有“开拓”、“活泼”之风,可以说是各有特色,但却不能用某种评估指标测定谁是“一流”,谁不是“一流”。所以讨论“大学办学特色”与讨论“创办一流大学”,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3)办学特色不等于办学规模。有些大学错误地认为,学校规模越大,办学特色就越鲜明。事实上,办学特色与学校规模的大小并无直接关系。在世界一流大学中,没有哪一所大学是因其规模大、学生多、教师多而著名。办学质量的高低、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才是这些大学著名与否的根本原因。举世闻名的法国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堪称全球规模最小的一所大学。学校每年只招收学生200人左右,但学校却拥有40个学科。它的成功来源于拥有一大批高水平的“大师”、大量一流的实验室和先进的研究设备。迄今为止,这所学校已经培养出了10位诺贝尔奖得主,6位菲立兹奖得主,全球闻名的阿尔都塞、德里达等一大批享誉世界的大家和名人,也出自该校。[2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北方的南开大学和南方的厦门大学,都被公认为中国私立大学的成功典范,享誉海内外。当时南开大学的学生数量一直保持在几百人,不以扩招学生求发展,教师队伍规模也很小;厦门大学的规模也不大,但它却被称为“闽南最高学府”,它们的成功都不在于规模,而在于其办学质量与特色。
(4)办学特色不等于学科齐全。有些学校把“学科齐全”视为自己的办学特色,似乎作为大学没有齐全的学科就难称其为“大学”,就难形成自己的特色。其实这是对办学特色误读的典型代表。大学的学科齐全与否与大学办学是否有特色并不是直接正相关关系。一所学科齐全的大学,如果都办得平平庸庸,在科研成果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没有特别出色的表现,也很难称为有特色。相反,一些大学不追求学科齐全,却办得特色鲜明。如美国的麻省理工学院,它至今仍不改名为大学,并一直以自己的理工科特色为骄傲,它所设学科专业也并不齐全,但却因其鲜明的办学特色而闻名于世。2002年温家宝总理在中国地质大学50周年校庆时就希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风格”,“宁可少一点,也要精一点”。盲目追求学科齐全,在科研成果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没有特别出色的表现,很难称为有特色。英国诺丁汉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杨福家在2004年“南开名人讲座”时说:“正如一支交响乐团不能没有小提琴,也少不了大提琴。大学一定要定位准确,注重办学特色,如果所有大学都追求‘大而全’,中国就不会诞生世界一流大学。”杨福家认为,国内大学只有各具特色,各发其音,高等教育事业才能奏出动人的乐章。[23]
(5)办学特色不等于办学成绩。每所学校在办学过程中都会取得一些成绩,都会有所发展。总结办学特色,应该从取得的办学成绩入手,但不能停留在办学成绩上。把办学成绩当做办学特色,是在总结办学特色过程中首先容易出现的问题。例如,某大学把自己的办学特色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制度创新,激发了师生投入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在招生规模连年增长的情况下,教学质量得到了保障,初步实现了‘质量双赢’。”这主要是办学过程中取得的成绩,而非办学特色。
2.体制上的束缚(www.xing528.com)
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体制进行了许多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地方大学的发展。但是,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和机制仍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束缚着地方大学的发展。
(1)高度集中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我国长期实行单一的国家举办高等学校、政府高度集中管理高等学校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大学基本上没有办学自主权。这种体制使大学缺乏主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条件和内在动力,难以加强与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不利于大学增强办学活力,形成特色意识。这种集中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仍然在发生作用,不少大学在管理思想和观念上产生了“体制依赖”,仍然受这种统一体制的约束,影响了学校的办学特色。
(2)刚性统一的大学评价制度。最近几年来,我国兴起了大学发展评价,这对增强大学发展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办学水平和强化办学特色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从目前大学评价的指标体系来看,评价标准过于单一,缺乏科学合理的大学分类标准的指导,主要是根据学术性研究型大学的标准制定的。以这种单一的指标评估非学术性研究型大学显然不公平,它不仅无助于激励竞争,而且产生了消极的误导作用,导致许多地方大学不顾自身条件盲目攀高、贪大、求全,逐渐削弱甚至丧失了自身优势与特色。[24]
(3)千篇一律的高教管理规范。规范的管理是指能使教育建立起实施整套规则的管理结构和促使方针政策能被实施并合理地实现预期结果的管理工作体制。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部门或机构要保持工作运转的稳定有序,就必须使管理规范化。教育只有建立了规范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才能提高质量和效益。我国历来比较重视教育管理的规范工作,现代高等教育为了提高对社会的适应性和教育内部的一致性,普遍以书面化的教育目标、专业设置、岗位职责、行为准则、工作机制、奖惩措施等为基础,从教学到管理、从招生到就业、从激励到惩罚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定性和定量的标准,具有明确的规则和制度。[25]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这种千篇一律的高教管理规范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对办学特色的形成产生了不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管理规范以部门、职员严密的分工协作关系为效率的基础。例如岗位职责、定岗定编等便明确了各部门、各职员的分工协作关系,使教育管理按常规运转,缺乏多样化和非常规化,难以形成特色。其次,管理规范化使各项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书面化,要求照章办事,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这容易使教育管理者把各种变化视为威胁,力求“以不变应万变”,从而产生惰性,缺乏灵活性,照章行事,难以有所创新,阻碍特色的形成。再次,管理规范化要求教育部门成员遵章守纪,不越雷池半步,畏惧与己不同的声调和组织的动荡,在人事及激励政策的制定等方面,都要求按规范来进行设计,而特色的形成却要求排斥异口同声和千篇一律的做法,提倡勇于开拓、不畏权威、推陈出新。最后,教育管理的规范化要求部门内的关系是分工协作的关系,它力求避免内部大量竞争,而特色恰恰是在竞争与创新的氛围中产生的,缺乏竞争与创新精神的环境只会成为办学特色窒息的土壤。
3.实践的误入
近年来,为提高办学质量,增强学校竞争力,地方大学办学特色意识普遍增强,许多大学提出了“特色立校,特色强校”的发展战略,并且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办学特色策略。然而,在办学实践过程中,不少地方大学却违背了办学规律和实际情况,存在“去特色化”的错误倾向。
(1)定位模式“趋同”。一方面,办学定位趋同,主要表现为“攀高”、“贪大”、“求全”。在层次定位上,有的地方大学盲目升格,专科变学院,学院变大学,教学型大学变为教学研究型大学,而教学研究型大学又变为研究型大学,几乎每所学校都是“高水平”、“研究型”或“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开放性”、“国际化”、“一流大学”。在办学规模上,不顾办学资金、校舍、师资等条件的限制,一味扩大招生规模,似乎学校规模越大,办学特色就越明显。在学科专业设置上以“综合”、“齐全”为耀,忽视重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建设。另一方面,人才培养目标、模式趋同。有的地方大学将培养目标锁定在培养高层次的专门人才,而不是各级各类、各有特色的人才。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上,不少地方大学缺乏新招,导致在人才市场上大学毕业生“千人一面”,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之间的可替代性强。
(2)办学方向“迷失”。有的地方大学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在规模扩张过程中过分强调高等教育的产业性,而弱化其本质属性——公益性。受市场经济理论的支配,不顾条件,不讲质量,忽视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有的甚至高收费,乱收费,弄虚作假,欺骗学生,这不仅导致了高等教育的不良之风,而且丧失了自身现存的优势,更不可能形成新的办学特色。有的地方大学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下,在校际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办学理念的迷失。一些地方大学在学习与借鉴国外大学办学经验时,往往不结合国情和校情实际而全盘模仿别人,忽视了民族文化传统,弱化了自身特色,没有形成有中国特色的大学发展模式。
(3)“为特色而特色”。一是办学特色建设缺乏长远的整体战略规划。有些地方大学在办学特色建设的过程中,缺乏战略规划的指导,许多政策措施经常人为地随意变更,导致办学特色不能继续保持与强化。二是突击建设特色项目,在短时间内集中力量建设一些特色项目,企图以几个特色项目来带动学校的整体发展,严重违背了大学办学规律和办学特色的形成规律。三是编造特色项目,随着办学特色被纳入学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为提高学校的排名或者受到学校主管部门的好评,有些地方大学疲于应付,临时“总结”、“提炼”一些特色项目,这种为迎合学校评估而匆促“总结”、“提炼”的办学特色,更是背离了办学特色建设的应有之义。[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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