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8月)
滇省向为产茶名区,产地甚广,品质优良,普洱茶叶久已驰誉海内,惟销路仅限于川藏等地,栽培制造久不为农民所重视,忍使树老叶衰,产量日减,销路因之益形衰落。二十七年夏经济部为开发资源,复兴农村,计有开辟西南新茶区之命。同年十二月,中国茶叶公司乃与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富滇新银行合资组设云南中国茶叶贸易公司,设立茶厂,改良制法,以滇茶品质近似阿萨密种,在国茶中具有特殊地位,不独为本省特种农产,足资开发。为复兴国茶起见,实有从事试验研究作为改进标准、提倡准绳必要。云大为滇省最高学府,对于当地特种农产之改进尤为关切,几经会同商讨,拟订工作目标,特订合约如左,以资遵守。
甲、工作目标
一、育 种
(一)本省茶树品种比较试验
(二)国内各省茶树品种比较试验
(三)印锡茶树品种比较试验
(四)变种分离及考察
二、茶树栽培试验
(一)浸种试验
(二)直插试验
(三)育苗试验
(四)肥料试验
(五)修剪试验
三、更新试验(www.xing528.com)
四、种子及植物解剖之研究
乙、合作办法
一、国立云南大学(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茶叶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项工作目标合作茶叶栽培之试验,其试验工作由乙方委托甲方实行之。
二、全部试验研究完成暂以五年为期,其整个实施计划与逐年概算须经双方商定实行作为本合约附件之一。经费按照核定预算,由乙方供给,由甲方备具收据,于一月及七月分两次向乙方支取。
三、甲方供给土地二十亩,以作栽培试验之用。
四、由甲方指定农学院教授一人,按照五年计划主持茶树栽培试验研究,但人选须征得乙方同意。
五、由乙方聘任技士或助教一人协助此项试验与研究,但人选须征得甲方同意,其薪金由乙方供给之。
七、初年栽培试验之茶树种子由乙方供给。
八、栽培试验之成绩报告由甲乙双方共同发表。
九、甲方供给土地二十亩,试验所得之苗木为乙方所有,其酌拨百分之四十为甲方之酬报。
十、本合作办法由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合约各执一纸。
国立云南大学校长 熊庆来
中国茶叶公司代表 郑鹤春
中华民国二十九年八月 日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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