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79年3月29日,国家体委、教育部联合相继发出《全国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制度》、《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章程》、《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在学校中进一步广泛施行意见的通知》。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范体育各项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陆续设立了体育工作机构,学校的党、团组织和行政,有负责分管体育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1978年秋季,各级学校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体育教学大纲》有计划地进行教学。中小学按要求每周两课时的体育课、高等学校按教学计划上体育课。
1979年3月29日,国家体委、教育部联合相继发出《全国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制度》、《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章程》、《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关于在学校中进一步广泛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意见的通知》。(www.xing528.com)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委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上好体育课的同时,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中小学要认真做好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每周至少要有两节课外活动列入课表;每天平均保证1小时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健康卡片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登记卡片,并列入学籍薄;有条件的学校,要逐步开展国防体育活动。
各级学校根据具体条件,建立起了运动队,很多学校开展了业余训练。为推动学校体育的普及开展,学校分春秋季举行1~2次校运动会和冬季单项活动。在规范体育工作的同时,学校还加强了卫生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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