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业余体校的恢复与竞技活动的开展
“文革”中虽然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可是体育课毕竟能部分地满足青少年好动爱玩的需要,因此,在总体上学生对“军体课”表现出比其他门类的课程有更大的兴趣。1971年,县级以上业余体校恢复后,县级以上的中小学很多建立了与业余体校相联系的训练点。1972年以后,很多县级中、小学也开始办业余体校,随后一些乡镇小学也开始办业余体校。
1972年9月3日至13日,国家体委在四平市召开五省(四川、安徽、陕西、辽宁、吉林)二市(北京、天津)三小球会议。会上交流了开展小篮球、小排球、小足球活动情况;研究并拟定了三小球场地、器材规格和比赛计划。这对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县级中小学开展三小球活动起到了促进作用,为后来球类优秀运动员的成才打下了基础。
同月15日至25日,全国业余体校工作座谈会也在西安举行,交流了各地业余体校的状况。11月18日,国家体委、国务院科教组联合发出《1972年全国青少年业余体校工作座谈会纪要》,强调了大力发展业余体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业余体校的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教学内容、人员招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由于是在“文革”这场运动中,所以非常自然地也把这一提倡和要求变成了轰轰烈烈的运动,很大程度上导致业余体校也流于形式。此后的几年中,除一部分“文革”前的业余体校得到恢复而转入正规的训练,能达到为竞技运动培养后备人才和群体活动的骨干外,很多本来连“军体课”都不能正常进行,场地、器材设施又严重缺乏的集镇中小学,多是因为“批林批孔”等政治需要,也办起了业余体校。这些一哄而起的学校,由于条件简陋,教练员水平低等原因,不可能收到满意的训练效果。但确实对组织中、小学生利用早晚和课余时间开展活动和锻炼身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由于学校“军体课”的开设,业余体校的兴办,使一部分中小学从1972年起开始定期举办以球类、田径为主要项目的学校运动会,校际间的三小球、田径、游泳等项目的比赛也逐渐增多,学生课外活动也开展得很有声势。从全国来看,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业余训练的人数从1972年起,增加很快。但另一方面,占很大比例的农村中、小学的学生由于条件限制,“军体课”仍然有名无实,根本谈不上开展课外活动和业余训练。就是开设了“军体课”,建立了业余体校的中、小学,也仍然有相当数量的学生因无纪律的约束,自行其是,而与体育教学亳不相干。这也是在“文革”特定背景条件下所形成的状态。这种扭曲式的学校体育教育一直到“文革”结束后,才得以真正改变。(www.xing528.com)
学校体育课(军体课)和业余体校活动、训练的恢复,带动了学校竞技体育的开展。1973年,国家体委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1975年成立了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两个体育协会都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下属的全国性的学生体育组织。两个协会的建立促进了学校体育训练和竞赛的开展。在此期间举办及参加国际和国内大型体育比赛的活动有:1973年在长春和烟台举办了第1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和足球;1973年中国举办亚洲中学生足球锦标赛,中国队获亚军;1973年10月,国际中学生体育联合会在马德里召开的执委会上接纳我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为该组织的会员国;1974年,我国参加了在联邦德国威斯巴登举行的第1届世界中学生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田径、体操、游泳等3项,中国中学生代表团获田径比赛和体操比赛金牌14枚,其中中国队包揽了体操比赛6个项目的全部金牌。
1972年以后,中、小学的竞技体育普遍地开展起来。河南省在1972年4月和1973年5月,由省体委和省教育局联合举办了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至1975年,举办了3届全区中学生运动会。贵州省1973年4月召开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分别在4个地、州、市举行。河北省于1973年4月,分别在石家庄、刑台召开了全省中学生运动会,设置了足球、篮球、排球、田径4个项目的比赛,并选拔出参加第1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选手。
从1971年起,很多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始定期和不定期地举办以球类、田径为主要项目的运动会,区域性体育比赛活动也逐渐增多。
1973年,召开的第1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对全国的体育教师,尤其中、小学的体育教师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对中、小学体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国各地中、小学不同规模的单项和综合性运动会很快兴起。带有“文革”中的那种政治色彩,以各种名目和固定的纪念日,如“六一”“七一”“五四”“十一”“七一六”和“十二·二六”而召开的运动会,使一些学校的学生课余锻炼和体育活动在1973-1975年间,出现了一个兴盛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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