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业余体校的发展与质量的提高
业余体校是各地培养优秀运动员后备力量的重要基地,也是校外教育阵地。通过三年的调整,随着国民经济和整体教育事业的发展,业余体校的规模和数量在1963年的基础上有了发展。全国省、市、自治区及地(市)级体委,绝大多数都根据专项优势特点,举办或扩大了业余体校。1964年以后,业余体校采取了尽可能就近招生的办法,对运动设施较好的学校,采取由业余体校教练到学校去进行训练的办法,加强了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业余体校每周训练3次左右(包括星期日),业余体校的学生,可以不再参加校内的课外活动,这样,保证了学生的学习时间,控制了运动强度。1958年一哄而起的“跃进”,经过几年的调整,业余体校至此走入了规范化的轨道,这对于提高业余训练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1963年,群众体育工作以学校为重点,学校群众活动的蓬勃开展为业余体校的发展打下了基础。1964年,全国体工会议上决定要抓好业余训练。“要充分运用各种业余训练形式进行训练,尤其要办好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为优秀运动员队伍培养后备力量”[8]。1965年,根据整个体育发展的形势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需要和要求,在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确定采取多种业余训练形式,大力抓好业余训练工作,“广泛建立基层的运动队、代表队、训练点等等,办好重点青少年业余体校、中心青少年业余体校。”1965年6月召开的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上,再次提出了“各地都应集中力量办好重点青少年业余体校,一定要源源不断地培养出一些优秀运动员,向专业队输送。有条件的省、市、自治区,可以建一所半天读书、半天训练的中心青少年业余体校,作为专业队的预备队”,形成了一个从普及性体育活动、业余体校、重点业余体校、中心青少年业余体校到专业队,有广泛的普及面、层层衔接的业余训练的人才培养网络和体系。
为解决业余体校学员增加、规模扩大后教练员紧缺的问题,1965年,采取了依靠学校办青少年业余体校,按项目或年级组成班(队),自己负责教育,一般专业体校的训练工作主要由学校自己的教练员负责的办法。青少年业余体校的教练员,主要用于给学校教练员作指导,对少数尖子运动员进行重点辅导。省、市单项运动协会和单项教练员组织,组织基层业余学校的教练员进行提高性学习,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给以训练工作上的指导。(www.xing528.com)
为了加强对青少年业余体校的领导,配备了“政治强、思想作风好”的专职干部,主要对业余体校的教练员、工作人员开展政治思想工作。
1963年以后,受大讲“阶级斗争”政治气候的影响,在使用教练员和招收重点业余体校学员中,因突出“阶级路线”重视家庭出身,使一部分教练员的积极性受到挫伤,未能充分地施展才能,一些体育基础较好的青少年因家庭出身的原因未能得到训练的机会。1965年在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上,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应当贯彻阶级路线和政治业务兼顾的原则,严格政治审查”,但又应“着重看表现,不要唯成分论,”[9]实际在具体执行中,由于各个业余体校领导的政治水平不同,在把握尺度上有很大差别。1965年以后,党内“左”的错误思潮影响逐渐增大,给业余训练在用人和选材上造成了一定的干扰和损失。
1964年9月14日,国家体委颁发了《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试行工作条例(草案)》,共8章37条。《条例(草案)》是积累了我国自兴办业余体育学校以来的经验,在正确确定了业余体校的培养目标和任务的前提下,充分体现了专业性教育特色,形成了一整套管理、教学、训练系统。这标志着我国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的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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