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为了争取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提高了广大劳动人民的革命热情和积极性,动员和组织他们参加、支援解放战争,这是解放区的中心任务。解放区的教育工作(包括学校体育工作)也首先是为支援解放战争和土地改革服务的。
1946年12月10日,陕甘宁边区颁布了《战时教育方案》,号召“高级学校及一切社教组织亦应立即动员起来,发动教育上的有生力量,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卫战争服务。一切教育工作者都应成为保卫边区的宣传员与组织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解放区都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了有关教育政策,进行教育的恢复、改造和发展工作。
解放区的小学教育仍继续贯彻执行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方针。在战争频繁的形势下,根据地区的不同采取了不同的方式进行。在巩固区和农村,小学教育主要是对现状进行改革,充实战时内容;在边缘区,交通线和敌人主攻方向的地区,小学教育以精简、分散和参加战时工作为原则;在国民党统治区,则以隐蔽埋伏或撤退为原则。无论在哪种地区,为了更好地结合战争实际,小学教育的内容中增添了一些战争的知识。在高级小学里把体育课改为军事课,进行分散、转移、隐蔽、站岗、放哨和坚壁清野等演习。(www.xing528.com)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949年6月在北平召开了华北小学教育会议,着重研究小学教育改革问题。会上讨论和拟定了《小学教育暂行实施办法》和《小学教师暂行服务规程》,并立即颁布试行。为了“办好小学体育,普遍提高国民文化,”在会上确立了小学教育的实施方针,明确提出:小学教育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公民的基础教育,就以学习文化为主,即以读、写、算及社会、自然、卫生等基本学科知识教育儿童,培养其生活技能,并打好升级深造的基础;注意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儿童健康身体;同时还要培养儿童爱护人民国家的思想以及热爱劳动、民主、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办法》规定小学学制仍暂定为四二制,即初级小学四年,高级小学二年,以与初级小学合设为原则,称完全小学。《办法》对课程设置、课时、教学原则、教学方法、考绩考查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课程设置从初小一、二年级到高小一、二年级,均将国语、算术、常识等科目列为正课,并在《办法》最后说明栏中强调“体育课除分班教学外,每日应集体进行了15—20分钟的晨操或课间操及集体游戏。”
根据《文件》规定:“中等教育要为解放战争、土地改革和经济建设培养大批革命干部和知识分子。”这一时期的中等学校大致可分为二类:一类为解放区原有学校,党对这类学校采取巩固和发展的方针,改进教育和教学工作,扩大学生来源,积极为解放战争和经济建设培养人才。另一类是新解放区中等学校,对这类学校采取改造的方针,使其向第一类学校方向转变。
解放战争后期,东北、华北等解放区的中等教育,都已实行恢复和发展以及新型正规化的方针。东北和华北解放区先后召开了中等教育会议,对中等教育的性质、任务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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