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与“普及国民身体素质”这一战后的总体体育目标相适应,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48年分别颁布了修订的小学和中学《体育课程标准》,在体育目标方面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以后,随着国家形势的改变,国民党统治区的学校体育政策也及时作了相应调整。在1947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中,可以看到“健全体格”成为当时国家体育目标的核心概念。为了与“普及国民身体素质”这一战后的总体体育目标相适应,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48年分别颁布了修订的小学和中学《体育课程标准》,在体育目标方面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首先,在目标体系上共由五个方面构成,即身体发育目标、规范行为目标、运动适应目标、保健态度目标和运动技能目标。其次,在具体目标方面,小学的身体发育目标要求是机能均衡发育和健美的体格;初中的要求是锻炼体格和机体充分发育;高中的要求是锻炼体格和机体充分发育。在规范行为目标方面,小学的要求是勇敢、公正、守法、合群和团体生活基础;初中的要求是严守纪律、相互合作、运动道德、团体精神;高中的要求是运动道德和团体精神。在运动适应目标方面,小学无要求;初中和高中的要求均是增进体力使用效率与适应能力。在保健态度方面,小学的要求是激发运动兴趣、充实康乐生活;初中无要求;高中的要求是正确使用体力之习惯和良好卫生态度。在运动技能目标方面,小学和初中均无要求;高中的要求是掌握运动技术。
随着目标的修订,在教学内容和时间安排上当然也有相应的调整,主要表现为军事训练活动在学校体育中大大减少,体育的军事色彩逐渐淡化,学校体育出现了向体育本质的逐渐回归。(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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