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失败后,朝野上下不少人认识到:“日本胜我,亦非其将相兵士能胜我也。其国遍设各学,才艺足用,实能胜我也[39]。”“中国之割地败兵也,非他为之,而八股致之也。”[40]1901年5月,中国第一份半官方性的教育专业杂志《教育世界》在上海问世,开宗明义,就从救亡图存的高度论述了教育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调:“无人才不成世界,无教育不得人才。方今世界不出四语曰:‘优胜细败’。今中国处此列雄竞争之世,欲图自存,安得不于教育亟加之意乎?”[41]改革旧教育,建立新学制,在世纪之交几成朝野上下一致的呼声,“光宣时代,当时无论新旧中人,莫不以教育为救国之要图”[42]。中西国力盛衰强弱的巨大反差、教育落后人才匮乏的触目惊心、明治维新教育发展的成功范例、西学东渐的广泛影响与教会学校的示范效应、洋务教育的实践及其正反两面的经验、近代工业和市场经济发展对科学技术提出的迫切要求、新型知识分子队伍的扩大与有识之士的大声疾呼、清朝统治者的功利性思考、“变法自强”的愿望和讨好列强笼络民心的政治需要,作为这一内外条件的综合,清末新学制及其体育课程应运而生。
学制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科学文化水平,也要考虑受教育者的身心特点。它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的学校系统,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43]因此,学制是制约学校课程(含体育课程)的一个重要因素。
1.《钦定学堂章程》中的体育课程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由管学大臣张百熙主持制定,经清政府批准,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即壬寅学制,这是我国第一个新教育学制。其中,有关体操课的规定如下:[44]
蒙学堂的教育宗旨是“在培养儿童使有浅近之知识,并调护其身体。”蒙学堂学制四年,六岁入学至十岁。共学课程八门,第八门为体操。第一、二年体操内容为整齐步伐,第三、四年体操内容为演习体势。每日体操均为1课时,于第三、四两年减去体操第一、第三、第七、第九日之四课时……加课算学。
中学堂的教育宗旨是“使诸生于高等小学卒业后而加深其程度,增添其科目,俾肆力于普通学之高深者,为高等专门之始基。”中学堂学制四年,开设课程十二门,第十二门为体操。四年均开设体操课,每周2课时。体操内容包括器具操和兵式操。
钦定学堂章程虽然未及实行,第二年就由《奏定学堂章程》所取代,但它在我国近代体育课程史上仍有不可否认的意义:
(1)就立法而言,它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由国家正式颁布的近代学制,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的由国家颁布的体育教学大纲(体育课程标准)的雏形。
(2)体操作为一门学校的正式学科课程,以政府文件的形式,第一次得到了认可和确立,从此奠定了体育课程在学校课程中的地位。
(3)学校设置体操课程,而且蒙学堂第一、二年的体操课时多达每天l小时,中学堂每周2课时。这对于长期以来以重视德育、智育,没有体育的中国封建传统教育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从此结束了中国封建学校教育中不讲体育课程的历史。
2.《奏定学堂章程》中的体育课程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使清皇室再一次被帝国主义列强逐出皇城。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以慈禧太后为首的顽固派势力不得不有所醒悟。于是在1901年1月29日,亡命西安的清廷发布上谕,要求各地官员积极讨论有关国家改革问题。并于同年4月21日设立国家有关改革问题的督办政务处,专门负责审查各地官吏奏章,办理全国官制、学校、科举、吏治等事务,制订各项新的国家改革措施等。这些便是清末“新政”的开始。清末新政在教育上带来的重大变化主要是1904年公布了《奏定学堂章程》。虽然在《奏定学堂章程》之前的1902年,清政府曾公布了一个《钦定学堂章程》,而且从形式上看,确实已经具有较为完备的学校体系,可以称得上是中国近代教育史的第一次法定学校系统,但是由于该章程没有施行,所以它也就不具有历史影响力。第二年,张百熙和张之洞、荣庆等人重新拟订了《奏定学堂章程》,并于光绪29年底(通常说是1903年,确切地说是1904年1月),清政府颁布并开始实施癸卯学制,即《奏定学堂章程》,对中国近代教育制度真正产生重大影响。此章程对学校系统、课程设置、学校管理等都作了具体规定,是第一个比较完整、并经法令正式公布在全国实行的学校体系,它一直沿用到1911年清朝灭亡为止。
《奏定学堂章程》也称癸卯学制,它规定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学制体系。按照这个学制规定,儿童从7岁入学到最后通儒院毕业的整个过程,大约是25年。如果不计算通儒院,为21年,是我国最长的一个学制。在横向上,与高等小学堂平行的,有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和艺徒学堂。与中等学堂平行的,有初级师范学堂、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与高等学堂平行的,有优级师范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高等农工商实业学堂。
《奏定学堂章程》基本上是完全仿照日本学制制定的,它在学校体育上的意义是,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均需要开设体育课程,课程称为“体操科”,并对课程的教学时数、教学目标、教授内容、场地设施等,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但总体原则上,“在中学堂,宜以兵式体操为主”。章程对大学堂的体操科教授内容,也是规定为“普通体操、兵式体操”两种。在体育课程的场地设施方面,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之体操场,应分室内、室外两式,以备风雨。除室外一式必备外,室内即借学生聚集处用之。”此外,还要备有体操“所用之器具”。中等学堂的体操场,“必宜分屋内、屋外二处”。教授体操的所用器具,则“均宜全备,且须合教授中学堂程度者”。高等学堂体操场,也是“宜分屋内、屋外二式”,凡教授“体操用器具,均宜全备”。
当时的清政府为保证学校体操科教学的顺利进行,甚至还专门颁布了一个《操场规则》。对此,可理解为是落实《奏定学堂章程》中有关学校体育工作要求的重要补充。《操场规则》的内容共有7项:“一、操场当一律整齐,不得嬉笑私语、大声咳唾、蹲坐自由;二、操场器械各有定所,不得任意移动毁坏;三、服用物如眼镜、荷包等件,不得带入操场;四、操帽衣裤,下场后即须一律更换,收置整齐;五、学生值操期,不得借故请假不到,排班定后不得擅自妄动出班;六、学生不值操期旁视者,应一律整立,均着学堂制服,不得异色羼杂;七、操场一切均听教习号令,仍随时受监学纠正。”
《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确立了中国近代教育制度,使近代体育在中国学校的普遍实施,获得了法律支撑。但是,由于当时的体育课教学更多的偏重于兵式体操的训练,“立正、稍息、齐步走”之类的军事操练,虽说对学生的身体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体育课形式上的呆板、枯燥和千篇一律,事实上更多的是影响了体育的实际效果。因此,当西方近代体育最初走进学校的同时,便也给中国的学校体育发展留下了一定的隐患。
(1)初等小学堂体操课的规定
教育宗旨:“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
学制:5年
课程设置:8门,第8门为体操。
体操要旨:使儿童身体活动,发育均齐,矫正其恶习,流动其气血,鼓舞其精神,兼养成其群居不乱、行立有礼之习,并当导以有益之游戏及运动,以舒展其心思。(www.xing528.com)
规定课时:体操各年级均为每周3小时。
教学纲要(学科程度):1年级,有益之运动及游戏;2年级,有益之运动及游戏,兼普通体操;3年级至5年级均同2年级。
(2)高等小学堂体操课的规定
教育宗旨: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强壮国民之气体。
学制:4年。
课程设置:9门,第9门为体操。
体操要旨:使身体各部均齐发育,四肢动作敏捷,精神畅快,志气勇壮,兼养成其乐群和众动遵律之习,宜以兵式体操为主。
规定课时:体操各年级均为每周3小时。
教学纲要(学科程度):普通体操、有益之运动、兵式体操,各年级相同。
(3)中学堂体操课的规定
教育宗旨:施较深之普通教育,俾毕业后不仕者从事各项事业。进取者升入各高等专门学堂均有根据。
学制:5年
课程设置:12门,第12门为体操。
体操要旨规定:中学堂体操宜讲实用,其普通体操先教以准备法、矫正法、哑铃等体操,再进则教以球竿、棍棒等体操。其兵式体操先教单人教练、柔软体操、小队教练及器械体操,再进行则更教以中队教练、枪剑术、野外演习及兵学大意。凡教体操者,务使规律肃静、体势整齐、意气充实、运动灵活;并可视地方之情形,若系水乡,应使练习水泳。
规定课时:体操各年级均为每周3课时。
教学纲要(学科程度):普通体操、有益之运动、兵式体操,各年级相同。
(4)师范学堂体操课的规定
初级师范体操课,除规定五年级时兼授“体操之次序法则”以外,其他完全和中学相同,简易师范的体操课,除每周教学时数为4小时外,其他和初级师范相同。优级师范的体操课,各年每周3小时,教授有益之运动与士兵训练。
(5)高等学堂体操课的规定
第一类学科(经学科、政治科、文学科、商科):每周体操3小学,教授普通体操及兵式体操;第二类学科(格致科、工科、农科):第一、二学年周体操课3小时,第三学年2小时,教授普通体操及兵式体操;第三类(医科):与第一类同。
高等学堂的操场,“宜分内外二式”,就是要设室内操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