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概述
职业教育集团是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集约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深化校企全面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重要平台,是创建职业教育品牌、特色、优势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的有益探索[1]。
一、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的背景
(一)整合高职有限教育资源的必然要求
自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高职院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生均教育资源的严重不足。这种不足不仅仅是教育资源投入增量不足,还体现为由于办学分散导致的资源闲置、教育资源整合与重组困难。另外,分散办学还导致专业重复设置,造成教育资源的相对浪费与配置效率低下,影响职业教育的宏观效益。小而全的形式不利于形成规模效益,其适应市场和抗风险的能力也比较脆弱。要解决这些问题,高职院校必须走集团化发展的办学道路,但这并非一条简单易行的坦途,需要经过长期的摸索。
(二)变革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然要求
职教集团组建的根本目的是重建校企合作关系,而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又是变革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是一种实然:企业的基本目标是生产和盈利,一切付出都必须计入成本,如果像教育这样需要中长期投入,企业就要慎重考虑;企业与职业教育的关系是在人力资源层面,如果企业可以从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直接补充人力资源,就不一定要借助职业院校这个平台。当然,有眼光的企业家会意识到职业教育可以满足企业的订单要求和特殊规格,但大部分操作型岗位对人员的要求不高,从市场补充人员应该是当前主要的人力资源补充渠道。因此,要发展职业教育,不能寄希望于个别企业家的深谋远虑和战略眼光,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制度推动。既然职业教育关系到增强国力和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企业作为社会成员就应该承担一份责任,这是制度推动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基本依据。通过组建职教集团,重构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关系,是变革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然要求。
(三)建立有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模式的必然要求
目前国外职教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①美国“以能力为基础的教育”CBE模式,产生于“二战”后,现广泛应用于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的职业教育中,较为先进;②德国的“双元制”模式,是一种国家立法支持、校企合作共建的办学制度;③被称为“新型的现代学徒制度”的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学员80%的时间是在工作场所,进行工作本位的学习,只有20%的时间在TAFE学院进行学校本位学习。国外职业教育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形成一整套完善的办学制度和体系。近年来,国外职业教育机构以直接投资、合作办学、教学理念和管理模式输出、师资培训等方式与国内职业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国外职教机构的全方位渗透,必将对国内职教集团带来威胁和挑战。而我国丰富的职业教育办学实践有待提升和推广,集团化办学将成为富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模式获得长足发展,这是我国职教实践的必然成果,也是打造中国职教特色品牌的必然要求。
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的基本内涵
职业教育集团是一种教育机构的组织形式,它是从企业集团的组织形式移植而来的。企业集团是一种在经济联合基础上形成的企业群体组织,它将经济领域中分散的企业组织以集团的形式有机地组织起来,形成规模较大的经济运行实体,并以规模优势实现企业经营的规模效益。将集团化经营模式引入职业教育,是社会经济发展以及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目的是吸收多方力量,整合教育资源,实行职业教育的纵向沟通、横向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产学研结合,最大限度地提高职业教育的运行质量和办学效益,从而实现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一)职教集团的基本内涵
职业教育集团的产生是教育发展过程中优胜劣汰的结果,是生存的需要,是发展的必然。如果说规模扩大是形成教育集团的现实因素,那么其客观因素为: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共同构成对教育的庞大市场,同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使得教育需求呈多样化、多元化发展。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集团发展迅速,集团化办学模式较大地推进了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
要理解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首先需要从目前使用比较普遍的“职教集团”的定义入手。
什么是“职教集团”?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试行意见》对职教集团作了如下规定:“职业教育集团是以集团章程为其共同行为规范,由职业学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产教联合体,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职教集团应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以专业和人才培养为纽带,以校企双赢为基本准则。成员间的教育和经济业务往来,应遵循优先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协作、参资、参股、转让、托管、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
综合我国职教集团的实践经验及相关研究成果,可对职业教育集团作如下理解:职教集团是指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契约或资产为联结纽带而组成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
职业教育集团具有如下基本特征:职业教育集团不同于企业集团,它是一种以职业教育的教学、科研为主要活动的教育联合体,不以盈利为目的;职业教育集团各个组成单位仍保持独立法人资格,各组成单位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职业教育集团一般以一所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优、社会声誉高的职业学校为核心和龙头,联合若干相关专业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组建而成,在职业教育集团的活动中,集团的核心学校发挥着主导、示范、辐射的作用;职业教育集团各个组成单位主要以契约(集团章程)为联系纽带,在集团章程的指导、约束下,分工合作,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及相关服务活动;职业教育集团本身一般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二)高职集团化经营的基本内涵与特征
高职集团化经营是在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区域综合性程度增强的背景下,为获得教育规模效益的最优化,通过校企股份制、集团化办学形式,完成校企资源存量的优化组合,实现高职规模化、集团化发展。其主要优势是:寻求实质意义上办学与经营理念的一致,以及体制上的融合,机制上的依存,资源上的互补,利益上的双赢,确保人才规格与发展需求、办学规模与资源配置最大限度的适应性。
运作特征为:第一,突出体制优势,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按照一会(董事会)、三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反馈系统)模式进行科学管理,形成集团化办学的紧密结合体,确立各办学主体在办学活动中的利益原则和行为准则;第二,强化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管理运行企业化、资本运作市场化、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强人事管理与财务运作的严密制衡,实现办学经费的有效投入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优化规模效应,企业直接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并按照教育规律和产业规律,建立双重功能产学实体,盘活资金存量,提高资源活力,为培训实习提供基地,为专业建设提供服务,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撑,形成市场导向型的人才培养模式与自主研发优势。
从职教集团发展的实践看,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是指以一两所高职院校为龙头,以相关院校和合作企业为主体,以行政区域或行业领域为边界,以专业和课程为纽带,以促进职教资源优化配置为原则,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集团成员“共赢”为目的的经营模式。从职教集团的内涵看,职教集团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等既自主独立又互相联系的要素构成,形成院校之间、校企之间互补型的横向联结和人才培养链上的纵向链接。
职教集团是一个新的组织形态,它通过“专业+产业”、“教学+研发”、“培养+就业”等链条,把学校、企业等市场主体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有机地联结,动态地加以组合,形成单个成员的“小”与“专”和整个集团的“大”与“全”的综合优势,实现资源优化和功能整合,促进专门人才、技术和设备的社会化、产业化以及教育效益、经济利益、人才效益的最优化,形成“共建、共享、共赢、共长”的新机制。
三、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的模式(www.xing528.com)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模式系指集团化经营的类型,根据不同的划分,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集团化经营模式有如下几种模式[3]。
(一)按照服务范围的综合程度划分的模式
1.区域型集团化经营模式
区域型集团化办学,其特征表现为地理位置、办学活动空间和服务指向上的区域性。多由地方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牵头组建,主要服务对象为所在区域。如北京大兴区职业教育集团、吉安市职业教育集团、舟山职业教育集团等。
2.行业型集团化经营模式
行业型集团化办学,一般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有行业性企业或企业集团参与,行业提供支撑服务。其牵头组建单位多为行业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主要服务对象为“行业”。如苏州旅游教育集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厦门电子职业教育集团、徐州工业职业教育集团、江苏建筑职教集团,河南省的农业、公路交通、信息技术、财经、卫生、建筑、旅游、机电、工艺美术共九个行业型的省级职教集团等。
3.综合型集团化经营模式
区域型与行业型相结合的集团化办学,一般由区域内外和行业内外的职业学校、科研、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组成。主要服务对象为“经济社会”。如湖南科技职业教育集团、浙江大港职业教育集团等。
(二)按照组成单位的联结方式划分的模式
1.资产联结型集团化经营模式
集团核心学校与集团其他组成学校及单位之间有密切的资产联结关系(全资、控股或参股)。这类职教集团的组建涉及产权的变更、拨款渠道的改变以及管理体制的变革等,组建难度较大。因此,在我国目前已成立的职教集团中,这种类型的职教集团还比较少见,主要出现在民办教育领域。
2.契约联结型集团化经营模式
集团成员单位以签订合作协议或集团章程的形式联结在一起(单位原有隶属关系、拨款渠道、人事关系等不变),在集团章程的指导、约束下,分工合作、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开展教学、科研及相关服务活动。这种类型职教集团的组建不涉及产权关系、拨款渠道、管理体制的变革与调整,与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冲突和摩擦较小,受客观条件约束较少,适用范围较广,成为我国组建职教集团的主流模式。我国目前已组建的职教集团绝大多数都属于这种以契约为主要联结纽带的类型。
3.资产—契约混合联结型集团化经营模式
集团构成单位之间的联结方式既有资产联结又有契约联结,其中集团核心组成单位以资产联结为主(全资、控股或参股),集团又通过订立合作协议同一些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协作关系,使他们成为职教集团的成员。
(三)按照组成单位类型划分的模式
1.校际合作型集团化经营模式
由若干所职业学校联合组成的职教集团。一般是以某一办学实力较强的学校为核心,联合同类专业的其他职业学校组成的职教集团。如苏州旅游教育集团是1999年以苏州市旅游学校为核心,联合苏州地区其他6所旅游专业学校组建的。
2.校企合作型集团化经营模式
由若干所职业学校和相关企业联合组成的职教集团。如浙江金华市机电专业职教集团以永康市职技校为理事长单位,成员单位有浙江轻工技术学校、金华市九峰职业技术学校、武义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永康市求知职校、磐安县职业技术学校等,还有永康市的知名企业浙江铁牛公司、中国星月集团、浙江天行集团、中国群升集团、中国鹰鹏公司、浙江仁达公司、工商银行永康分行等。
3.多元型集团化经营模式
由职业学校、企业、政府部门、行业学会等多种性质的单位联合组成的职教集团。目前全国各地组建的职教集团大多属于这种类型。例如,2003年湖南成立了由湖南中华职教社牵头,以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为核心,包括全省11所高职学院、2所中等职校、1个培训中心以及创智集团、湖南省物资集团总公司等8家企业单位、1家科研所参与的跨行业、跨地域、跨层次的湖南科技职业教育集团。湖南科技职业教育集团在办学层次、专业设置、教育内容与人才培养规格等方面实行全面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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