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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学习资源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3-03-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学有大量教学资源,可以使学生得到最佳的学习体验。我们认为大学学习资源应包括校内学习资源和校外学习资源两个部分。这两个学习资源还可再细分为若干个子学习资源。图书是学习的必要材料。没有书籍的学习,如同不带武器上战场的士兵,被动挨打而毫无还手之力。

大学的学习资源的分析介绍

●第三节 大学学习资源

大学学习的自主性很高,自主学习需要很多资源的支撑。大学有大量教学资源,可以使学生得到最佳的学习体验。那么大学学习资源到底有哪些呢?我们认为大学学习资源应包括校内学习资源和校外学习资源两个部分。这两个学习资源还可再细分为若干个子学习资源。就大学生实际情况而言,我们重点介绍以下两个学习资源:图书馆和跨校副修专业学士学位

一、图书馆馆藏资源

图书馆馆藏丰富。没有图书馆的大学,就不能名副其实。图书是学习的必要材料。没有书籍的学习,如同不带武器上战场的士兵,被动挨打而毫无还手之力。如果说走进图书馆就能开卷有益,那么学会使用图书馆资源则使你终身受益。利用图书馆进行学习而取得大成就者,历史上不乏其人。如马克思毛泽东华罗庚钱学森等,他们都是善于利用图书馆资源的高手和典范。

德国柏林图书馆大门上镌刻着这样一句话:“这里是人类知识的宝库,如果你掌握了它的钥匙的话,全部知识都是你的。”这句话精辟地道出利用图书馆学习的意义。

要想充分利用图书馆进行学习,必须把握好如下几点。

1.了解大学图书馆的机构设置和职责

由于各大学的学科性质和规模大小有区别,因此,各高校图书馆的机构设置并不完全一样,但是各图书馆的基本框架大致相同。

采编部。负责采购、交换、征集本馆所需要的图书并对这些图书进行整理、加工和编制目录。

读者服务流通部。它主要负责对馆藏书刊的外借和阅览,其中包括负责对书刊的宣传和展览推荐、图书流通、书刊阅览、统计分析以及阅读辅导等。

参考咨询部。它专为读者提供高层次服务,其主要职责是针对读者提出的难度较大或涉及面较广的问题,通过查询专题书目、工具书和文献检索工具书等途径,获得相应资料并提供给读者。

典藏部。它主要负责对馆藏书刊进行调配、藏书排架、清点、复审剔除以及书刊的保护和安全管理等。

期刊部。其主要职责是对报刊资料的采集、分类、编目和目录组织、排架、保管,以及对读者提供阅览等服务。

技术服务部。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学图书馆基本上都引进以胶片、胶卷、磁带、光盘等为载体的文献,并拥有相应的现代化信息管理的技术和设备。因此,该机构主要负责对现代化设备的引进、开发、管理、技术咨询,以及为读者提供相应服务等。

了解了图书馆的机构和职责,便可以有选择地对其加以利用,以更好地为专业学习提供方便和得到相应的服务。

2.了解图书馆资源的编排组织,充分利用图书馆馆藏目录

各图书馆对读者开放的程度不同。有些图书馆将所有的资料都展示在读者面前,允许他们自由浏览和借阅。而在闭架借阅的图书馆,读者得向管理员提出借书请求,等待他们为自己拿取资料。许多图书馆两种方式兼而有之。图书馆馆藏通常按照学科或其他标准进行分类。不论是哪种标准,馆藏目录都是查询可用资料(包括电子资料)及其排架号(或索书号)的关键。图书馆通过分类系统将馆藏资料按研究主题整理归类。分类的任务在于为每项资料编排一个索书号,按照主题排列在书架上,便于读者检索。

图书馆的卡片目录通常分为分类目录、书名目录、著者目录和主题目录等四种。下面重点向大家介绍前三种目录的编排和使用方法。

分类目录。

分类目录是按内容的学科体系,依据图书馆所采用的分类法,分门别类排列组织起来的。分类目录的主要作用是向读者揭示图书馆关于某一学科,某一知识门类的图书,告诉读者本馆收藏有哪些属于这一类或那一类的书。

分类目录是根据图书的索书号顺序来排列的。读者在使用分类目录查找资料时,要先确定所查找的资料属于哪一类,然后按类找到相应的目录屉,再按目录中指导卡提供的类目,查找目录卡,直到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书。例如:你想查找有关文学方面的图书,那么根据图书馆使用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分类体系,知道“I”类是代表文学类图书,因此可以在标有“I”的目录抽屉里查找文学方面的图书,若要进一步查找某种小说(如《红楼梦》),就要先找到标有“I.24中国小说”标记的指导卡,再查排在后面的卡片,便可找到你所要的书了。

使用分类目录的前提是对“分类法”要相当熟悉,对“分类法”不熟悉的话,那就比较难以下手了,反之,对“分类法”越熟,查起来就越方便、越快捷。

书名目录。

书名目录是按照书名的字顺排列组织起来的目录。当你需要某本已知书名的图书时,就可以照此目录查索。书名目录可以明确告诉读者图书馆是否有某一种书,并把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集中在一起,方便读者查找。

书名目录的排列方法很多,下面主要介绍两种方法:

(1)笔画笔形法。这种方法是先按书名首字的笔画多少来排列,笔画少的排在前面,笔画多的则排在后面;首字笔画相同的,则按起笔笔形,依照点(、)、横(—)、竖(│)、撇(′)、折(∠)的先后顺序排列。书名第一个字相同的,依第二个字排列,第二个字相同的,则按第三个字来排列,其余依此类推。

(2)音序法。这种方法是按书名的汉语拼音字母的顺序来排列的。比如需要查《晶体管放大与振荡电路》这本书,书名的第一个字是“晶”,汉语拼音是“jing”,你就先在目录中找“j”,在“j”字开头的许多单字中就可以按字母顺序找到“jing”字了。若“晶”字头的书名很多,再在“晶”字后找“体”字,查法和查“晶”字相同,以下类推。

著者目录。

著者目录是根据图书的著者(包括个人著者和集体著者)的姓名或名称的字顺组织起来的目录。著者目录是能够集中地反映某一著者的馆藏图书,因此,对于专门研究某一著者及其著作的读者来说,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检索工具。例如某作者既是思想家又是文学家,他的作品就会被分散到哲学类和文学类,如果通过著者目录就可以发现著者的一系列著作,有利于扩大知识面,这是著者目录特有的功能。

著者目录的排列方法与书名目录一样,也有笔画笔形法和音序法,学会书名目录的使用方法,自然就会使用著者目录了。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图书馆的图书检索功能日臻完善,现在很多图书馆都应用了电子计算机技术来检索图书信息,速度比原来利用分类目录、书名目录、著者目录等手工检索的速度快得多了。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再详细介绍,请参考各图书信息检索系统的使用说明书。

二、跨校副修专业学士学位

2008年5月30日,中国高等学会联合办学研究分会在上海交通大学正式成立,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校际合作办学、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上了一个新台阶。

上海市高等学校联合办学实践应该说是走在全国前列的。上海市根据各高校的历史渊源、地理位置等因素形成了东北片和西南片两个高校联合办学机构。其中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机构成立于1994年8月。联合办学的宗旨,是发挥各成员高校的教学、科研等各种办学条件,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宽办学途径,提高办学水平。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采取了师资互聘、开设本科生跨校副修专业学士学位、跨校第二专业、研究生跨校选课、各校实验设备共享等项举措。目前有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教学、学生工作、科研工作、分析测试、工会等6个协作组。

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成员单位目前为: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商学院等14所高校。

跨校副修专业学士学位充分适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人才的要求,充分利用上海西南片高校群体的学科优势,拓展多元化人才培养途径,特别是满足了本地区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增强学生毕业后对工作的适应能力。2008年秋西南片14所高校共开出76个专业学士学位供大学生副修,在校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这一难得的校外学习资源。

附: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试行办法(2007年4月)

第一条 指导思想(www.xing528.com)

为适应科教兴国和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人才的要求,充分利用上海市西南片高校群体的学科优势,拓展多元化人才培养途径,增强学生毕业后对工作的适应能力。上海西南片高校(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商学院等)简称“西南片高校”,本着联合办学、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试行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制度。

第二条 专业设置

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所设专业必须是各校现有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已有3届以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上海市西南片高校本科生教学协作组每年应将开设的副修专业学士学位统一上报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为西南片高校所属高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四)申请副(辅)修专业的学士学位和主修专业应属不同的专业学科门类。

(五)符合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的招生要求。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西南片高校本科生教学协作组在每年5月1日前将各校开设的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名称、专业培养计划、招收名额、招收条件、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予以公布。

(二)凡具备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并填写《上海市西南片高校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同意后交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并统一报主办学校审核和录取。

(三)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主办学校教务处将录取的修读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及其所在学校教务处。学生按规定的日期到主办学校教务处缴纳修读费、办理注册手续后领取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听课证。

第五条 教学安排

(一)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与主修专业同时进行,一般不延长学制。若需延长,须获批准。

(二)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两部分,总学分不少于60学分。

(三)主办学校对副(辅)修专业的教学要求应与主修专业教学要求相同。

第六条 证书发放条件

(一)凡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并取得修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主办学校学位授予条件,且已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可申请授予(辅)副修专业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二)凡在校学习期间完成并取得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或者修读完成2/3以上学分者,由主办学校颁发副(辅)修专业证书。

(三)对未达到主办学校副(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2/3学分,发给《上海市普通高校副(辅)修课程成绩证明》。

第七条 收费办法

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须缴纳修读学费,修读学费按学分收取,其学费标准和总额原则上不突破主修专业学费标准和总额。

学生中途终止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习,退费办法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高等学校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办理。

第八条 学籍管理

参照《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试点开展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籍管理规定》。

第九条 管理机构

修读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的有关事项在上海市西南片高校本科生教学协作组的统一协调下,由各校教务处负责实施。

第十条 其他

(一)上海市普通高校跨校副修专业学士学位从2006年开始招生,原上海市普通高校跨校第二专业停止招生。

(二)本条例自上海市教委批准同意之日起试行。

(三)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管理委员会

二零零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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