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给孩子们什么样的教育
在今年暑假的校本培训中,合肥市教育局朱志明副局长来我校给全体老师们作了一场十分精彩的报告,报告名为“今天我们应该给孩子们什么样的教育”,给我们带来了教育理念上的强烈碰撞和心灵的震撼。他要求我们,应深刻反思我们的教育之痛,要培养孩子们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和思维习惯;告诫老师们“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作为教师既要教书,更要育人,而且应以育人为本。
平等的程度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种具体体现。只有真正建立平等关系,才能有心灵的沟通与交流,教育才能有良好的效果。当然,建立平等关系与教师或家长要树立威望是并行不悖的。威望是应该通过教育者的崇高品行、渊博学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等方面树立起来的。
尊重他人是平等待人的具体体现,无论我们的教育对象是子女还是学生,我们都应该平等对待,尊重他们。把他们当成一个平等的人去尊重,尊重孩子的好奇心、兴趣以及做法,并耐心引导孩子应该如何去做。
教育是社会活动,不仅仅是学校和教师的事,我们的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教育的义务和责任。我们知道,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孩子又有最多时间和家长生活在一起,家长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很大。有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最终成就如何,对社会的贡献有多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没有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而这些良好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或者说最佳时期应该是学前阶段。这些往往是很多家长没有引起重视的,有的家长甚至是不懂得这个道理的。殊不知,教育上的许多问题是学校和教师无法解决的。(www.xing528.com)
教育关乎到每一个人的命运,关乎到家庭的幸福,关乎到国民素质,关乎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关乎到民族和国家的兴衰。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当然,关于教育,仅有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要懂得如何进行教育。也就是说应该学习和掌握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掌握一定的科学的教育方法。
在我们的现实中,不难发现不少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要么粗暴干涉,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塑造孩子,而置孩子的实际情况、兴趣爱好于不顾;要么就是溺爱,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还美其名曰民主,甚至有的家长即使发现了孩子的一些不好的习惯,也不加以引导纠正,任由孩子自由发展。家长要么不能以身作则,要么是不注意从小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或者是家长不懂得如何对孩子进行教育。事实上,说得严重一点是对孩子、自己、家庭的不负责任的表现,乃至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虽然说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是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都懂点教育,都能承担一些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的社会应该会更美好。
(原载于2008年11月17日《合肥晚报·教育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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