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下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思考
孙 静(1)
摘 要 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是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意义。在评定过程中,我们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将评选过程与学校、学院的学生培养目标相结合,制定合理的规则和流程,评选出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对广大学生的激励作用,为社会培养品学兼优的一流人才。
关键词 国家奖学金 评定方式
2007年6月,我国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我国的奖助学金体系不断完善。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该奖项每年奖励5万名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 000元。作为国家现行的权威性最强、影响力最大、奖励额最高的奖学金,其评选受到广大同学的普遍关注。如何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定工作,评选出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获奖学生,其意义重大。
一、完善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意义
在社会生活中,人都有受周围人尊重、被社会认可的心理要求,这种要求将会在人生道路中产生一种巨大的内在驱动力。当代大学生个性较强,对被尊重和认可的需求更为强烈,普遍具有热情、上进、荣誉感强,渴望被理解、被肯定这一心理特点,所以奖学金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钱的问题,而更是一种荣誉、一种被认可的象征,这种荣誉和肯定对当代大学生的成长和成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及时地、恰如其分地对学生的努力、成就予以肯定、奖励,无疑对他们保持上进势头,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奋进,从而得到更好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的评定工作越是完善,评定的结果越是令学生信服,学生不仅会自然而然地去总结过去一年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使优点继续发扬,缺点得以改正,更会有很大的满足感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驱动力,努力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但如果我们评定的结果不能使学生信服,学生不仅对自己心存迷惑、自信心减退甚至产生心理问题,由此产生的怨言、牢骚等不良情绪也会转移到同学、老师或学校身上,从而影响学生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活观的形成,与我们教育的目标背道而驰。
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任何奖学金的评定都有其明确的标准,这不仅是学校对优秀的界定标准,更是学校引导学生发展方向、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具体化。同样,国家奖学金作为同学们普遍关注的奖学金之一,其对学生行为的导向作用不可小觑。奖学金评定工作是依照这些标准,并严格遵循程序进行的过程。因此,我们应该合理利用这种导向作用,通过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可以让同学们清楚地了解学校的培养目标,使同学们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达到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更加趋于一致化,对于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另一方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对于树立优秀典型、激发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具有积极的意义。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对于青少年榜样的示范作用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奖学金评定之后我们可以通过有意识地对获得者的宣传表彰,塑造出优秀学生的榜样形象,使其他学生通过对比发现差距,并正确客观地分析产生差距的内在原因,激发学生超越榜样的动力。所以,学校要通过合理的评奖制度使整个学生群体也因此走向新的发展高度。
二、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评定标准不甚明确
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但这几条申请条件只对评选标准进行了概括说明,比较简单、模糊,在实际评选过程中不易把握,需要我们在工作中对评选标准进行细化,客观量化成具体的指标,但现实情况是很多高校并未制定出明确的评选标准,特别是在一些评选工作下放到各院系的高校,很容易出现各院系评选标准不同的现象。以我校为例,目前各院系在评定过程中普遍使用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作为评选依据。虽然综合测评结果包含了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反映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是较为客观的评定依据。但现行的学生手册对学生课外加分的规定幅度宽泛,各学院都有自己的理解和实施方法,从而具体的加分依据也不相同。有些同学参加同一项活动,在某些学院加分颇高,而另一些学院的规定则是不能加分,这就给同学们带来了争议,也让同学们对学校的培养目标产生疑问。
另外,我校目前采用的综合测评体系是80%智育成绩+10%德育成绩+10%能力加分的模式,虽然比起之前的80%智育成绩+15%德育成绩+5%能力加分有了改进,但幅度仍稍小。智育成绩80%的比例就成为主要的参考依据,这样就导致一些学生片面追求考试成绩,有的学生不惜冒险在考试时作弊。同学们在考试前进行突击复习,死记硬背,实际上还是应试考试,时间久了,一定程度上就把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创造活力埋没了,这与我校“高素质、国际化、创新型”的人才培养目标背道而驰。
(二)评定过程不甚科学
现在,包括我校在内的多数高校普遍采用的评定方式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各院系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提出初步的评选方案,提交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将正式的评选办法通知各院系,由各院系完成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提出初审结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院系初审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再次提交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评审名单进行公示。这种方法从大体上来说较为公平,但存在着以下几个不可避免的问题。一是名额分配的问题。如果单纯按学院(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的话,有一些总人数较少的学院(专业)分到的名额将极少,甚至有分配不到的情况发生,这样容易打击学生的积极性,不利于学生的发展;还有一些办学实力强、富有特色的重点专业因学生人数有限而分配到的名额较少,但该专业的优秀学生较多,造成竞争激烈,使得一些完全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落选。二是学院内部进行评选的机制问题。现在很多学院实行单纯按照综合测评结果排队的方法进行评定,根据分配到的名额进行指定测评结果排在前面的同学,这样虽然减少了工作量,有了相应的量化评定依据,但缺乏相应的竞争机制。国家奖学金作为面向大众的奖学金,必须给予所有学生均等的竞争机会,不能硬性的指定,否则体现不出所有学生机会均等的公平性。
(三)在评定和发放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现在,很多奖学金,尤其是校外奖学金的设定是“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某个同学表现优秀,则各种荣誉、奖学金接踵而至,集中现象较为严重。目前,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幅度是每年每生8 000元,加上其他一些奖、助学金,有些同学甚至能在同一学年内拿到近2万元。高额奖学金的发放,会使个别的获得者失去了艰苦奋斗的精神,忘记了勤俭节约,努力拼搏,生活变得奢侈,穿着追求时髦,学习不再努力,享受生活的思想出现。这不利于艰苦奋斗、自立自强精神的培养。另外,每次奖学金评定结束后,总有一些学生耿耿于怀,认为不公平,这与学生自身对公正性理解过于绝对化有关。因此,还要将奖学金的宣传教育工作与发放工作有机结合,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奖学金,合理使用奖学金,讲风格、讲大局,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三、关于完善评定工作的思考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针对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措施,改进方式,科学合理地分配名额,制定完善的评选标准,规范评审程序,公开评选过程,让学生公平参与竞争,力争做到评选结果公正。(www.xing528.com)
(一)实行主动申请、差额竞选制度
上级部门将名额分配给各高校后,各校可根据学院人数比例、按照最终获奖学生与学院推荐的候选学生之比为1∶2的比例下放到各学院。首先,各学院进行综合测评、民主评议的前提是必须由学生主动提出申请,未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引入竞争机制以保证所有同学的机会平等。各院推荐学生人数原则上按照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划分,适当向办学水平较高,优秀学生较多的重点专业倾斜,同时又要兼顾全局。其次,学校在各院系推荐出的所有候选学生中,按照学生所在的年级不同,分为大四、大三、大二组。考虑到高年级同学在历年获奖较多、社会经历较丰富、综合素质较高,所以名额稍向高年级倾斜,可按照4∶3∶3的比例在大四、大三、大二之间分配。最后,三组学生分别进行竞选,按照候选学生的材料得分(占70%)和陈述得分(占30%)的总和进行排名,按总分高低评选出获奖学生。这样的评选方式,避免了按院系划分获奖名额产生的矛盾,不仅使全校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之间的竞争更加公平合理,也有利于学生展示各自的专业特长和综合能力,使优秀人才在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出。
(二)合理制定评选标准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标准,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选拔出高素质、国际化、创新型的优秀人才,应严格制定选拔标准。首先应完善智育加分细则,将高素质、国际化、创新型用数据量化出来,然后按照细则进行综合测评。智育成绩处于年级(专业)前10%、德育成绩处于年级(专业)前30%的同学均有申请资格,然后再按综合测评结果进行排队,经过民主评议后确定推荐对象。这样可以避免同学们死学,促进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三)保证选拔程序公平
虽然我们在制定标准时不可能做到绝对公平,但我们在根据标准具体实施时可以做到程序公平,从而突出评选的导向与激励作用。
学生的陈述得分是根据学生在竞选现场陈述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表现、综合能力以及所取得的成绩等情况进行评分。学校组织教师代表以及学生处、团委、教务处、各院系等部门领导担任评委,各院系学生代表现场观摩学习,并对全校师生全程公开其竞选过程。候选学生按抽签顺序依次上台进行陈述,评委根据候选学生的陈述内容、精神风貌、人生态度、现场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最终,根据候选学生的材料得分与陈述得分之和为该生的总得分,评选出获奖学生,现场予以公布。竞选过程的公开,保证了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也在全校师生面前展示出了优秀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努力奋斗的进取精神、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有利于在广大学生中树立榜样的形象,起到宣传教育作用,营造出良好的校园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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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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