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杰赛普国际法比赛看国际法人才的培养
边永民
摘 要:国际法人才是国际化法律人才的一种,他们应该具有国际视野,能够理解不同文化、民族、种族、宗教和国家之间的差异和冲突,欣赏不同文明的优点。杰赛普国际法比赛,使学生通过研究模拟的案例,和亲自参加模拟审判,培养和锻炼应用国际法解决国家和地区冲突和纠纷的方法。通过参加这个活动,学生受到了高强度的国际法训练,并有机会与不同院校甚至不同国家的学生交流学习成果,历届参加者均表示收获丰硕,所以是一种值得在精英学生培养中继续使用的方式。
关键词:国际法人才 杰赛普国际法比赛 国际化人才
一、国际法人才
国际化人才,根据笔者的理解,指能够在多元的文化和环境下,或者在外国的文化和环境下,处理国际法律问题、外国法律问题或者有涉外因素的中国法律问题。而国际法人才正是国际化人才的一种,合格的国际法人才必须是具有国际视野,能够理解不同文化、民族、种族、宗教和国家之间的差异和冲突,能够用国际法知识为化解纠纷和矛盾,重建和解、信任或为和平提出建议的人。
(一)国际法人才要具有国际视野
笔者所说的国际化视野,是指能够看到这个世界上不同文明和不同价值观念下,各种不同力量的互相推动、制衡,相互参与、渗透和融合,并能够在这样一个广阔的背景下分析自己所遇到和处理的具体问题。
国际化视野需要宽阔的文科知识做基础。对于本科生而言,虽然他们在高中阶段也学习了世界地理和历史,但应试教育的弊端在他们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仍然不时地显现出来——学过背过的就知道,但书本以外的就知之甚少。国际法是为了解决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的,而很多矛盾和冲突的形成有类似的原因。例如,某个贫穷、落后的少数民族要求独立,通常除了这个民族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以外,还可能有其他一些因素:如这个民族所居住的地区有某(些)种资源,预计从经济上可以支撑民族独立;或者有外国支持该民族的独立,希望它从母国分离出去;独立运动有领导组织,该组织或其重要领导人在国外,母国不便行使管辖等。如果学生对世界政治和国际关系有一定的了解,就会明白那些少数民族独立运动,并了解国际法在其中所能够起的作用。很多学生对于了解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很有兴趣,但对于世界的其他部分,知之甚少,这样就很难谈站在另外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立场上去理解他们了。
(二)能够理解不同文化、民族、种族、宗教和国家之间的差异和冲突
上文中“(一)”说的是要有丰富的知识,了解这个缤纷世界的事实。然后,此处强调的是还要能够理解世界的缤纷不同,能够欣赏不同的文明,接受同一个世界,不同的梦想。这首先需要一个人对其他的文明、民族、种族感兴趣,愿意去了解,愿意去思考和理解另外一些人的情感和追求。我有一个学生,她三年前曾有机会去苏丹旅行,当时中国在答尔富儿的活动正遭受一些议论。我问她在当地看到了什么,她怎么看中国在当地的投资活动?她说了她在当地观光的情况,对于中国的投资,她说“不知道该怎么说,中国公司说他们做得好。”我当时有些吃惊和失望。我认为她既然已经到了当地,就有了一个观察和思考这个问题的好机会,而且她认识当地的中国投资石油的公司的人,而她竟然毫不关心这个问题。如果旅游只是观光与和异国风物合影留念,旅游的价值并没有被这个学生完全实现。理解和欣赏其他文明,并不是要放弃和否定自己的文明,我希望学生的根还植于中国文化,但同时,也能够理解其他文明,欣赏不同文明的长处,甚至为不同的文明作贡献。所谓“为国家、为世界”作贡献,如果都不能理解,也完全不愿意去理解这个世界的差异和冲突、不同的追求和梦想,就很难为解决那些冲突和纠纷作出创造性的贡献。
二、杰塞普国际法比赛的训练
(一)研究能力
模拟法庭比赛与演讲或者辩论比赛大不相同。模拟法庭考察的是学生应用法律知识解决法律纠纷的能力,其主要的陈述对象是法官,而非一般公众。学生不能指望自己用某种狡辩或者激情感染或影响法官。法官在审理案件前已经充分阅读和研究了案件,同时法官也熟悉法律,对案件可能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意见。所以,要说服法官支持自己的主张,学生首要的能力是研究能力。必须通过扎实的研究,找到充分的论据,才可能使法官同意自己的主张。笔者在做模拟法庭决赛法官时,听见有的法官说“关于这个案件很多学生比我知道的多。”如果到了学生知道的比法官多的程度,学生应该有更大的机会说服法官。
1.正确解释事实
首先应该能够准确地理解事实。理解和解释事实听起来像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事实上并不是每个学生都能做到。有的学生要赢比赛的愿望太强烈了,想对每一个对自己不利的事实都找出辩护的理由。其实辩论案件中不免有一些对各方不利的事实,甚至,每一方都可能有这样或那样违反法律的行为。例如,案件事实说,有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士兵在不当差的时候,到案件中的某市喝酒娱乐,期间曾与妓女交易,而某些妓女的年龄实际小于14岁,这些生活在冲突地区的女人因为生活贫困自愿卖淫。这对于参与维和的那个国家而言是一种不利的事实。有的学生辩论说,那些年轻的妓女像已满14岁,士兵在与她们交易时不知道她们未满14岁。而另外的学生则主张,联合国士兵的行为应由联合国负责,不应由提供士兵的国家负责。如果是诉讼当事国自己管理的维和士兵,则应该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对于确属与不满14岁幼女交易的行为进行指控。显然后一种辩论意见更好一些。
2.提炼法律问题
模拟法庭案件由各种复杂的事实和事件组成,双方当事人根据他们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向法庭提出各自的主张和要求。他们的主张和要求是关于权利和利益的,其中所包含的法律问题,案件中并不会直接指出,这需要学生分析和提炼。而学生在写辩诉状和为法庭陈述做准备时,所需要关注的法律问题的范围比当事人的主张要广。例如,2008年的国际法比赛案件涉及:安理会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了讨论,作出了一些决议,包括安理会继续关注该事件(Remain Actively Seized of the Matter)。后来,双方当事人又协议将此案件提交国际法院审理。这里的一个问题就是:法院作为联合国的司法机关,安理会作为行政机构,他们之间是否有任何制约关系?对于安理会正在讨论的纠纷,法院是否能审理和裁决?而有的同学不容易看到该问题,认为既然当事人双方都同意提交法院管辖,法院自然就有管辖权。
3.查找法律依据
查找法律依据是学生最耗时间的一部分工作,也是对科研能力的一次重要的检验。条约法相对比较容易查找,一般模拟案件中,当事国所参加的条约有限,当然案件涉及的条约法的内容并不仅仅限于双方参加的条约。学生通常在检索和适用习惯法方面困难更多一些。通常能力比较强的学生会通过阅读文献和向专家咨询获得一些检索线索,能够找到比较丰富的习惯法证据,包括国际法院、国际性司法机构和一些重要的国内法院的案例,以及重要的国家实践。
4.对法律进行解释
法律解释本身是对法的一种拓展。法律解释有很多方法,而不同的解释之下,其适用结果也不同。不但成文法需要解释,案例法同样需要解释。学生在法学教育的课堂中,一般学习了一些法律解释的方法,但这些方法在实践中怎样应用?这个问题对于参加国际法比赛的同学非常重要。对于条约的解释,如果有官方的或者权威的评论,这些评论通常是理解条约的重要参考。但某些条约的规定是语意模糊的,按照白纸黑字的规则严格解释下来,是否意味着某个国家在某事项上有强制性的义务,这为学生们争论案件可能留下了很大的空间。案例法也是一样。案件总是各不相同的。例如,关于一个国家最初占领了一个岛屿,后来又离开了,过了一些年又来了,这中间的中断占领行为有什么法律后果?一名法官在一个案件中说,最初的占领行为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中断占领并不影响该国对岛屿的权利。在模拟案件的一方引用这个案例时,对方成功地、细心地发现:被引用案件中的岛屿是人类无法居住的岛屿,不具有生活的必备条件,所以对它的占领,至少在几百年前是无法持续的,因此中断占领应该被允许。而双方正在争议的岛屿,是一个完全具备生活条件的岛屿,与被引述案件不同,所以前一案件的结论在争议的案件中不适用。这些对案例的解释,不是抽象的语义解释或者字面解释等方法能够解决的,学生必须自己研究:在这个问题上,我应该怎样解释。
5.书写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的书写对于一个法学院的学生而言是一项非常基本的技能,很多法学院都开设专门的课程对学生进行培训。对于参加国际法比赛的学生而言,这几乎总是他们第一次用英文来写几十页的Memo,或者称申请书和答辩状。这项工作的挑战性至少有:(1)地道和准确的英文表达。这通常是最困难的一部分。2009年,我们聘请了一位外教做学生的教练。教练能够指出学生表达上的错误和问题,但教练并不替学生改正,学生必须自己改正。能够知道哪里有问题,对学生也是极大的帮助。正是这一年,学生写的Memo在国内比赛中,获得最佳Memo奖。(2)遵守国际法院诉状所要求的注释和引用格式。这是学生很不习惯的一部分。学生首先要先学习Blue Book中对各种引用的注释要求,然后在具体写作中,必须时时记得和遵守注释规则。在长达几十页近百个注释中,要做到一个都不错,这需要非常细心和耐心地工作。(3)习惯英文法律文书的论证模式。虽然在国内的诉讼和仲裁案件中,学生们也有机会练习法律文书的写作,但国内法律文书写作与国际法律文书的写作仍然不完全一样。国内的法律文书相对紧凑、言简意赅。而国际法律文书中,对问题的论证务求充分,证据多多益善,对法律的适用必须详细说明理由等等。因而通常铺陈得比较长,学生要习惯这种模式,不能简单地以为有一两个证据能说明问题就可以了。(www.xing528.com)
(二)法庭陈述和答辩
国际法比赛的主要训练是在第一部分。法庭陈述和答辩方面,在我们的训练中只占一小部分,从时间分配上看,从前一年的九月组队进行准备开始,一直到第二年的一月初,都是在做研究,只有等书面Memo交上去了之后,大家才开始做法庭陈述和答辩的训练,但同时,研究的工作并不中断。研究工作做扎实了之后,学生在法庭上会比较有信心,因为对于各种问题都有了充实的准备。在法庭陈述部分,我们通常特别提醒学生以下几点:
1.管理时间
因为比赛是有时间限制的,这意味着每个律师仅有有限的时间来陈述自己的观点,同时还要回答法官提出的各种问题。法官并不等律师陈述完才提问,法官可能在任何时候提问,有的法官在律师发言之前,就先提问了,如问管辖权问题,为什么到我这个法院来?这个法院为什么能管你的案件?律师的挑战在于:如何管理时间,在有限的时间里既能陈述完自己的观点,又不被法官的某一个问题纠缠太久。学生要明白时间是自己的,必要时要找机会请求法官允许自己顺着自己的思路继续陈述。如:在回答完一个问题后,不等法官再次提问,就迅速地请求:我的时间已经很有限了,如果您同意,我现在想谈一谈……在比赛中,法官通常都会同意,特别是,当他/她被提醒后,注意到学生只有5分钟了,而还有一个甚至两个请求没有机会陈述时。
2.攻守有度
针对案件中对自己有利和不利的各种事实,以及对方对自己的指控或指责,确定适当的陈述和辩护策略也是学生需要仔细研究的一个问题。有的学生有些强硬(Aggressive),采用非常激进的辩护策略,甚至希望通过“狡辩”来说服法官。这样的策略通常都遭遇失败。法官通常喜欢诚实的律师。所以,学生要研究,对于某一指责,是主张自己根本没有违法,还是主张自己有违法行为,但对方所要求的救济不合理?或者承认事态的结果令人遗憾,不能接受,但对原因有不同的理解,承诺进一步调查后再依法处理。后退有时比进攻更能赢得胜利。学生必须自己决定什么时候进攻,什么时候后退。
3.尊重法官
理论上讲,学生都同意,也承认要尊重法官。但如何尊重?首先,学生应该明白在法庭上法官和律师各自的作用。律师通过自己的陈述帮助法官澄清案件,最后裁判案件的是法官而不是律师。所以,当法官和律师对于案件的审理思路不一致时,律师要尊重法官的思路,而不要不顾法官关心的问题,只顺着自己的思路走。例如,在法庭上,有时学生正在陈述第一个观点,法官忽然就对方的第二项主张提问。这时学生应该尊重法官的决定,直接回答法官的问题。而有的学生会说:您提的问题我一会儿再回答,我现在先说对方的第一项主张。法官对于这样的答复通常并不满意。法官选择第二个问题,可能他在看了书面诉状后,觉得第一个问题已经清楚了,而第二个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需要澄清。
鉴于比赛时出任法官职位的可能并不是母语为英语的人,所以,学生陈述时应该控制语速。特别是,学生关于自己的陈述已经演练了很多遍,甚至已经能背诵,这种情况下,学生容易陈述得过快,使听者,包括法官来不及有效地反应。这在比赛结束后的法官评议阶段,数个法官都提出这样的建议:控制语速。
三、经验和局限
从学生参加杰赛普比赛的情况看,他们都表示收获特别大。除了知识和能力的增长外,有的学生因表现突出,如获得最佳辩手,直接获得了在顶级律师事务所实习或者工作的机会。总结杰赛普训练的成绩,可以看出如下几点对于培养学生十分有帮助:
(一)小班培养
杰赛普比赛的正式队员共五人,是超小班培养。2009年冬天,由实验班项目出资,为这五名学生特聘了外籍教练,每周培训两次,每次约两小时。这是十分密集的培训,由于人少,在两个小时的上课时间里,每个学生都必须积极参与,学生与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贯穿始终,学生必须认真准备才能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赞赏。
相反,在法学院的一般教学中,国际法一课的课堂规模可能会达到140人(有辅修和留学生),老师要记住学生的名字都费很长时间,与学生的互动也有限,学生感觉到自己受重视的程度也降低。同时,有些学生觉得自己在课堂上被提问的可能性小,也不一定认真准备。
(二)师资多元化
从实验班培养和杰赛普训练的经验来看,如果能够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师资,学生的受益将大于单一性的或者少元化的师资。最佳的多元化师资,应该包括一定的外籍或者港澳台的师资,如果做不到这样,至少也要使自己的师资队伍的来源多元化,如吸收来自海内外各顶级学校的师资。既然是国际化培养,首先应实现师资的国际化。如果老师都无法国际化,就不那么容易培养出国际化的人才。法学是社会科学的一支,它的创新需要多种思维、思考方式和不同的授课风格、方法。伟大的脑袋通常有不一样的想法,一个能吸引“伟大的脑袋”汇集一起的法学院,将有更大的可能培养出杰出的毕业生。
(三)为学生提供诊所式或类似的实践机会
杰赛普比赛中学生参与的热情和投入的精力都令老师十分敬佩。他们同样要参加正常的授课和考试,而他们自愿比其他人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准备比赛,这除了比赛本身所具有的吸引力以外,还说明模拟法庭、诊所教育这一类实践性教育模式比较受学生欢迎,而且,因为能够学以致用,所以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很高。我们在教学中,应该根据各法学科目的不同,探索各种实践性的教学模式。例如,国际法课程,除了有模拟国际法院审判以外,还有模拟联合国安理会会议,学生也非常有兴趣。谈判课程,老师把学生分组,用真实的案例材料,要求学生分角色谈判。小到着装,大到对角色的理解,谈判策略的设计、谈判的推进、僵局的打破、谈判结果的反思等,都可以作为考察学生成绩的因素。
当然,杰赛普比赛也只是一场模拟法庭比赛,必然有其作为一场模拟比赛所难以摆脱的局限。即使在比赛中获得了优异的成绩,也不能表明一个国际法人才已经培养出来了。国际法人才的培养绝不是一朝一夕一场比赛能毕其功的。我们能期待的是,通过参加这个比赛,激发学生学习国际法的兴趣,接受一段密集的、高水平的培训。
结论
从学生参加杰赛普比赛的培训情况来看,国际法人才应该首先具有国际化的视野,并通过系统的训练,培养学生通过自己的研究,运用知识和法律解决问题。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小班教学、提高师生比、多元化的师资和实践性教学是三种比较有效的措施。当然,人才的培养不同于工业化产品的生产,应该有不同的模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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