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安徽某女大学生谢某横穿马路时闯红灯,被一辆轿车撞飞出去五六米远。
事发时天空下着雨,谢某打着雨伞准备过马路,起初也在路边等红灯。等待一会儿,她没有耐住性子,还是决定闯红灯。由西走了没多远,惨剧发生了。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轿车快速驶来,猛地撞上谢某。谢某被巨大的冲击力撞飞,在空中翻腾两个跟头后,跌落在五六米远的地方。
上海某海归女硕士刘小姐和同伴对高悬的红灯视而不见,从容地穿过车流。民警见状将两人拦下并要求其接受处罚,她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缴纳罚款。见民警开具罚款单,她竟然拔腿就走,3位民警立即上前阻拦,但刘小姐不仅对执法交警破口大骂,还几度推搡正常执法的交警,一位民警的右手背也被抓伤。最后,民警只得将刘小姐请进警车,带离现场。
成都某高校侧门前路面较窄,学校侧门与学生宿舍区是一个小型十字路口,行人忙着过街,场面十分混乱。下午5时05分,人行道的信号灯为红灯时,5名正在忘我说笑的大学生径直走进斑马线,行驶的汽车只好纷纷急刹。10余秒后,当人行道绿灯亮起时,一辆出租车行至路口时却一踩油门冲了过去,差点挂倒正在过街的行人。该校某同学也说,这个路口太小了,我们闯红灯已经习惯了。该高校另一名同学也表示,他就经常闯红灯过街。
华师校报在该校大学城校区5个学院进行随机调查,调查显示,仅有两成学生认为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超过五成学生会视具体情况而定。大多数学生在没车经过或者赶时间的前提下都会闯红灯。更有学生指出:“如果大家都闯红灯而自己不闯则会被人看成是傻瓜。”
在上海某高校门口,每天早晚高峰时间都会上演一场数百人在同一路段闯红灯会。倒计时完毕,红灯亮起。若按正常步速通行,此时应到达安全岛位置。然而学生们却一点没有止步的意思,径直继续前进,不时被车流挡住去路,还有一些胆大者干脆在车缝中冒险穿行。粗略统计,一小时内,有百余名行人在此处闯红灯,有时一两人,有时十来人,有时甚至排着队闯红灯。协管员长时间在该路段维持秩序,面对着闯红灯的人群,他竭尽所能地劝阻着,但声音很快就被淹没了。
案例分析提示
行人安全是道路交通安全中的重要部分,而行人的安全意识较机动车驾驶员更为薄弱。在交叉口,行人违章的现象很突出,是诱发交通拥挤和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据统计,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与行人直接有关的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在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中,步行交通方式死亡人数为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5%左右。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因行人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0%左右,可见交叉口行人事故的高发性不容忽视,为行人提供一个安全的交叉口过街环境迫在眉睫。
我们在中小学对孩子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最后却不得不教大学生不要乱扔垃圾、不要闯红灯,这仿佛是个讽刺,这说明社会需要文明,人人应该遵守社会公德,大学生尤甚。据交警部门统计资料表明,由不遵守基本的交通规则引发的交通事故数字惊人,频频发生,一桩桩血淋淋的事实呈现在我们面前,多少人为之丧命,多少家庭支离破碎,多少人落下了了残疾,从此改变了生命的轨迹。
“羊群效应”演变为大学生群情心理机制的一种表象,在闯红灯这个潜规则的制约下,似乎没人敢挑战它存在的合理性。
社会公德实践的全民性特征,决定了社会公德需要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交通文明也要通过群众性活动,引导全民参与,推广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内涵的相对稳定性,决定了社会公德在特定领域内有明确的规范,交通文明要通过规范约束,强化文明意识,倡导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地位的基础性特征,决定了社会公德的传承需要广泛舆论支持,交通文明要通过舆论引导,拓展活动影响,提升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社会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具有最广泛的群众性和适用范围。在同一社会中,任何社会成员不管属于哪个阶级或从事何种职业,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简单规则,都必须遵守,否则就要受到社会舆论谴责。国家、社会团体、机关单位有时甚至可以以国家权力或行政权力、经济权力予以干预。“红灯停、绿灯行”,这个显而易见的交通常识,想必闯红灯者不会不知道。可有些人为了少等那么一会儿,冒险与车流玩命,轻则会引起行车速度减缓、道路拥堵,严重的还可能引发交通事故。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国外的一个小故事:子夜,马路上惟一的一辆汽车静静地停在亮起红灯的路口。问其为何?答:虽不影响交通,虽无电子警察,但那一扇扇透着灯光的窗口后面也许会有一双双孩子的眼睛。
思考题
1.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当如何树立公德意识?
2.大学生应如何遵守交通出行中的社会道德要求?
3.作为大学生遇到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应该如何应对?
案例2
北京某大学读书的何某来到城铁西二旗站准备用交通卡刷卡进站乘车。当他发现走在前面的一个人用磁卡通过自动售票机时,会有几秒钟短暂的通过时间后,就想钻个空子白坐城铁。于是,他快速跟上前面的人,没刷卡就通过了售票机。可当他到达目的地西直门站的时候,麻烦来了——因为他的交通卡里没有进站记录所以无法出站。
“请你补刷一下交通卡。”服务员对他说。“我刷了,是你们的售票机有问题!”何某跟服务员狡辩道。服务员坚持让他补刷交通卡,小何一下子就急了,非要强行出站。再次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的他抄起椅子砸向自动售票机。
最后当他被带到派出所写检查时,他还挺不服气,他将自己用椅子砸售票机的行为说成是“举起椅子碰到了机器”,还对自己的行为归结为“家里有急事,自己身体不适”。最后还没忘补上一句:造成这种后果我认为情有可原。
温哥华是加拿大西部的最大城市,多次被评选为全球最宜居城市,是加拿大著名的旅游胜地。轻轨SkyTrain全长约29公里,共设20个车站,为无人驾驶的电脑自动控制系统,从海上巴士始发站滨水站(Waterfront)到终点站乔治王子站(King George),从清晨到深夜每3~5分钟发一班,全程运行时间为40分钟。途经商业区时驶入地下,在体育(Stadium)站驶出地面。车票可在各站内的自动售票机购买。如果乘客需要在90分钟以内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可将车票插入自动售机左下方的窗口,购票时间便打印在上面了,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轻轨没有检票系统完全靠乘客自觉购票,但是警察会不定期的查票。一旦被查获,至少交200加元罚款,并会在个人信用记录中留下污点。我国的一个留学生在当地留学时,每天都要乘Skytrain,慢慢地他发现Skytrain没有检票系统和检票人员,他在一次乘车时没有买票,结果没有任何人找他麻烦,他暗自庆幸。于是在后来的日子里,又有几次没有买票,有一次被查到以后仍然满不在意。毕业后他以全A的成绩去各大公司求职均被拒绝,他只好降低自己的求职条件,可是仍不被聘用。在一次求职失败后,他愤怒地质问拒聘自己的人事主管自己成绩优异而不被录用的原因,在他一再的质问下,对方只好说出:非常遗憾,由于您的社会信用上记录着您曾乘地铁没有买票,因此我们不能聘用您。
案例分析提示
在上海的各大轨道交通内,经常会出现令人气愤的“逃票族”,要么从推杆下钻出,要么身体贴在一起,两人同用一张票出站。还有更夸张的是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悄悄从出站闸机处推杆下钻入。电视上、网络上都经常有揭露此不良风气的节目或内容,但逃票总是屡禁不止,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在1号线莘庄站、人民广场站开展“抓逃票、讲文明”集中整治行动,两大车站4天查获逃票800余起。
为什么逃票族敢于三番五次逃票呢?因为一般抓不住,即使抓住了一般就是补一张票,最多能罚5倍的车票钱,那总体来说逃票族还是很可能“赚”了。各种管理措施不到位,惩罚措施不得力,是逃票者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
更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的诚信毫无价值。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需要检票口、出票口,只需要少数的检票执法人员,就可以把整个地铁系统管得很好。就是因为他们会在诚信档案上会给逃票者建立一个永久的污点,以后将面临着入学、就业、购房、买车和贷款等等一系列可能无法估量的困难。
举例来说,德国用以监督社会成员是否遵守社会秩序的最好途径就是社会信用记录。德国中央银行设有专门掌管社会成员包括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服务机构,从事信用评级、信用管理等业务。一旦客户出现信用问题,如恶意透支信用卡或不及时还款,都会被记入资料库。而有过不良信贷信用记录的客户在今后的生活中会碰到很多困难,如申请贷款时会被拒绝或者支付高利率,要想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一些大件商品时也会被商家拒绝。即使在日常生活中,这种监督也无处不在。就拿乘车买票来说,如果逃票被查到,就会写入个人的信用记录,成为终生的污点。
个人信用制度,主要是指国家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其基本内涵包括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风险预警、个人信用风险管理及个人信用风险转嫁等制度。个人信用制度根据成本——收益原则,使个人信用违约成本大大高于违约收益。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外部约束力量——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当事人的信用行为,引导个人守信意识的提高,从而建立起信用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当前,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档案登记机制。其次要建立规范的个人信用评分机制,对个人信用状况进行评分登记,成为终生评判一个人的依据,并作为升学、就业、升迁等重要依据,并上网公布,伴随终生。
思考题
1.你是否支持树立个人信用档案?为什么?
2.结合实际谈谈大学生应该如何树立诚信意识?
3.中西方诚信观的差异及其根源是什么?
案例3
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曾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表现”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议”。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公众反映比较普遍的国内国外旅游不文明行为名录有:
1.随处抛丢垃圾、废弃物,随地吐痰、擤鼻涕、吐口香糖,上厕所不冲水,不讲卫生留脏迹;
2.无视禁烟标志,想吸就吸,污染公共空间,危害他人健康;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争抢拥挤,购物、参观时插队加塞,排队等候时跨越黄线;
4.在车船、飞机、餐厅、宾馆、景点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呼朋唤友、猜拳行令、扎堆吵闹;
6.大庭广众之下脱去鞋袜、赤膊袒胸,把裤腿卷到膝盖以上,翘“二郎腿”,酒足饭饱后毫不掩饰地剔牙,卧室以外穿睡衣或衣冠不整,有碍观瞻。
7.说话脏字连篇,举止粗鲁专横,遇到纠纷或不顺心的事大发脾气,恶语相向,缺乏基本社交修养;
8.在不打折扣的店铺讨价还价,强行拉外国人拍照、合影;
9.涉足色情场所、参加赌博活动;
10.不消费却长时间占据消费区域,吃自助餐时多拿浪费,离开宾馆饭店时带走非赠品,享受服务后不付小费,贪占小便宜。
11.随处抛丢垃圾、废弃物,随地吐痰、擤鼻涕、吐口香糖,污染公共环境;
12.在非吸烟区吸烟,打喷嚏不掩口鼻,危害他人健康;
13.坐公交车、乘电梯、购物、买票、参观、就餐时争抢拥挤、插队加塞,不谦让老幼病残孕;
14.在公共交通工具、宾馆饭店、剧场影院等公共场所高声接打电话、猜拳行令、喧哗吵闹;
15.在景观文物、服务设施上乱刻乱划,踩踏禁行绿地,攀爬摘折花木;
16.不听劝阻喂食、投打动物,危害动物安全;
17.在他人面前打赤膊、袒胸敞怀,在房间外穿睡衣活动,穿着不合时宜;
18.讲黄色段子、宣扬封建迷信、传播胡编乱造的政治笑话,热衷低级趣味;
19.强拉外宾合影,违反规定拍照、录像;
20.吃自助餐时多拿多占,离开宾馆饭店时取走非赠品,贪占小便宜。
案例分析提示
一位带领大陆团的导游摇头说,大陆观光客的破坏力和消费力一样可观,一些三星级饭店的清洁人员,在大陆团来访后简直忙翻了,平均1小时要清理电梯一次,里面满地烟头。另外,中国是第一人口大国,烟民人数自然也是世界之最。中国烟民无论在国内还是海外,不管是否禁烟区,依然一烟在手,吞云吐雾,悠然自得。虽然导游每天在车上频频教诲,但下了车后依然如故,吐痰坏习惯也不知从何规劝起,不过某导游风趣地说:“还好吐得很准,没溅在别人衣服上!”
喜欢大声喧哗几乎就是中国游客的身份证,越有钱好像嗓门越大。“机场大厅、酒店大堂、景点、餐厅,常常听到中国游客的大嗓门。我就有这样的经历,当我带着一个团队走进欧洲、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机场,游客总是忘情地在候机大楼里大声交流,每当这个时候,总会招来旁边老外平静而会意的注视——这是一群中国人。台湾学者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讲过一件事:两个广东人在美国街边说话,美国人认为他们就要打架,急拨电话报案。警察来了,问两人在干什么,他们说:“我们正在耳语。”出外旅游都是亲朋好友,三五成群,可能因为难得在海外相聚,都有讲不完的话题,在飞机上、车船上、餐厅里,甚至在酒店房门大开,毫无顾忌地大声喧哗。
中国大陆游客出境旅游将自己国家的繁荣景象遍洒世界的同时,也有人把生活陋习带往世界各地,令中国的文明形象受损。衣冠不整、随地吐痰、乘车不排队等坏习惯,一些在国内属“生活小节”的动作,大大影响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曾有中国留学生撰文《国人缺德在海外》,希望中国的出境人士自律,将中国礼仪之邦的名声在国际上发扬光大,在国内外都引起共鸣。遗憾的是,一些中国人改变不良生活习性的进度,还远远跟不上国家经济的飞跃发展。
许多出国的朋友回国后反映,当他们看到境外许多景点带有中文提示的警示牌,而且只有中文提示的时候,常常让他们的心里很不舒服,甚至脸红。如欧洲、美洲等许多国家的很多地方都竖有警告牌,上面只用中文写“不许随地吐痰”,老挝的一些车站厕所墙上只用中文写着“便后请冲水!”
中央文明委部署在全国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通知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公民的旅游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公民的文明素质与快速发展的旅游业还不相适应,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不相称。一些公民在旅游活动中表现出来的“不修边幅、不讲卫生、不懂礼仪、不守秩序、不遵法规、不爱护环境和公共设施、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损害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关注和批评,群众反应强烈。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既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中国软实力,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的迫切需要。
思考题
1.你是否在外出旅游过程中遇到过案例中类似的情况?
2.作为新时代大学生,将有很多机会出国出境交流访问,你认为应注意什么方面?
3.提升“游德”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要落实在日常的旅游活动和工作中,你认为作为大学生应该带头做好哪些方面?
案例4
2006年,网民“碎玻璃渣子”在网上公布一组虐猫视频截图:一名时髦女子用漂亮高跟鞋踩踏一只小猫,直至将其脑袋踩得脑浆迸裂。此图片迅速引起网友们愤怒并启动“人肉搜索”,发现虐猫拍摄地点是黑龙江省萝北县名山镇名山岛公园,虐猫女子是该县人民医院的护士王某。当地政府和警方介入调查,王某最终被解职。
2006年4月12日夜,一起婚外恋被披露在网上,当事人“铜须”因此“荣幸”地挤进了百度十大人物风云榜。
4月12日晚11点,一个名为“锋刃剔骨寒”的网友在猫扑论坛发帖,揭发自己的妻子与网络游戏中的公会会长“铜须”有染。一时间,唾弃的口水泼向铜须,帖子点击量在一天内达到十几万次。紧接着这名网友在网上公布了“铜须”的QQ号以及与其妻子的聊天记录。很快,对“奸夫淫妇”的道德义愤在网上铺天盖地,甚至有人自告奋勇要上门追杀“铜须”。
2007年12月29日,北京女白领姜某跳楼身亡。她生前写下的、后来广为人知的“死亡博客”中,将原因归咎为丈夫王某的不忠,并贴出了丈夫和第三者的照片。网友展开“人肉搜索”,将王某及其家人的个人信息公诸网络。王某在网上被通缉、追杀,并不断收到恐吓邮件;其工作单位也因被骚扰将王某辞退。
2008年3月29日,两名女大学生在郑州保罗国际店里剪发后,被要价1.2万元。新闻在网络上发布后,网友启动“人肉搜索”,公布出保罗国际的注册信息、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以及汽车牌照等,进而发展为到店门口聚集并打出标语等。随后,保罗国际被郑州有关部门查处。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举国哀悼,全国人民通过各种方式尽己所能支援灾区。21日上午,网民们在发现一个女子在视频里辱骂四川地震长达4分40秒。视频中,这名女子脚翘在桌子上,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断的辱骂灾区人民。国务院规定,19日至21日,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这名女子因玩不了游戏,所以大骂灾区人民。人肉引擎在此时再次发威,网友们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到该女子的姓名、出生日期、她的QQ好友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等。据来自沈阳方面的消息称,该女子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网民愤怒后,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区分局根据网上提供的该女子的信息资料,于21日中午1时左右,在苏家屯区如意网吧将其抓获,原因系其对网吧停止游戏娱乐活动产生不满情绪,遂录制了辱骂视频,在网上传播后,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1年5月27日,一组虐猫图片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反感,发帖人为“猫天使一号”,里面全是他使用各种手段虐待折磨一只名为“花生”的猫的图片与文字描述。据此人在贴里的描述,他以领养的名义把猫带回家,然后折磨,扭断胳膊,吊起来毒打,放到洗衣机里洗再甩干。此后,有网友称根据网帖中透露的某些细节,“人肉”出了虐猫人。
几乎就在一夜之间,“人渣”、“变态”、“恶魔”这些词语同时加在了名校研究生毕业、现在国家图书馆工作的杜立功身上,随后,他的单位、住址、电话甚至身份证号码被陆续曝了出来。采访期间,他的手机时不时就会接到一条恐吓短信,都是警告他不要出门之类的。因为恐吓愈演愈烈,他不得不做好更换房子和手机号的准备。杜立功通过校内网澄清自己并非虐猫人,并称由于遭到多名网友攻击,他已报案。(www.xing528.com)
案例分析提示
当法律不方便时,“人肉搜索”是不错的道德武器,各地网友联动,全社会监督,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德,维护道德操守。因此,“人肉搜索”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公民监督权、批评权的体现。网友在网上将涉嫌违法、违纪或道德上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和事件以及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进行评判,如果行使得当,有利于社会进步,也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但如今,“人肉搜索”正不断被严重滥用,在不少情况下,它不是在发挥监督、批评作用,而是充斥着怀有个人目的的报复、造谣、辱骂和骚扰,严重侵犯了被搜索对象的人格尊严和隐私,并影响了其正常生活。而且,即使“人肉搜索”的初衷本善良,但未必就一定能达到维护正义的目标。尤其是在未明真相之前,就轻易对当事人下道德判断,不顾对方隐私权,将其姓名、电话、住址、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公布,就有侵犯公民权益之嫌。
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往往打着“道德正义者的旗号”出入于网络与现实之间,他们在网上发布信息,在网下寻找线索,对于搜索事件最终的影响,他们却不能把握,惩罚与伤害在搜索的过程中交织。“人肉搜索”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公民行使监督权、批评权的体现。网民在网上将涉嫌违法、违纪或道德上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和事件以及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进行评判,如果行使得当,有利于社会进步,也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实现。但这种监督与批评不能过当,否则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因此,“人肉搜索”一定要慎重。
高校大学生应该增强道德自律意识,增强网络伦理道德观念,既要看到网络恶搞有利的一面,更应认识到消极影响及有害因素,懂得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一样都需要有一整套道德规范,不能因为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而随心所欲,忘记了基本的行为准则,努力使自己的网上言行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要求;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与道德观,努力提高自身的信息素养,学会判断网络信息的价值,从而科学合理地利用网络技术。大学生要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养成网络自律精神。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逐渐改变着人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方式,也对社会的基本秩序产生了重大冲击。网络道德失范现象层出不穷,网络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这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网络不和谐既是网络自身的属性使然,也是网络主体道德素质的滑坡所致。如何最大程度地克服网络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建设网络文明,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社会公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约束方式在建设网络文明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思考题
1.你在上网过程中有否遇到案例中的负面现象?
2.你认为新媒体(如微博)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否会对你自己产生作用?
3.作为大学生应如何遵守网络道德?
案例5
2007年2月11日开始,北京市将每月11日确定为自觉排队日,意为两人以上就应像“11”一样顺序排列。
2007年9月,香港某大学组织学生购买IBM学生机时,由于几名内地学生频频插队引发现场其他排队人员不满,愤而向主办方及校方投诉。
2010年5月,中南大学湘雅附一医院里其他人都可以按秩序排队等候挂号,而一些身穿白大褂的医务工作者却堂而皇之地往窗口方向插队,在场的保安人员只抓“票贩子”,对自己单位带头插队者不闻不问。
2011年3月9日,3名内地民众在港排队买奶粉爆发冲突被警方以公众地方打架罪名带署扣查。
2011年2月8日下午在阿里山森林游乐区,来自山西太原和福建安溪的两个旅游团为抢搭小火车上演“全武行”。
2010年5月25日,世博会游园人数连续4天超过30万人。由于一部分不排队,一些场馆盖章留念中出现哄抢、打架现象,一些国家馆印章在抢夺中损坏。
2011年3月11日,日本于当地时间11日14时46分发生里氏8.9级地震,震中位于宫城县以东太平洋海域,震源深度20公里。东京有强烈震感。在关于日本灾区的图片中,有一些场景格外引人注意。那就是无论是坐车还是购物,凡是有人群的地方,日本人必然都排着整齐的队伍。他们“回家排队,用公用电话排队,没有人乱扔垃圾。在这样大的灾难面前,日本人依然没有放弃他们的文明。”
2011年5月21日,19岁的大学生刘某因在医院挂号排队时劝阻插队者遭到报复,被两名男子持菜刀袭击砍成重伤。刘某手臂被砍三刀致手肘以下肌腱基本断裂,可能因此落下残疾。
案例分析提示
秩序是城市文明形象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大众参与度很高的一个行为。在公共场所,按秩序排队是一个人自觉、自律、尊重他人的文明体现,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既能折射出个人的素质与修养,又能彰显出一个城市的文明与精神。对于现代人来说,自觉排队应当是一个基本的素质。北京、大连等不少城市就引导市民自觉排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有的城市还专门设立“排队日”,唤醒人们对排队的重视,市民自觉排队的意识和排队的行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周口是一个年轻的城市,有序排队还远没有成为自觉的文明行为。稍加注意,在市区不难发现上公交车、医院挂号、超市付款等时,虽然不全是一拥而上、争先恐后,但整整齐齐排队的现象,还是很少见的。
排队,让我们不必靠抢夺他人的机会,就能公平地获取自己的机会。不排队,不守秩序,也许你有机会,但也随时可能被剥夺机会,混乱之下,谁能保证自己不输?排队是一种公共秩序的遵守,而遵守秩序是一种文明,这种文明不仅让我们脱离厮杀争夺的丛林社会,从而避免了双输结局,让我们所处的社会有了更多安宁和美好。
思考题
1.排队对我们日常生活有何意义?
2.如果遇到乘车、买票时需要排队,你会怎么做?如果有人强行插队,你会挺身而出阻止他吗?
3.联系实际谈谈排队在校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6
2007年8月21日,延图高速公路上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事发前肇事车辆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而且副驾驶位置上乘坐了两个人,这无疑降低了安全系数。由于事发当时是深夜,车外漆黑一片,初步分析造成车祸的原因是在变换车道时,驾驶员打舵不慎撞碎路面上的反光锥筒后“飞”进排洪沟的。法医鉴定后推断,事故应该发生在8月21日1时左右。此前,6名死者均喝过酒。遇难6人中,4人即将上大学二年级,1人原定事发当日去学校报到。
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2008年年底的孙某无行驶证且醉酒驾车造成四死一重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孙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09年9月8日上午,四川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改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9月9日上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醉驾致两人死亡的主角黎某无期徒刑。
2009年12月23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张某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九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六辆轿车,造成五人死亡、四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张某被抓获后,警方检出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每一百毫升三百八十一毫克(每一百毫升八十毫克属于醉酒),属严重醉酒驾驶。
南京人民检察院于七月十五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张某批准逮捕。十月二十九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6月8日,台州市人大代表、三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三门华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某一审被判无期。他在4月5日20时许,醉酒驾驶他的宝马750,在人群密集的三门县人民路连撞12人,造成4人死亡、4人轻伤、4人轻微伤,及多部车辆损失合计16万余元的严重后果。
2010年10月16日晚,一辆黑色轿车在河北大学校区内撞倒两名女生,一死一伤,司机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继续去校内宿舍楼接女友。返回途中被学生和保安拦下,该肇事者不但没有关心伤者,甚至态度冷漠嚣张,高喊“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后经证实了解,该男子名为李启铭,父亲李刚是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此事一出迅速成为网友和媒体热议的焦点,“我爸是李刚”语句也迅速成为网络最火的流行语。
2011年5月17日,高某醉酒驾驶案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六个月拘役,罚款4 000元。
2011年5月20日,在长安街头酒驾肇事,致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某及6岁女儿死亡、陈的妻子王某重伤的肇事者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6万余元。
案例分析提示
中国酒后驾车行为有一个突出特点,驾车人对自己安全出行有较高意识,但出于侥幸心理和较轻的处罚力度,醉驾行为的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对他人的危害意识则非常淡薄。具体来说,惩罚措施过轻、警力不足等执法漏洞、酒后驾车的检测门槛过低、处罚在操作层面不规范都是违法成本较低的反映,且有20%以上的公众认为是酒后驾车频发的主要原因,尤其一半以上的非驾驶员认为惩罚措施过轻是最主要原因。而公众安全和法律意识薄弱、公众缺乏尊重生命意识反映了公众的公共道德意识的薄弱。这两个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司机侥幸心理的滋长。
良好交通秩序的形成,有赖于两个层面:一是驾驶者具有良好的公共道德,二是严格的法律制约和有效的执法措施。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进入汽车社会的国家来说,关于出行的公共道德仍然处于建设当中,这种滞后必须依靠法律的制约加以弥补。尤其是在一个饮酒渊源深厚的国度,缺少法律条文的制约无异于纵虎于闹市。因此,从较好的意识转化为高素质的行为还需要公众和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不仅需要加强日常的宣传和教育,同时也需要加大执法和惩罚力度。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正式实施。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飙车、醉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最新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杜绝酒后驾车也不是主管部门的独角戏,需要全社会配合。例如酒店、娱乐场所等张贴宣传标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酒后代驾;饭店、酒吧等场所设置酒精测试仪,劝阻顾客饮酒后不要驾车离开;机动车驾驶人自觉树立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高尚社会公德。这样,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就会大大减少,交通事故就会大幅度下降,人们的出行安全感就会大大增强。
思考题
1.你对一系列酒驾引发的惨案有何认识?
2.你的父母、亲戚是否有人曾酒后驾车?你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3.考取驾照的大学生越来越多,你认为除了车技意外,还应注意什么?
案例7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World No-Tobacco Day)”,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已有大量流行病学研究证实,吸烟是导致肺癌的首要危险因素。为了引起国际社会对烟草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视,世界卫生组织1987年11月建议将每年的4月7日定为“世界无烟日”,并于1988年开始执行。自1989年起,世界无烟日改为每年的5月31日。2011年无烟日的口号是“烟草致命如水火无情,控烟履约可挽救生命”。
卫生部近日印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并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同名文件将废止。新版细则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新增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要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等,完善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要求。
第24个世界无烟日,在南京街头,却很难找到和无烟日相贴合的场景,无论是市民还是经营者,对无烟日都十分漠然。第24个世界无烟日,南京街头依然乌烟瘴气。在中山东路等繁华大街上,时不时就能看到一个吞云吐雾的人,而且绝大多数吸烟者在吸完烟后,都潇洒地将烟头随手一弹,沿街的灌木丛里堆满了大量烟头。
香港的禁烟措施起步于2007年,当时发布的禁烟条例规定,所有工作及公众场所,包括餐厅、街市及公园都禁止吸烟,获得暂缓禁烟许可的室内公共场所仅有娱乐场所。2009年,禁烟令进一步发威,酒吧、会所、夜总会、浴室、按摩院及麻将馆6种列明场所实施室内禁烟。除罚款外,港府还在禁止吸烟场所张贴了数以万计的禁烟标志,并通过公共传媒机构播放公益广告,以劝谕吸烟者尽量戒烟。为了帮助吸烟者戒烟,港府甚至开通了一个戒烟热线,让专业人士展开远程协助。同时,在大幅缩小可吸烟区域的同时,港府还采取大幅提高烟草税的办法,增加烟民的吸烟成本,在香港市区买一包烟,烟草税就达到16港元。
台湾在1997年便开始实行“烟害防治法”;2007年,台湾又通过了“烟害防治法”修正案,规定从2009年1月11日起,台湾所有的室内网吧、楼梯间、表演厅、大专院校、机关单位等室内全面禁烟,吸烟者最高可罚款1万元新台币,而经营者未张贴明显的禁烟标识,也将被处以1万元至5万元新台币罚款。
案例分析提示
在公共场所吸烟,致使成千上万的非吸烟者被动吸烟,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不仅损害了自己,更损害了他人的健康,有悖社会公德。据估计,长期处于“被动抽烟”环境中的人比身边无人抽烟的人死于心脏病的概率高30%。市民们养成自觉遵守的习惯,不仅是对他人健康权的尊重,也是一个公民最起码的道德素养。
香烟被称为“全球杀手”,在中国,其死亡率超过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虽然烟草业对就业和税收的贡献很大,但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数据显示,它的贡献率远远抵不上它对家庭开支、肺病治疗、环境和火灾等给国民经济造成的损失率。
如今违反社会公德较突出的现象有哪些?调查发现,55%的市民认为排在首位的是随地吐痰和乱扔废弃物。排在第二的是过马路时不走人行横道,这一项有54%市民选择。紧接着排下来的是乘车购物时不排队、服务态度冷淡、乘车时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以及在公共场所喧哗、怪叫、争吵。36.7%的市民对在禁烟区吸烟很反感。此外,被列为十大违反公德现象的还有:在公共场所与异性过分亲热、出言不逊污言秽语、乱放自行车、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在旅游场所乱写乱画及在楼道中乱堆杂物。人们在公共生活领域的文明程度和秩序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表现。但也应当看到,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史,一些传统陋习的惯性仍然在今天的公共生活中时有所见。青少年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系着未来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只有广大青少年的公德素养提高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才能提高。
案例8
彭某,南京某通讯公司职员,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20分左右,他乘坐83路公车在南京水西门广场站下车。据彭某描述,当天早晨他从公交车上下来,看到一位老太太跌倒在地,上前去扶她,并和当时在场并主动过来帮扶的另一位中年男子陈某一起将这位老人送到医院。彭某认为自己是在做一件好人好事。对此,老人徐某却有截然相反的说法。当时,在医院被检查出胫骨骨折的老人徐某当场指认自己是被彭某撞倒的。因为被摔成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需花费数万元医药费,老人徐某及家人要求彭某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2007年9月3日,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彭某赔偿徐某4.5万元。2007年9月,彭某找媒体,希望获得帮助。节目播出数小时之后,即成为各大网站论坛的热议话题,“彭某事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2006年3月15日,出生于1908年的刘老太太在省城六安路上倒地受伤,被两名中学生送到医院。此后,双方发生纠纷。老太太一方说,是两名学生将她撞倒在地的,医药费等损失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学生一方说,他们没碰到老太太,是爱心救助老太太,反被冤枉。随后,老太太将两名中学生告上了法庭,索赔11万余元。是肇事伤人?还是爱心救助?这样一个看似离奇的事件,吸引了众人关注。法院一审认为,刘老太太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名中学生实施了共同侵权行为,对刘老太太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她的请求。刘老太太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老太太于2006年3月15日下午6时左右在合肥市第四十五中学对面公交站牌人行道上摔倒致伤这一事实,两名中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均予认可。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刘老太太系两名中学生侵害致伤,但在刘老太太陈述的受伤时间、地点,两名中学生承认在事发时确存有追逐打闹行为,以及事发后他们积极救助并陪同刘老太太去医院治疗并通知家长到医院,两名学生家长为刘老太太交纳了部分治疗费用等一系列间接证据,已足以认定刘老太太所遭损伤系两名中学生在追逐打闹中疏忽大意所致。终审法院最后撤销了一审判决,判决两名中学生的监护人共同承担刘老太太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7 358.93元。
某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一辆18路公交车驶入了下关区三汊河公交站台,后车门打开后,乘客们蜂拥着下车,一名白发苍苍的老翁在下车时滑了一跤,从后车门的台阶上跌落下来,身体重重地摔在了公交站台上,半天也爬不起来。看到老汉躺在地上呻吟,在他之前和之后下车的众乘客都不敢上前扶他,老汉似乎知道乘客们的心思,大喊了起来:“是我自己跌的,你们不用担心,跟你们没有关系。”乘客们听到后都愣住了,很快老汉就昏迷在地,有乘客喊了一声:“老人家昏倒了,赶快救人啊,先扶起来,然后报警。”
随后,五六名乘客上前将昏迷老汉扶起,扶送到公交站台的棚子下避雨,并拨打了110报警。下关区特巡警110赶到现场后,将昏迷的老汉扶上警车,开车送往南医大二附院救治,途中,老汉苏醒了过来,表示自己身体并无大碍,只是因为患有低血糖症,所以摔倒后才导致昏迷。据询问,老汉姓刘,今年75岁,家住下关区热河南路。民警劝刘老汉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刘老汉表示不需要,只要回家吃点糖就好了。最终,民警开车将刘老汉送回了家里。刘老汉告诉民警,他跌倒以后,周围的乘客都不敢上前扶他,他能够理解,所以才撇清关系,先承认是自己跌倒的,这样乘客们都排除了顾虑,自然会上前帮忙。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某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日前,网友爆料天津车主许某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法院判赔108 606元。法院判决理由之一为老人因被车主突然驶来的车辆惊吓而摔倒。对于此判决不少网友称是翻版“彭某案”,车主目前已提起上诉。
案例分析提示
昨日下午1时许,在沈阳市铁西区肇工街一栋住宅楼下,88岁的杨老汉一个人躺在马路上,这里离家不到5米,当时气温在33℃左右。有的过路人看一眼就走了,有的过路人找来纸壳放在他身旁挡光,把麻垫放在他的头底下,但是没有人扶他起来。这一躺就是四个小时。(《辽沈晚报》2007年06月23日。)
9月19日8时43分,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了要遭殃。(《广州日报》2009年09月23日。)
据《青年时报》报道,2010年1月8日下午4时许,一位85岁的老爷爷在鼓楼南宋御街上不慎跌倒。老人在地上躺了近20分钟,临街商铺和街上众多围观者,无一人主动上前将老人扶起。
扬子晚报2010年7月11日报道:昨天中午12时许,兴化市阳山大桥,一名老人骑三轮车下桥时不慎摔倒,躺倒在地爬不起来,前后长达15分钟之久。其间不少人经过该处,有人甚至驻足围观,但始终无人伸手拉老人一把。为什么会这样呢?据悉,害怕好心被误解,是很多人不愿意伸手的主要原因。
像这样的类似不敢救助搀扶摔倒老人的事件,在网上还有很多。这样的结果到底是怎么造成的,为什么现在的人们会如此冷漠?相信大家看过“彭某事件”的结局也许能够从中找到一些答案。看上去这是一个社会公德的话题,但从深层次来讲,这会影响青少年核心价值体系的确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和青少年在社会公德方面的认识和实践。年纪大一些的人因为害怕惹麻烦,内心有斗争,看到路边有钱包不去捡,长此以往,年轻人就会认为不去捡才是正常的。做好人要付出“代价”。救人的成本太高,风险太大,甚至精神还要承受一定压力。如果被救的人,或其家属不认账,而始作俑者没有落网,那么施救人接下来所面临的后果只是赔钱的多与少,更别说是妄图感谢;要是被救的人命途多舛,死无对证,恐怕做好事未遂的结果是将面临刑事纠纷;万一施救者人品爆发,被救者生还,洗脱了施救者的嫌疑,而事情发生的最后,只是声“谢谢”,奖励之类的事情恐怕只是不敢奢望。
被撞的人姑且不去计较运气有多背,单是想想以后几个月里,躺在医院所要支付的费用,那简直就是雪上加霜。但这时偏偏有个“冤大头”要做好事,把自己从鬼门关给救了回来,却不知把自己推到了另一个悬崖边,怎么可能放过那个“好心人”。更何况,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冤枉”好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其结果只是承担内心道义上的愧疚。
“彭某案”系列事件的发生,人们的视线往往只是纠结于施救人能否洗脱嫌疑与被撞人是否忘恩负义,却忽视了事件的始作俑者——肇事并且逃逸的司机。假使肇事司机把被撞的伤者及时送往医院,并且承担起肇事的后果,那么好人还会难做吗?而事实上,肇事司机为躲避责任,心存一丝侥幸的心理,逃逸往往成为其首选。
重塑社会责任意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坚守“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要再寒“彭某们”的心。国家有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福利、公共卫生和公共道德四大权利。其中维护公共道德问题是我们中华文明的瑰宝,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多年在国家层面上极其重视的。乐于助人者若做了好事还被罚,良好的社会道德若失去了国家权威的保护而遭破坏,重建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思考题
1.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当如何增强自身的公德意识?
2.大学生应如何遵守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3.作为大学生遇到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应该如何应对?
【注释】
[1]本页部分案例选编自中国滁州新闻网、信息时报、四川在线、解放网-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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