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协调力建设,要抓好对重点、难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纪检监察工作“五个作用”
当前,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步受到重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也逐步参与到多领域的监督工作中,其中不乏一些得罪人甚至难以处理的难题工作。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增强协调力,就要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对重点、难点工作的协调。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工作中摆正自己位置,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参与而不代替,逐步增强协调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一)发挥促进作用
要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促进监察对象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结合起来,达到监察一个项目,堵塞一些漏洞、夯实一片基础的目的。促进有关部门从长远着想、近处着手,加强责任心,改进作风,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二)发挥规范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之一就是规范管理,监察工作要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进行查纠,更重要的是对管理中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实现开展一项监察工作,规范一个部门或带动一线工作的目标。
(三)发挥协调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协调。在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应经常与纪委、审计处、财务部、组织部、人事部等职能部门合作,针对不同项目与对象,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监管职能,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高校可以成立对全校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的监察委员会以整合学校的监督资源,提高监察协调的执行力。也可以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四)发挥导向作用
高校纪委可以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并编发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对好的典型和经验进行表彰、推广,引导全校管理工作的健康推进。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政策上、法律法规上的指导。对于不正确履行职责者,视其情节轻重和整改情况向党委和行政提出处理意见,进行责任追究。
(五)发挥惩处作用(www.xing528.com)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主动争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公检法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其指导、协调作用,积极为高校提供广泛的法律服务,在配合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活动的前提下,严肃查处违法案件。针对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损毁学校形象声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应在调查真相、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分别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包括全校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干部调整、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协调力建设问题已经成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个瓶颈问题,是影响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力度的关键性问题。如何进一步增强高校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协调力,是当前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这里我们提出来,供大家共同结合高校实际进行探索和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章程.
[2]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
[4]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的报告.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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