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协调力建设,要明确高校纪委组织协调的主要任务
“十六大”通过的《党章》、中央纪委制定的《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对高校纪委组织协调的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在决策层面上,要当好学校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高校纪委在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要当好学校党委的参谋和助手,根据学校党委的要求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正确判断和分析形势,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同级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二)在执行层面上,要做好任务分解并组织落实
高校纪委要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和责任,并对分解到有关部门的任务要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做到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要求和效果。(www.xing528.com)
(三)在协调层面上,要通过加强联系、沟通来解决相关矛盾和问题
高校纪委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要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高校纪委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集思广益。要建立健全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与各部门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二是要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组织协调事项的每项任务可能涉及到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高校纪委要协调处理好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提高效率,形成合力。三是要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高校纪委要协调解决各有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对部门之间有时由于所处角度不同而产生意见分歧的,要及时出面协调,帮助理顺关系,解决分歧,督促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四)在督促检查层面上,要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是高校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主要任务,也是高校纪委做好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方法和有效手段,是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在督促检查中,要从实际出发,灵活运用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跟踪督查与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提高督促检查的效果。通过督促检查,了解和掌握工作的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以及存在问题的症结和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措施,推动工作开展,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纪委组织协调在反腐败领导体制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加强同校内各单位、上级纪委、公检法系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是贯彻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理直气壮地履行职责,主动地开展工作。高校党委应加强领导和支持,把握反腐倡廉协调力建设的根本方向,从制度机制上给予保证,在人员配备、工作资金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并帮助解决,持之以恒地加以推进。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从理论上明确组织协调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程序、方法以及保障条件,做好学校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在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党委完成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任务。高校应逐步建立“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渠道畅通、运作规范”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的协调制度。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也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协调工作艺术,增强协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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