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与此同时,高校消极腐败现象呈现出数量上升、范围扩大和腐败程度加重的趋势。因此,在高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全面、高效的源头防治腐败机制,非常必要。
一、构建高校全面高效的源头防治腐败机制的必要性
近几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在步入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改革之路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由高等教育精英化向高等教育大众化迈进。与此同时,高校消极腐败现象呈现出数量上升、范围扩大和腐败程度加重的趋势。腐败现象在高校虽属极少数,但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对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和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任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从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分析来看,高校腐败具体表现除了有社会上通常出现的领导干部腐败情形外,还存在:高校个别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收受贿赂(现金、礼品等)、甚至索贿和借机敲诈勒索,极少数主管领导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任课教师,借为学生转系、入党、当干部、转专业、专科升本科、推荐免试读研究生、评奖学金及各种奖励或表彰、考试阅卷等各种机会搞权钱交易、“分数卖钱”等,基建部门已成为干部违纪的多发点,个别当事人在大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拿“回扣”,引入科研经费私设“小金库”等。高校腐败事实上已形成点多面广的局面:既有领导干部、一般干部,也有普通职工,既发生在管理岗位,也在教学和服务岗位发生过。因此,在高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全面、高效的源头防治腐败机制,非常必要。(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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