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何问责:推行高校行政问责制的必要性
(一)是高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
科学发展观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其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高等学校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要突破发展瓶颈,调动公共资源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必须以权力受监督为保障。行政问责制的本质就是对公共权力进行约束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安排,它通过各种方式让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员切实为其行为负起责任来,其实质在于防止和阻止滥用或误用公共权力。
问责制的实施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反腐败的需要。近几年来,随着各高校自主办学权不断扩大,部分意志薄弱的党员和干部受社会上一些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蚀和渗透,在公共权力的行使过程中逐渐丧失了原则和党性,最终引发犯罪。高校系统腐败现象的出现,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由于高校内部的制度建设存在各种漏洞和缺陷。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人财物的管理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高校是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的摇篮,滥用公共权力,将严重影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因此,要有效遏制高校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必须通过问责制来加强对高校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二)是高校贯彻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理念的必然选择(www.xing528.com)
依法治校,就是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依靠教师和管理人员,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整合、优化管理资源和自治资源,处理学校各种公共事务和对外关系,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师生权益,推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推行高校行政问责制,对高校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进行预防和监督,能更好地落实高校的依法办学责任。
高校问责制和民主办学有着内在的联系,民主办学为教育问责奠定了意识氛围和组织基础,教育问责制则为民主治校提供了一种实施途径。民主办学包含着高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此相对应的是决策问责、管理问责以及监督问责。高校行政问责制赋予高校师生员工作为问责主体最直接的权利,充分尊重他们主人翁的地位和作为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能真正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而不是把他们作为单纯的管理对象。高校行政问责制的基本精神,体现为师生员工参政议政、当家作主,而学校自觉接受问责主体的监督,恪守职责。问责增进了学校与问责主体的相互沟通、理解和支持,形成上下一致、齐心合力的良好局面,这恰恰是民主治校价值追求之所在。
(三)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迫切要求
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综合化、国际化、信息化、大众化以及教育、科技、经济的一体化,给高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一方面要求提高学校师资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切实用科学的发展观制定和完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如何增强高校的管理能力,有效利用有限资源成为各高校的共同课题。显然,绩效管理是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的必要选择,而绩效管理的主要环节便是问责,即考核和追究资源配置和利用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确保组织里的每个成员发挥了最大作用,促进资源使用的有理有序、科学高效。可见,无论是外部环境的变化,还是高校自身在新环境下角色与功能的调适,都要求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引入问责制度。从一定意义上说,问责制是高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提升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关键。问责制加强了高校与政府、社会等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使高校教育责任更加明确,职责履行更加有力;同时,高校价值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科学的管理,问责制的引入促进了高校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制度实施的有效性。管理不善是我国大学冲击国际水平的最大障碍,而管理不善的集中体现正是责任的缺位。问责制的引入将调整大学内部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通过问责形成工作压力和动力,确保决策科学、执行得力,从而有效解决大学内部失责问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