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必须坚持“十六字”战略方针和“两手抓”策略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战略方针,是我们党在领导全党全社会搞好反腐倡廉建设,进行反腐败斗争中逐步探索和总结出的宝贵经验,是应当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过去我们坚持这个方针取得了成效,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坚持,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创造性地搞好反腐倡廉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
“十六字”战略方针是一个完整的反腐败系统。这个体系由教育、制度、监督三个部分构成,包括惩治和预防两方面功能,是治标和治本的辩证统一。其中,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是制度和监督的前提;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是教育和监督的依据;监督是关键,侧重于督查,是落实教育和制度的措施。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统一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
“十六字”战略方针的核心是讲“两手抓”的问题。必须坚持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惩治是预防的前提条件,预防是惩治的必然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坚持整体推进,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综合效能。必须坚持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必须坚持统筹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增强科学性、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必须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失范,做到干干净净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必须坚持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必须坚持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抓手,围绕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在反腐倡廉的长期实践中,我们虽然注意做到“两手抓”,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治标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而在治本方面还有待突破,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近几年在惩治腐败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而在预防腐败方面还有很多不够到位的情况。尤其是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上,力度还不够大。反腐、防腐的呼声很高,倡廉、学廉的新做法不多,严格说来,还没有完全形成反腐倡廉的好氛围。一些地方出现的笑贫不笑贪就是典型的例子。有些人对腐败现象熟视无睹,习以为常,是值得警醒的。(www.xing528.com)
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反腐教育积累了较多办法,而在倡廉教育方面,就显得有些逊色。尤其是在现阶段,结合探讨荣辱观、核心价值观、“三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教育”等方面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不能总是让清廉者在宣传上占上风,而在实际生活中吃大亏。没有很好的激励政策,没有很好的识人用人措施和制度,是很难奏效的。廉政文化是一种好的载体,应当发扬光大。要采取强有力的组织措施和制度保障,真正使其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入脑入心。
反腐倡廉还存在着制度“缺失”和监督“乏力”。许多案件是通过群众揭发才查实的,而通过有关部门和有关渠道直接掌握的线索和查处的案件并不是很多。甚至出现有许多问题在基层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而有关部门却并不知情,等到问题严重了才查,结果形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尤其是在选人用人、重大工程项目管理、重大财务收支、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的制度,往往存在制定和执行“两张皮”的现象,再加上一些人为因素的“作用”,使得监督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因此,坚持“十六字”方针和“两手抓”策略,必须实实在在地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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