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创新多样化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形式
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的另一建议就是要打破统一的制度安排,创新研究生培养制度的形式,面向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培养,建立多层次、多类型、多样化的研究生培养制度。
制度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来源于制度内涵理解的多样性。制度有规范、规则、常规、习惯和价值等含义,它们又是制度的基本特征,但也只是构成制度分析的一个要素。制度分析认为,规范、规则和习惯等既反映又影响行动者的行为。个体经过社会化而学习规则、习惯和价值,制度为每个行动者提供认知框架,提供了处理复杂问题环境的信息,使环境变得可以预见。制度减少了不确定性,协调知识的使用,调和冲突,提供了激励体制。(2)制度概念的使用实际上是有些混乱的。例如,道格拉斯·诺斯在《制度、制度变迁和经济绩效》著作中定义制度为“社会中游戏的规则”。对道格拉斯·诺斯来说,制度既是影响人类互动的限制,也是社会演进的方式。与道格拉斯·诺斯不同,谢特认为制度“并非游戏的规则”,而是遵循规则的行为。也就是说,谢特关注的是行为者用规则做什么,而不是规则是什么。即使人们认可道格拉斯·诺斯的规则和规范就是制度的命题,他们也不尽然能在什么是规则的问题上达成一致,因为规则的同义词就有100多个。(3)即使人们不同意谢特的看法,制度与个体的行为总是难以分离的。制度常被用来指在很多层次上的社会现象———非正式的行为,甚至是复杂的组织。实际上,制度比其表面显示更复杂———它们是特别的程序和惯例。(4)奥斯特洛姆认为,多样性是理解制度时的核心问题(5)。
今天的制度已指更一般的社会组织形式,包括具体的和抽象的。(6)在这个观点中,制度与组织不加区别是因为它们的共同要素是存在结构化的行为和互动的模式。也有对制度内涵的理解较全面的,如组织学家斯科特定义制度为:“制度是由认知的、规范的和管制的结构和行动所组成,它们为社会行为提供稳定性和意义。制度是由各种载体———文化、亚文化和日常———运载的,并且它们在多层次力量中起作用。”这个定义包括了各种基本的分析层面(7):制度因此影响意义———认知,为行为提供指导———规范,限制行为———规制。
创新多样化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形式是研究生培养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规范研究生培养的必然要求。正是有多样化的研究生培养制度,才能有效规范研究生培养并保证研究生培养制度健康发展。由于研究生培养制度总要与社会对研究生的要求相适应,与社会对研究生培养的要求相一致,与研究生对培养的呼唤相合拍,而社会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的,对研究生的要求、对研究生培养的要求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研究生对培养的呼唤也是不断发展的,所以,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研究生培养制度为了适应社会对研究生的要求,应变化对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应对研究生对培养呼唤的节拍,就必须创新多样化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形式。研究生培养制度形式的创新是对研究生培养新制度的产生、改进、完善并应用到研究生培养实践之中的过程。其创新形式有:
改革研究生培养制度存量。培养制度改革不是离开既定的现有制度,而是变革原有培养制度中不合理的成分;培养制度创新也不是离开原有培养制度的空中楼阁,而是以一定培养制度的存在为前提,是对原有培养制度的根本改造,所以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创新,首先是要求改变培养制度存量。研究生培养制度存量,是指现存的研究生培养制度的数量和质量。例如,现已存在的培养制度系统的优化组合程度、制度资源及其有机配置程度等。改变研究生培养制度的存量,是指对那些不适应研究生培养发展的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增加新制度。在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中,不仅要改变培养制度的存量,而且要将那些适应研究生培养发展的新制度建立起来。研究生培养要健康发展,究竟需要哪些制度,这些制度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等问题,都需要提到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的议事日程上来,需要在改革中逐步加以明确。
制度的新应用。研究生培养制度创新,不仅是改造原有制度,增加新制度,而且还要使制度在研究生培养实践中得到新的应用。制度的这种新应用含义是多方面的:或者是原来已经有但未加实施的培养制度现在首次得到应用;或者原来已经有的也在某方面应用的培养制度,在研究生培养的其他方面得到应用;或者增加新的培养制度应用到研究生培养实践中等。
制度主体创新意识的提升。研究生培养制度创新,是要靠制度主体来实现的。因此,制度主体创新意识就显得特别重要。只有是制度主体的创新意识向前进一步提升,才能更好地实现培养制度创新。可见,制度主体创新意识提升也是培养制度创新的重要要求。制度主体创新意识提升主要包括:更新制度旧观念,树立制度新观念;浓厚的制度创新意识,摆正制度创新的位置;强烈的制度创新愿望,释放制度创新能量;强化制度创新能力,具有对现有制度缺陷的敏锐观察力,对新制度的萌芽及时而准确地捕捉力,对新制度方案的论证和构思能力,对新制度的实施应用能力等。(www.xing528.com)
创新多样化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形式,必须对下列问题有准确的把握:
①统一性与多样性关系的把握。在制度建立初期应以统一性的制度为主,即国家行政及立法机关通过下达行政命令或者借助法律手段,有目的、有步骤地推进研究生培养制度。随着研究生培养制度的逐步完善,深入到研究生培养的各个方面,研究生培养制度要适时转入多样化为主的阶段。
②对制度主体需要把握的特殊问题,有制度主体的职责问题、职能问题、素质问题。在研究生培养制度创新过程中,制度主体的职责是什么,具有什么功能,应当具备什么样的素质等,都应明确。
③对制度客体需要把握的特殊问题,是指制度客体的组成问题、职能问题。制度客体有哪些成员组成?它的职能是什么?这些问题在研究生培养制度创新中,需要准确把握。
④对制度内容需要把握的特殊问题,即制度内容的构成问题。研究生培养制度究竟包含哪些方面,这些方面之间是什么关系等,这些问题在制度创新中都需要准确把握。
⑤对制度形式需要把握的特殊问题,是指制度形式的载体问题,运用的要求问题。研究生培养制度形式的主要载体是什么,运用制度形式有哪些要求等,在制度创新中需要准确把握。
⑥对制度价值取向需要把握的特殊问题,是制度价值取向的选择问题、认定问题、表达问题。研究生培养制度如何选择价值取向,如何认定价值取向,如何表达价值取向等,这些问题在制度创新中都需要准确把握。
⑦对制度目标需要把握的特殊问题,即制度目标的确定标准问题、目标体系问题。研究生培养制度目标确定的标准是什么,目标体系是什么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制度创新中准确把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