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 传播控制技术及其应用
传播控制技术措施,是指权利人采取的限制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技术措施。权利人采取此项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他人未经许可的复制、打印、下载等行为。例如,当权利人在中法网的“知识产权论坛”(www.1488.com/bbs)中贴上自己的文章时,如果不想让文章的传播失去控制,就可以选择“防止拷贝”功能,使浏览者只能阅读而不能保存、复制其文章。
传播控制技术措施确保了著作权人对在线作品传播行为的控制,有利于改善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对其著作权的保护所处的劣势地位,并有效地保护其作品著作权。因而,近些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急速发展,技术措施保护制度也逐渐被各国著作权法所接受并被有关国际公约所肯定。例如:美国DMCA鼓励著作权作品的私人性质的技术保护。我国《著作权法》中也规定了技术措施保护制度,《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进一步对该制度做了规定。如根据该条例第5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下列行为:①故意删除或者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避免删除或者改变的除外;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者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第18条、第19条规定,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www.xing528.com)
世界各国在对版权提供保护的同时,大多规定了权利的限制和例外。合理使用,就是各国普遍规定的限制之一。在版权保护方面,法律与技术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补关系。当法律的威慑力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时,技术手段就发挥了替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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