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完善与网络出版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政府而言,完善与网络科技文献出版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科技文献的网络出版提供较好的法律环境,是实现网络科技文献出版的前提条件。
2002年8月1日,作为指导与规范网络出版产业发展的第一部法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开始实施,这对中国网络出版产业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2004年11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在京举行了互联网出版单位集体会议,副署长于永湛传达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并根据《意见》的职责分工,总署提出十项重点工作。其中提到要加强网络出版监管体系的建设,组建国家网络出版管理中心,探索高效可行的网络出版监管新模式;加快研究论证“网络出版内容监控系统”可行性方案,做好立项申报工作;强化属地管理机制,建立协调一致的工作程序,实施有效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在行业自律,企业评估、评奖中的作用,完善行业管理;开展宣教活动,倡导文明网络出版活动;抓好制定网络出版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调研工作[8]。(www.xing528.com)
网络出版的具体管理可效仿传统出版业的管理。首先,审查出版者资格,建立出版主体许可登记制,根据有效的登记,规范从业者的行为,使其明确自身行为的社会责任。其次,建立国际统一的国际标准网络出版号ISNPN(International Standard Network Publishing Number)赋予网络出版唯一标识,规定网络出版者必须有核准的ISNPN号才能从事网络出版业务,并将此号放在网络出版物的显著位置。这样,一是方便查找,二是便于永久保存和作为文献参考,三是可促进网络出版的发展。
此外,网络出版物易被复制的特点使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备受关注。虽然可以在出版过程中采取一些加密技术,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而网络文献的版权问题将严重影响科技出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就对现行的知识产权及有关法律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有必要组织国内的网络专家、法律专家及出版界权威人士,针对网络期刊的发展制定有效的政策、法律、法规,加强网络期刊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传播共享,实现网络环境下电子文献的知识产权保护。这将有助于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促进网络科技出版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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