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改革提上日程。中宣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
为了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有关思想理论工作的指示精神,加强和改进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1984年9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5)。由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改革提上日程。
《规定》首先阐述了新时期必须加强高等学校学生的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第一,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行动指南,是培养学生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的理论基础。把马列主义理论课作为必修课,是社会主义大学区别于资本主义大学的重要标志。所有的大学生都必须认真学好这门课。第二,现在的大学生和研究生,是将来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骨干力量,是党和国家干部的重要来源。他们的世界观、理论水平、道德修养以及科学文化素质,能否适应新时期的总任务的要求,能否正确地认识和处理新时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党和国家的盛衰。第三,我国的大学生具有振兴中华的强烈愿望,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创新,这是他们的优点。但也应当看到,十年内乱在社会上造成的思想上的消极后果,还远没有清除干净;对外开放的历史环境固然有利于学生开阔眼界,解放思想,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但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也不可避免地会渗透进来。在这样的形势下,必须改进和加强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才能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贡献力量,并使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成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因此,必须充分认识马列主义理论课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一切轻视马列主义理论课的错误倾向。任何把马列主义课看成是“可有可无”,把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同学习专业对立起来的观点,同学校的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对立起来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其次,《规定》指出: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改革课程设置和教材内容。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只有紧密结合时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学生中普遍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进行讲授,才能启迪人,教育人。为了适应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需要,现行的课程设置和教材必须进行改革。为了增强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现实性,现在着手准备在全国高等院校增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问题”课程。少数民族地区院校开设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课程,仍按中宣部和教育部1982年的规定执行。马列主义公共理论课的教学时数:文科四年制本科一般占总学时的20%左右,每门课最低不少于105学时,四年制外语专业按文科开设马列主义的各门课程,每门课最低不少于80学时;理工农医等四年制本科和艺术院校的技巧、表演专业占总学时的10%左右,每门课最低不少于70学时;五年制和六年制本科,要相应地增加学时。自习与课堂教学时间的比例为1∶1,要列入课程表,由任课教师掌握。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能任意减少和侵占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时间。
《规定》要求,为了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增强辨别能力,高校应逐步开设西方现代哲学思潮、经济思潮、政治思潮、文艺思潮的评论讲座。
再次,《规定》指出:加强教材建设,改革教材内容,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一项基本工作。必须改变现行教材对当代出现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缺乏新的理论概括、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的状况,编出新的教材。马列主义理论课教材必须阐述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经验,分析当代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新现象和科学技术发展对于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科学地阐明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优秀思想文化成果的继承和发展,逐步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教材体系。
《规定》还指出,必须加强教学环节,改进教学方法,改革考试制度。
《规定》强调,建设一支有战斗力的教师队伍,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任务。高等学校的马列主义课教师是塑造学生思想灵魂的工程师,是宣传科学社会主义的战士。因此,教师应牢固地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诚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要深谙马列主义理论,具有较广博的中外历史、教育学、伦理学等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要有一定的实际工作锻炼(包括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青年教师要掌握一门外国语。《规定》提出,要根据马列主义课的特点,从教学、科研、做学生思想工作和教师进修的实际需要出发,力争在三五年内使教师与学生的比例达到:文科1∶80、理工农医1∶100,规模小的院校每门课至少要配三名教师,并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增加教师的数量。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马列主义课教师的来源问题。教师的培养和进修要形成制度。要科学制定和实行计算教师工作量的制度。评定马列主义课教师的职称,主要是考查教学效果,考查教师转变学生思想的本领,同时也要考查教师的科研成果。要改善马列主义课教师的政治待遇、物质待遇和工作条件。
除上述诸方面的问题之外,还对如何加强领导等方面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个《规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在拨乱反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从而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建设很快出现了新的局面,呈现出了新的气象。
2.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改革全面启动。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
随着全国各条战线的改革的深入发展,198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6),即“中发[1985]18号”文件,标志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改革全面启动。
《通知》指出,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政治的巨大发展变化,适应新时期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具体状况,以及各方面改革的需要,我国现行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在当时,小学是思想品德课,中学是思想政治课、大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在上述诸方面必须进行认真的改革,这已成为培养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人才的迫切任务之一。改革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关键是坚决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同时又是随着时代和其他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一个封闭的、凝固的体系。因此,在它的教学中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时代、面向未来;同时必须紧密联系青少年不同时期的思想、知识、心理发展的特点,循序渐进,由浅入深,从具体到抽象,从现象到本质,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运用正确的观点和方法去积极地思考并回答自己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认清和履行我国青年一代的崇高责任。
《通知》指出,高校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是:进行以中国革命史为中心的历史教育,使学生了解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的中国,是怎样根据历史的必然走上以共产党为领导力量的社会主义道路的;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等基本理论观点的历史渊源、主要内容和现代发展(包括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同时有分析有比较地介绍当代其他各种社会思潮,对错误的思潮要有分析地进行充分说理的批评,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对这些思潮进行鉴别和分析的能力;进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理论、政策和实际知识的教育,使学生了解我国党和人民正在进行的有世界意义的伟大事业和青年一代的密切关系及其崇高责任。在进行上述各项教育中,要适时地穿插各种切合学生需要的时事教育、文学艺术教育和课外活动,激发学生为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奋斗的献身精神。还应向学生介绍当代世界政治经济的基本状况和国际关系的基础知识,帮助学生开阔视野,使他们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下有坚定的立场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关于中学阶段的部分有关青年身心发展和就业准备的教育,在大学阶段仍应按照实际情况在更高的水平上继续进行。
《通知》指出,要改变注入式的教学方法,尽量实行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要加强教材建设。编写出几套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教材,是改革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教学的中心环节。实现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教学改革任务的主要依靠和根本保证,在于建设一支坚持党的路线、有马克思主义觉悟和理论修养、有比较丰富的社会科学文史知识和必要的自然科学知识、热心于青少年思想理论教育工作的师资队伍。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工作,既紧迫又繁重,各级党委和政府部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充分依靠和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坚定、积极而又有步骤地做好这项工作。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先易后难,由局部到整体,经过扎扎实实的试验,逐步进行。
上述改革意见,是根据多年来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些意见,在以后教学改革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发展。在中共中央《通知》的指导下,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3.政治理论课程“85”方案出台,“新四门”的确定与改革
国家教委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改革的精神,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首先,国家教委抓了“中共党史”课的教学改革,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明确了中国革命史课程的教学指导思想,以及将“中共党史”课改为“中国革命史”课的步骤、做法;接着,又委托清华大学举办“中国革命史”教学研讨班,介绍清华大学五年来开设“中国革命史”课的经验。中宣部理论局和国家教委政教司共同组织编写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试用教材。中央的《通知》下达后,上海、天津、陕西、江苏等省市都召开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和政治理论课教师参加的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并部署试点、编写教材、培训师资等项工作。上海、广东、四川等省市还成立了“思想理论教育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了办事机构。改革工作很有起色。
在此基础上,1986年3月,国家教委制定并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通知〉的意见》。国家教委根据中共中央《通知》的要求,设想从1986年起用3~5年的时间进行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工作,逐步开设出新的课程,并根据中共中央的《通知》提出的对高校政治理论课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把高等学校的政治理论课程设置具体确定为四门,即:“中国革命史”(由“中共党史”改变而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原理”、“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在文科中开设。理工农医院校政治理论课的总学时应当不少于210学时。这就是后来所说的由原来的“老三门”变为“新四门”,即“85”方案。
国家教委为了实现上述设想,进一步提出1986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深入学习中共中央的《通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教学改革的试点;有计划地开展科学研究;有组织地进行新教材建设;切实加强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等等,改革工作进展迅速。(www.xing528.com)
1987年3月,国家教委发出《关于进一步改革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意见》(7),积极推进高校思想理论教育教学的改革工作。《意见》指出,1986年暑假后的一年多来,贯彻中共中央的《通知》、改革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已有了良好的开端。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改革的任务是艰巨的。去年发生的学潮表明,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已经程度不同地侵蚀了学生的思想,相当一部分学生对四项基本原则认识模糊,极少数学生甚至对四项基本原则有严重抵触。所以,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入持久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帮助青年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沿着正确方向健康成长,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根本任务。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必须加强,不能削弱。要加快教学改革的步伐,根本改变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三脱离”的状况,真正使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有说服力、吸引力、战斗力,成为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为此,国家教委提出,必须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领导;必须积极稳妥地进行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改革,切实保证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要的教学时数;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等等。
根据国家教委的设想,到1990年,由“老三门”向“新四门”逐步过渡完毕。但是,后来在改革的实际进程中,由于开设“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程的难度较大,主要是师资队伍不适应,师资的培养工作又没有跟上;另外,人们对这门课的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也不完全一致,所以,到1992年以后新一轮改革开始之前,在全国只有一部分学校开设了马克思主义原理课,而且由于这门课程主要是原来的哲学教师开设的,所以主要只是讲授了哲学部分的内容;有些学校虽然名称上改成了马克思主义原理课,但是把它分解为所谓“原理1”、“原理2”,实际上开设的仍然是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所以这门课程的改革不很成功。“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由于基本上是原来的政治经济学的教师开设的,所以经济建设部分的内容讲得较为充分,而对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则是一带而过,所以也并没有完全贯彻原定的教学基本要求。在这四门课的教学改革中,“中国革命史”、“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的改革较为成功,深受教师和学生的欢迎。对于思想品德课,部分高校陆续开设;根据国家教委的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稳步提高,逐步规范化,因校制宜地进一步加强了对学生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推进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国家教委还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陆续发出了一些指导性的文件。如:
1987年3月5日,针对当时的学潮,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中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通知》。《通知》阐明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中加强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规定了在教学中要重点讲述的问题。这个《通知》,对于稳定教学秩序,解决大学生的思想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性。
1987年5月8日,国家教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发出《关于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和评审工作的补充意见》,提出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的特点出发,有利于促进教师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有利于推动教师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只有这样,才能完成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所担负的重要任务。根据这一精神,广大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利用大量业余时间深入学生,与学生交心谈心;帮助学生组织学习小组,学马列学党章,开辟第二课堂,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987年5月11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人员中聘任教师职务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科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校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工作,并兼任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或者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课程的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的现任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根据他们具备的条件,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聘任相应的教师职务。《意见》对各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聘任,提出了具体的任职条件。这个文件,对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88年4月15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编写出版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材的暂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指出: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人力物力的浪费,切实保证教材的质量,必须加强对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材编写、出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并作出了具体规定。1992年7月10日,国家教委又发出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建设的管理的意见》,重申了上述文件精神。强调指出,编写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材,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和管理,并进一步作出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这个文件,对于扭转滥编教材的现象,提高教材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之,上述文件,保证了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和改革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4.研究生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中共中央在《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中指出:“研究生阶段的思想理论教育,应当在大学本科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并注意与专业学习适当的结合起来。”根据这一精神,1987年6月15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8)。《规定》对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任务、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和考试要求、教学管理等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对于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任务,《规定》指出: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必修的学位课程之一。开设这类课程是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研究生切实解决好根本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问题,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并用于观察社会问题,分析社会思潮以及指导科学研究。
对于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课程设置,《规定》指出:对所有的硕士研究生,都要开设“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课,课内安排36学时。学生自学规定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文献,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重要文献;教师进行专题辅导讲授。文科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还要开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课内安排70学时。学生自学规定的马克思主义原著;教师进行专题辅导讲授。理工农医科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还要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课”,课内安排54学时。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时间,原则上按课内外1∶1安排,在一年内学完。硕士研究生班的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规定》指出:对文科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开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课程。在学生自己学习马克思主义有关原著和精读当代社会科学名著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讨,并由教师进行专题讲授。经过学习和研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撰写一篇评述当代社会思潮的课程论文。对理工农医科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开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在学生自己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关原著和精读现代科学技术革命有关代表著作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讨,并由教师进行专题讲授。经过学习和研讨,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撰写一篇课程论文。
《规定》指出:文科和理工农医科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均按200学时(包括课内外)安排,其中教师讲授和集体讨论应不少于50学时。开设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须有切合实际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纲要,确定基本的阅读书目,并在教学中严格实施。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规定的教学时间必须给予保证,对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学分规定,也应与课程教学内容和学时基本适应。
关于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方法和考试要求,《规定》指出: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自始至终都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专题讲授要采取启发式、研究式,避免简单灌输抽象理论或单纯注释。对于有争论的或正在探索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教师应当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用严谨、科学的态度介绍不同的学术观点和自己的见解,同学生一起探讨。各高校还应当把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同参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在接触实际的过程中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须进行考试。考核的重点是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理解程度、接受程度和运用能力。
《规定》还对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1987年8月,国家教委党组、中宣部又发出了《关于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意见》(9)的指导性文件。《意见》指出,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教委发出的《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强调对研究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形势与政策的教育,爱国主义、国际主义和革命传统的教育,理想、道德和纪律的教育,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是帮助研究生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人生观的重要途径,应当规定为研究生的一门必修课。还要把马克思主义的教育,贯穿到研究生的业务教学中去。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联系我国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吸收国内外学术思想中有用的东西,研究并探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提高研究生分析问题、鉴别是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学科,要引导研究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分析和处理教学和研究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培养德才兼备的高质量人才。
1988年2月24日,国家教委政治教育司发出《关于贯彻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的几点意见》。《意见》对研究生教学的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组织领导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为了搞好研究生的思想理论教育,原国家教委和教育部多次召开会议,抓紧这方面的工作。如,1991年3月,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高等教育司召开了全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就研究生思想政治状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以及当前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建议。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把德育放在研究生工作的首位。要紧紧抓住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这两个根本性问题进行教育,从这两个问题入手,帮助研究生解决好政治方向、人生方向和其他思想品德问题。为此,会议提出,要在研究生中长期地、深入地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开展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观点及其思想理论基础的批判;要紧紧围绕为什么人的问题,开展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教育,清理资产阶级腐朽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同时,应当把爱国主义教育和上述两个根本问题的教育在较高的层次上结合起来。要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继续对研究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帮助研究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特别是树立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课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作为必修课和学位课应列入学校重点课程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学,克服和防止理论脱离实际的弊病和单纯学术化倾向。文科研究生的教学和科研尤其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把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其中。要增强政治理论课、文科课程的党性、原则性、战斗性。要针对研究生的实际,切实安排好形势政策教育,提高教育效果。
这些建议,对于解决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中的突出问题,改进和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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