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价的教育主体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评价的教育主体,主要指的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承担者与实施者,即教师。教师既是课程教学的教育主体,又是课程教学的评价主体。教育主体的评价既包括对学生学的评价,也包括对教师教的评价。对教师教的方面的评价,既有同行评价,又有教师自我评价。
教师自评是指教育者作为课程教学评价主体对自己开展的课程教学实践的总结和评价,又称自我总结性评价。教师自评一方面可以帮助课程教学实施者就课程教学实施的各个方面做出系统的梳理,得出合乎科学的结论。另一方面可以帮助课程教学实施者就课程教学实践的实际效果、操作措施和理论发现做较为详细的说明和总结,以便为其他评价者提供充足的事实依据,同时也可为结论的推广提供基础。教师工作的创造性、复杂性特点,决定了只有教师本人才能更具体地了解自己在每项工作中努力的程度。卡罗尔指出,“自我评估技能使教师本人能够洞察、理解和解释来自其他方面的材料”。教师自评要充分尊重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每个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使评价的过程真正成为教师的自我认识、自我分析、自我改进、自我完善和自我教育的过程,使教师的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通过自我的客观评价,可以对课程的建设起到诊断作用,从而促进课程的教学,也可为其他评价者或成果应用者提出注意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www.xing528.com)
就我国高校而言,以同事作为评价主体的课程教学评价方式主要是由各教研室、各系,甚至校外同专业的教师互相听课进行评价。由于同事之间对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比较了解,对课程教学实施有许多共同的感受和体验,因此评价结论有相当的准确性,对于促进教学法研究、集体备课以及统一课程教学要求也有一定的好处。作为同行专业人员,他们非常了解自己职业的性质和存在的问题,在评价教师的学术水平与能力方面,同行处在最有利的地位,是对课堂教学活动、教材以及对教师的要求比较熟悉的评价者,最能对教师改进他们的教学工作提出具体与实用的建议。同行评价可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阅读教师的正式档案材料,在校期间非正式地观察教师的工作情况,观摩教师的教学活动,听取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意见,与教师讨论教学中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等,多种评价方法可以互相补充,以提高同行评价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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