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设置不仅加强了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建设,而且注意到高校内部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设置问题,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覆盖范围得到了拓展。
1981年3月28日,教育部对一些学校提出的开设自然辩证法课程等问题作了明确答复,明确提出自然辩证法应列为理工科研究生必修课,这可以看成是在研究生层次开设德育课程的起点。198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中,不仅对小学、中学和大学德育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也进一步指出,研究生阶段的思想理论教育,应当在大学本科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并注意与专业学习适当地结合起来。在这个文件精神指导下,1987年6月1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指出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必修课程之一,对所有的硕士生要开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课内安排36学时);对文科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还要开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课内安排70学时);对理工农医科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还要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课(课内安排54学时)的要求,并要求硕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时间,原则上按照课内外1∶1安排。文件还对博士生德育课程提出了要求,规定文科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开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课程;理工农医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开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文科理工农医科各类专业博士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均按200学时(包括课内外)安排,其中教师讲授和集体讨论应不少于50学时。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研究生德育课程体系构建的日益丰富和完善,标志着我国学校德育课程从小学到硕士生博士生阶段德育课程体系的基本形成和成熟。(www.xing528.com)
这一时期我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的总体特点是恢复和重建,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生活持续的恢复和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得到了全面的恢复和发展;与此同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又增添了新的课程内容,思想品德课作为一种与改革开放相伴随而产生的课程内容开始出现并逐渐成为一个课程体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覆盖面也得到了空前的扩大,已经拓展到了学校教育的各个层次,形成了相当完备的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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