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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恢复和发展

时间:2023-02-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意见》标志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全面恢复。这个文件是新时期重新全面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建设的新起点。《通知》提出的马列主义理论课程的课程设置为四门,即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这样,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改革并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方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恢复和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恢复和发展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恢复

197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对马列主义理论在高等学校的地位的认识问题、目标和任务问题、教材问题、教学方法问题、教师队伍问题、领导体制问题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意见》提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课程,一般开设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共产党党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等四门课,但对于今后的课程设置和学时问题,《意见》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今后高等学校应开设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理、工、农、医专业有条件的还应开设自然辩证法文科应另加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也可以采取停开国际共运史,改为科学社会主义,构成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文科另加党史。对于上述两种课程设置,《意见》并没有做统一规定。对于各门课程的顺序,《意见》只作了一般规定,一般是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共运史。学时应根据专业性质和学制长短确定,理、工、农、医专业一般占教学计划的10%,文科专业一般应占20%左右。《意见》标志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全面恢复。

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中的一些问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中存在着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其主要表现是教师难教,学生不愿学,不仅理、工、农、医专业的学生重理轻文,忽视政治,对政治课不感兴趣,而且政教和党史专业的学生也不愿意学。为了改变这种现象,1979年5月20日,教育部政治理论教育司发表《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粉碎“四人帮”以来政治理论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并集中分析了政治理论课的性质、作用和任务、课程设置和教材、教师队伍建设及加强领导和健全领导体制等问题。从课程设置和教材的分析来看,当时高校政治理论课一般为:一年级设“中共党史”,二年级设“政治经济学”,三年级设“哲学”,文科四年级另设“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

2.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体系的新探索

1980年7月7日,教育部印发了《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办法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马列主义课程建设的历史经验,对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地位和任务、马列主义课的教学方针,课程、学时、大纲和教材,教学制度、教学环节和教学方法,开展科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教研室的设置和任务,教师队伍的建设,领导体制等方面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国高校本科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文科专业加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也可试开科学社会主义。这个文件是新时期重新全面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建设的新起点。

为了增强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现实性,1984年9月4日,中宣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提出要在全国高等院校增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问题》课程。《规定》还明确提出马列主义公共理论课的教学时数:文科四年制本科(含艺术院校的理论、创作、编导专业)一般占总学时的20%左右,每门课程最低不少于105学时;四年制外语专业按文科开设马列主义的各门课程,每门最低不少于80学时;理、工、农、医等四年制本科和艺术院校的技巧、表演专业占总学时的10%左右,每门课最低不少于70学时;五年制和六年制本科,要相应地增加学时。自习与课堂教学时间的比例为1∶1,要列入课程表,由任课教师掌握。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能任意减少和侵占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时间。这个文件标志着改革开放新时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探索的开始。(www.xing528.com)

3.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85”方案的诞生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政治巨大发展变化,1985年8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下发,《通知》对大、中、小学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进行总体规划,提出了高校马列主义课程改革的基本内容和方向。《通知》提出的马列主义理论课程的课程设置为四门,即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原理和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1986年3月20日,在这个文件的基础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在高等学校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的意见下发,文件肯定了高校开设“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提出从1986年起,用三至五年时间进行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工作,逐步开设出新的课程。《通知》的下发表明,改革开放以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新方案的诞生(以下将此方案称为“85”方案)。

由于“85”课程方案中的四门课程对于大多数教师来说都是新的课程,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要求教师贯通马克思主义的三个基本领域,课程实施的难度非常大,一些高校在课程教学中,虽然课程名称上使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但在授课过程中依然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成哲学、政治经济学两部分进行讲授,或者是虽然合成一门课,但不同教师讲授内容完全不一样,讲哲学的教师突出哲学内容,政治经济学的教师强化经济学部分内容。鉴于这些情况,1987年3月17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意见》,提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教学改革既要坚定、积极,又要稳妥,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中国革命史”课,只要学校和教师作必要的准备,就可以开设。原有的“哲学”课、“政治经济学”课,可以根据学校的不同条件,分别采取以下几种做法进行改革:一种是试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马克思主义原理”课,边试验边改进,不断完善;第二种是开设“社会主义建设”课,并把“马克思主义原理”课分解为几个部分,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资本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先分别讲授,然后逐步建立“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的教学体系;第三种是继续开设“哲学”、“政治经济学”课,积极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文科各专业还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出“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课,以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这样,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改革并不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课程实施具有了一定的弹性。

1991年8月3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课程形式以相对稳定为宜。根据几年来课程改革的实践和教学情况,四年制本科应继续开设“中国革命史”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各70学时;“马克思主义原理”课要在教学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完善,目前可根据各校实际,或继续作为一门大课开设,或分解为几门小课开设,但不论采取哪种课程形式,均需涵盖《马克思主义原理教学要点》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并定为140学时;文科类专业还应开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课。综合性大学理论专业,财经政法类和民族类院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课程设置,可根据其专业特点作必要的调整。二年制和三年制大学专科应分别开设二门或三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从上述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恢复和发展的历史来看,改革开放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课程设置有一个不断探索、完善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既保持了一定的稳定性,同时也不断根据时代发展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要求,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改革方案的推行过程也采取了实事求是、遵循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现状的实际,课程建设既有明确要求,也保留了各高校弹性发展的空间。这些都为今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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