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十届一次人代会上的强烈呼吁
在朱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2003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建议提出来。在《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也把“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作为200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提出来。这是人大第一次提出这个问题,引起代表们的强烈反响。
这个问题的提出至少说明两点:一是对党的十六大精神的贯彻和落实。在十六大,江泽民同志提出“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的重要思想和战略构想。二是对1998年以来本届政府工作的经验总结和今后推进政府工作的深刻思考。1998年以来的不平凡的经历,特别是经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1998年和1999年特大自然灾害的考验、应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用导弹袭击我驻南使馆的事件、香港和澳门的胜利回归、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等,无不和中华民族精神的振奋和弘扬有着密切的关系。民族精神的振奋和弘扬是这五年取得光辉业绩的重要基础,也将是我们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竭动力。
当前,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要集中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刻理解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上对民族精神问题阐述的重要思想,特别是以下这些理论要旨: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高尚的品格,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要形成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深刻理解民族精神的历史性、时代性和开放性,中华民族精神既是我国各民族长期发展形成的共同的精神财富和精神力量,具有悠远的历史性,也是百年来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期形成的新的时代精神(如“井冈山精神”、“延安精神”、“大庆精神”、“抗洪精神”)的结晶,也是对世界上各优秀的民族精神的吸取;面对世界范围内的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国民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同我们所承担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激励我们的青年和全体人民以高昂的民族精神投入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去,团结海内外所有的华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www.xing528.com)
二是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是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全社会都要关心和重视,要有实际的落实措施和必要的工作环节;学校教育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阵地,要与学校的德、智、体、美的教育结合起来,要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特别要作为思想道德素质培养的重要内容;要根据青少年成长的不同年龄、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形成有针对性的、有实效性的民族精神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各种历史的、文化的资源,丰富和发展有利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真实内容和有效手段;社会各种宣传媒体、各种文化场所要形成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必要的物质条件和有力的政策措施;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注重对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问题的理论和学术研究。
在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从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从世界范围内思想文化发展变化的广阔视野出发,深刻阐述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意义,在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中精辟概括了中华民族精神的内在结构及其基本内涵,并向全党提出了“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课题。要完美地解答这一课题,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战略意义作出深刻理解,必须将民族精神的弘扬和培育作为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进行系统研究,必须从国民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的高度对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实践思路作出科学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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