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是一个整体。身体各部分的发育是按一定的比例关系发展的,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标通过一定的公式联系起来构成某种指数,用以评价身体形态、生理功能和运动能力的发展状况。采用这种评价体质水平的方法称为指数法。
身体发育指数是在人体测量的发展过程中产生和逐渐发展起来的。目前常用的发育指数可分为三类:
一、用于评价体型的指数
1.身高胸围指数[胸围(cm)/身高(cm)×100]
该指数反映胸廓发育状况,借以说明人的体型。1917年Brugsch以该指数中位数为基准,把体型分为窄胸型(小于中位数)、中等胸型(约等于50%)和广胸型(大于中位数)。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当前城市儿童一般呈窄胸型,农村儿童多趋于广胸型。
2.艾里斯曼指数[胸围(cm)-l/2身高(cm)]
这是前苏联学者提出的一种更简便的体型指数。通过胸围和身高的关系(即横径与纵径之间的关系),反映其胸廓发育是窄胸、广胸或中等胸型,借以说明人体的体型或体格。指数大于零者为胸廓发育良好,等于零者为中等,小于零者为胸廓狭窄。
3.身高坐高指数[坐高(cm)/身高(cm)×100]
该指数通过坐高与身高的比值来反映人体躯干与下肢的比例关系,借以说明其体型特点。该指数的均值曲线随年龄的变化与身高胸围指数相类似。根据该指数值的大小可将儿童体型分为长躯型、中躯型和短躯型。据报道,亚洲儿童该指数值大于欧洲儿童,反映出欧亚儿童具有不同的体型特点。
4.肩盆宽指数[骨盆宽(cm)/肩宽(cm)×100]
该指数均值男性随年龄增长而逐渐下降,女性则随年龄增长而上升,从而反映男女性不同的体型特征。在同性别、同年龄中比较,该指数值越小越体现出粗壮魁梧的体型,在与力量有关的许多体育运动项目上易于发挥其优势。
二、用于评价营养状况的指数
1.克托莱指数
即身高体重指数[体重(g)/身高(cm)或者体重(kg)/身高(cm)×1000]。这是克托莱提出而被命名的指数。
该指数表示每1cm身高的体重(g),作为一个相对体重或等长体重来反映人体的围度、宽度和厚度以及机体组织的密度。从而说明人体的充实程度和现时营养状况。一般情况下,该指数的均值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大,女性19岁、男性21岁以后趋于稳定状态。评价标准:
男生小于20为消瘦;20~25为营养正常;大于25为肥胖。
女生小于19为消瘦;19~24为营养正常;大于24为肥胖。
2.劳雷尔指数[体重(kg)/身高3(cm3)]×107
这是Rohrer所发表的指数。他认为人体是一个立方体,身高是这个立方体的一个边,用身高的3次方去除体重就意味着1 cm3体积之重量,从而体现肌肉、骨胳、内脏器官及组织的发育状况,反映人体的营养和充实程度。劳雷尔指数对反映体形肥胖较为敏感,因而作为营养指数而被广泛应用,适用于学龄后各年龄的儿童及青少年的营养评价。其评价的判断标准:
大于156为过度肥胖,156~140为肥胖,140~109为营养状况中等,109~92为瘦弱,小于92为过度瘦弱。
3.BMI指数[体重(kg)/身高2(m2)](第四节中已经介绍)
最近国际生命科学学会中国办事处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提出建议,小于18.5为体重过低,18.5~23.9为体重正常,24.0~27.9为超重,等于或大于28为肥胖。(www.xing528.com)
三、用于评价生理功能水平的指数
1.握力指数
握力指数即两手平均握力(kg)/体重(kg)×100。因为肌肉力量的发展与体重有密切的关系,所以这项指数利用体重校正后更具有可比性。
2.肺活量指数
通常采用肺活量(ml)/体重(kg)。该指数利用体重对肺活量进行校正,能更准确地反映机体能力的大小,对研究青少年的体质和有氧工作能力均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青少年肺活量指数正常值范围:男生63.2~68.9;女生55.5~59.5。
3.布兰奇心功指数
心率(次/分)×[收缩压(mmHg)+舒张压(mmHg)]/100
采用布兰奇心功指数评价的特点是评定心率的同时,考虑了血压因素,因而较全面地反映心脏和血管的功能。
评定方法:布兰奇心功指数在110~160范围内为心血管功能正常,平均值是140。如果超过200,应做心血管的进一步检查。
4.台阶指数(第二章中有详细介绍)
台阶试验是一种评价有氧能力的测试方法,属次极限运动测试。用于判断人体的心血管功能。
测试方法:在3分钟内上下台阶,然后测量恢复期第2、3、4分钟前30秒的心率,并计算出台阶指数。
应用身体发育指数进行评价,应根据不同指数的分布特征选用适当的方法。一般来说,呈正态分布或近似于正态分布的指数,可采用离差法制订评价标准;如指数资料呈非正态分布,则应采用百分位数法制订标准。
四、在发育指数的评价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充分考虑性别、年龄特点。对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儿童青少年进行评价,一般应按城、乡、男、女分成四类,每类一岁为一组,分别制订不同的评价标准。生长发育基本成熟后,男20~25岁,女18~25岁,可合并为男女各一组,分别制订其评价标准。
2.注意发育指数的种族差异。对于国外的某些发育指数评价标准,我们可以借鉴和参考,但往往不宜直接引用。例如,以往参考国外标准,采用克托莱指数[体重(g)/身高(cm)]进行评价,规定该指数在350~450范围内者为正常,小于350为体重过轻,大于450为体重过重。但据1979~1991年全国儿童、青少年体质测试资料,仅个别年龄组接近其最低标准,其他年龄组均低于该标准。因此进行身体发育指数的评价必须注意种族差异,否则其评价结果难以符合客观实际。
3.根据评价需要,适当选用指数。在评价某种身体特征时,应根据不同指数或同类指数的特点加以选用。例如劳雷尔(Rohrer)指数(体重/身高3×107)、利比(Livi)指数和培利迪西(Pelidisi)指数在不同程度上都受年龄、性别和身高因素的影响,其中以劳雷尔指数所受影响最大,而培利迪西指数以坐高代替了身高,使其指数与身高成为间接的关系,因而削弱了身高因素的影响。用体重与坐高的比值来评价营养状况,是一个较好的指数,故在评价儿童营养状况时可考虑优先选用。
4.充分考虑身高因素的重要影响。有些形态学指数的数值随身高而发生较大的变化。例如,由于城市儿童的身高普遍超过乡村儿童,以致乡村儿童的劳雷尔、利比和培利迪西指数都往往大于城市儿童;但这并不意味着乡村儿童的营养状况优于城市儿童。因此,必须在考虑身高影响的同时,结合其他指标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判断,才能得出客观、正确的结论。
还需指出,应用指数法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时,所得发育等级仅仅表示被评者某项指标的发育状况在整体中所处的位置,以及身体比例的均衡性和匀称程度;至于其发育等级是优、是劣,则因不同指数和性别、年龄而有不同的判断标准。例如,反映胸廓发育状况的艾里斯曼指数,任何性别、年龄都是越高越优秀;但是,反映营养或肥胖的培利迪西指数,则不完全如此。在儿童时期,该指数发育等级高一些可视为优秀的标志(但不能过于肥胖);但到青春发育时期,男性以中等为优,而女性以中下等为优。因为这种评价观念,无论是对体型健美、健康和运动能力的发展都是积极有益的。总之,对不同指数和不同性别、年龄的儿童青少年进行发育评价时,应进行全面具体的分析,才能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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