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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教育年龄特点划分的依据

时间:2023-0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自我教育年龄特点划分的依据自我教育能力的心理基础是自我意识,自我教育年龄特点的划分,首先要依据自我意识发展的阶段。他强调“必须指出,未经发挥的无意识的自我中心是根本不同于日后出现在儿童情绪生活中的有意识的自我中心……”说明这个阶段产生了初步主体我的觉知。“我他相分”12~15个月的婴儿,逐渐把自己的活动和他人的活动区别开。最初,他甚至把自己的家庭成员也看做自我的一部分。主体我得到明确的发展。

自我教育年龄特点划分的依据

第一节 自我教育年龄特点划分的依据

自我教育能力的心理基础是自我意识,自我教育年龄特点的划分,首先要依据自我意识发展的阶段。

一、自我意识的觉醒的三大层级

自我意识的觉醒的过程,像是一个个哥白尼式的革命,大致有三大层级(细分为九个小层)。

(一)第一层级——身体、行动层面发现自我

婴儿期(0~2岁)

婴儿期的孩子处在身体动作水平上,逐渐脱离自我和非我不分的自我意识阶段(即第一次自我中心化—去自我中心化)。——皮亚杰后来也多次指出这个“自我中心”名词起得不够恰当,容易引起误解。他强调“必须指出,未经发挥的无意识的自我中心是根本不同于日后出现在儿童情绪生活中的有意识的自我中心……”[1]

“我物相分”

婴儿在9个月之前,对镜子中的他物和自己的反应没有区别,说明此时他没有萌生自我认知。

婴儿最初总是分不清自己的身体和外界物体,常常把自己的手指、脚趾当做玩具来咬着玩,咬痛了才逐渐发现是自己的身体。

而9~12个月的婴儿,表现出他们能以自己的动作引起镜像中的动作。说明这个阶段产生了初步主体我的觉知。

“我他相分”

12~15个月的婴儿,逐渐把自己的活动和他人的活动区别开。

最初,他甚至把自己的家庭成员也看做自我的一部分。要求两三岁的孩子画自己,有些孩子竟然把全家都画了进来。除了自己外,还有爸爸、妈妈、爷爷。过了一个月我再去问他:“你画的是什么?”所有的孩子都回答:“画的是我”“画的是我自己”。[2]再大的孩子画自己的时候,就没有一个人出现把家庭成员也画进去的现象。说明此时他已经把自己和他人分开了。主体我得到明确的发展。

“主体的我和客体的我相分”

15~18个月。婴儿开始把每个人看做一个客体;同时把自己也看做是自己看到的许多人当中的一个客体。此时不但觉知到主体的我,同时看到客体的我,但是这时主体的我和客体的我是相分的。

这个阶段的婴儿有一个普遍现象,明明是他想吃糖,但是他不说“我想吃糖”,而是说“明明(他的名字)想吃糖”。

说明此时的主客体主要是相分,主客体相联系还比较困难。但是这个困难在实践中,尤其在交往实践中总会逐渐解决的。下面就是一个过渡阶段的典型例子。

把“珍妮”看做是“自己”的故事

有个名叫珍妮的2岁小女孩,与正在她家作客的亲戚一起坐在桌旁。有人要她指出爱丽斯婶婶,她指对了。然后做游戏。这个游戏要求珍妮去指各种人。有人说“指珍妮”,这时小女孩乱了套,最初是随便乱指;妈妈说“你知道谁是珍妮?就是大家都叫她珍妮的”之后,珍妮领悟了,毫不犹豫地指了指自己。[3]

通过照镜子的研究也可以说明婴幼儿是怎样把主体我和客体我联系起来:

例一 “这是我!”

苏联心理学家穆希娜在《孪生兄弟》一书中,详细记述了自己的两个孪生兄弟的发育情况:叫安德留沙的那个男孩在1岁9个月时,曾有过一个新发现。他照镜子的时候高兴地叫着:“这是我!”然后又指着自己说:“这是我!”他把母亲拉到镜子跟前,指着她在镜子里的映像说:“这是妈妈!”然后又指着母亲说:“这是妈妈!”如此反复多次。后来另一个孪生兄弟也参加了这个镜子游戏,这种游戏持续了数月之久。[4]

例二 “怎么知道镜子中是自己?”

我在北京洁如幼儿园对三四岁的幼儿直接做过访谈,请他们说说:“你照镜子的时候,怎么知道镜子中是自己?”他们的回答大致有三类:

第一类是说:“因为镜子中的那个人特别像我,(镜子中那个人和我)衣服的颜色、样子都一样。”

第二类是说:“因为我一动,镜子里面那个人也动。”

第三类是说:“因为爸爸、妈妈告诉我说:‘镜子里面那个人就是你’。”

可见,婴儿是在反复实践中通过推论,把自己看到的客体我和主体我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个时候的联系还只限于物质、动作层面。

“主体的我和客体的我相合”

18~24个月。婴儿在此年龄已经能意识到自己的独特特征,能从客体(如照片)中认识自己,用语言标定自己(如用代词“我”)。表明不仅已经具有明确的客体我,而且能够再把客体的我和主体的我联系起来、同一起来。

许多心理学家重复进行的“红鼻头”实验,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

有一天,心理学家请来了一些6~24个月的小孩。先让母亲偷偷地在孩子的鼻头上涂上红胭脂,然后再让孩子们到镜子前去看看自己。

心理学家发现:12个月以内的孩子,有的以为镜子里面的孩子是另一个小朋友。有的还跑到镜子后面去找那个并不存在的小朋友。有的甚至被镜子中的孩子吓得直往后躲。他们明明看见镜子里面的孩子鼻子上有红点,也不会去摸自己的鼻子。而24个月左右的孩子,几乎能发现镜子里的鼻子上有一个奇怪的红点,不由自主地会去擦自己的鼻子,说明他已经知道在镜子里的映像是自己了。

原来在婴儿脑子里是混沌一片,分不清我与物,我与他人,更不用说分清楚主体我和客体我。而随着实践活动进行,不但分清楚我与物,我与他人,更重要的是在这个基础上初步发现了主体我和客体我的之间区别和联系、统一。

上面的四次相分相合(“我物相分”“我他相分”“主体的我和客体的我相分”“主体的我和客体的我相合”),比较清晰地展现出自我意识是怎样具体生成的。

(二)第二层级——自主意识[5]

心理上发现自我

第一层级是第二层级的前提。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是主体的时候,他表达出来的不再是本能和欲望,而是作为主人,反映了主体的意向、要求,也就是一种自主意识。正像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指出的:“意识代替了他们的本能,或者说他的本能是被意识到的本能。”[6]

这个层级也分为三个小层:任性的自主意识,崇拜的自主意识和真正的自主意识。

1.任性的自主意识

这是比较低级的自主意识,它虽然来自人的主观能动性,但是这是一种完全从主观愿望出发,去思考、去行动,不顾客观条件的幼稚自主意识。是“为所欲为”的主观、盲目的自主意识。

黑格尔对这种主观、任性的自主意识有一个深刻的分析:“任性和偏见就是自己主观的意见和意向——是一种自由,但是这种自由是停留在奴隶的处境之内。”[7](www.xing528.com)

幼儿表现出来的就是这种自主意识。

一岁左右的孩子爱扔东西,其实是因为他发现了自己的意志和自己的力量。到了这个年龄的孩子,才能把自己的身体和动作区别开。知道皮球跑掉了是由于自己在扔它。他观察着跑掉的皮球,心里说:“哦,我一扔,球就跑到那边去了。”

一两岁的孩子爱“招猫逗狗”,也是因为他很想显示自己的意志和力量。因为他会发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摇凳子,果然小猫就被摇晃下去了,自主意识又一次得到证实。

三岁出现“对抗性的危机”高峰。这时儿童具有自作主张和独立自主的需要(既要求不受别人的约束,同时又要求得到别人的尊重)。

即使到了少年期,虽然他们的自我意识和幼儿期相比,有了不小的发展,但是他们在对待社会范畴的问题,仍然表现出一种任性的自主意识。几乎每一个少年都有改造社会的理论与蓝图,想要世界服从自己。所以有的学者说:“少年是天生的一厢情愿的社会改革家。”

2.崇拜的自主意识(崇拜名字、崇拜老师、崇拜名人、崇拜自己)

最初的自主意识是任性的自主意识,是以对自己和客体的无知为基础,这种任性的自主意识在实践中必然受挫,钉子碰多了,逐渐发现自己并不是万能的,然后转向崇拜客体(包括崇拜他人、明星、神、佛)。既然转向崇拜客体为什么说它是自主意识的第二层?因为“崇拜”总是让人感到是一种盲目的尊敬,好像与自主相反。其实,这种崇拜仍然是出自主体的信念,反映了主体对真理的探求的一个曲折的阶段,它比任性的自主意识又前进了一步,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和任性自主意识类似,崇拜的自主意识在生活中也要遭受挫折,这有助于青少年逐渐走向成熟。

3.真正的自主意识

儿童通过自己的实践,通过接触不同人的不同观点,又会逐渐否定自己的崇拜的自主意识。因为他慢慢会发现,有些事情自己亲身做过得到的体验和成人说的并不一样。

例如,成人常常对孩子说“一个巴掌拍不响”,可是孩子在课堂上的感受是调皮的学生总会招惹你,即使你不理他。

儿童还会发现,有时两个成人说的也不一样。例如老师说的和家长说的有时并不一样:老师说:做一个好孩子,要学习雷锋,应该不自私。而回到家里,家长却说:都什么时代了?现在只有大傻帽才学雷锋。

这些生活中发生的矛盾促使孩子进行思考。对原来深信不疑的观点开始怀疑;用自己的认识对有些观点开始进行批判。这是一种自信意识。这样,真正的自主意识就会逐渐出现。

仅仅怀疑和批判并不能解决问题,进一步走向现实的实践,自由意识就会出现。包括自我设计意识、认识外在必然性意识、决策意识和实践意识。

(三)第三层级——人的社会关系意识

1.社会自我

主体意识的真正觉醒必须达到第三层级,具备社会关系意识。它包括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

(1)权利意识——从伦理的权利意识发展到法律的权利意识,从个体的权利意识发展到集体、国家的权利意识。

伦理的权利意识首先在家庭生活中产生。一个孩子逐渐会明白自己在家庭中有哪些权利?自己可以在多大限度里自主活动?孩子应该得到健康成长的各种条件,应该得到爱抚。

重男轻女

在我6岁那年,妈妈开始重男轻女了。

有一次,我和哥哥在抢遥控器。因为哥哥要看香港台,我要看广东台,我们谁也不让谁。这时,妈妈过来了。妈妈见我们在抢遥控器,就从我们俩手里拿起遥控器给了哥哥,而不给我。我对妈妈说:“妈妈,你偏心,重男轻女。”妈妈好像没听见我说的话,一声不吭就走了。 我转头一看,见到哥哥给我做了一个鬼脸。我生气的回自己房间了。(慧忠里小学四年级一班郑丽娜)

“上学是我的权利!”

记得几年前,有一个小学生特别调皮,老师吓唬他说再不遵守纪律就不让他上学了,谁知他一昂脖子,说:“上学是我的权利!”(香厂路小学杨桦老师)

但是,现在由于家长给予孩子的是满足过度和照顾过多,因此造成不少孩子有一种极度膨胀的伦理权利意识。

(2)责任意识。责任意识首先包括道德责任意识,其次是法律责任意识,最后是集体使命和人类使命意识。

2.道德责任意识

作为未成熟主体,孩子的道德责任,往往表现在对待各种生物上,尤其是在面对死亡这种突然事件上。许多孩子们在日记里,动情地记载了自己养的小鱼、小鸡、小鸟突然死亡时的悲伤心情

其次,道德责任还表现在对自己关系密切的人的关系上。

我和奶奶的故事

我的奶奶今年整整是66岁,脸上的皱纹很深很深,这是为我们一家人操劳留下的痕迹。我的奶奶不管是刮风,还是下雨,她都按时接我送我。不管老师把我留得多么晚,奶奶还是会耐心地等我。在回家的路上奶奶还会对我说:“小霄你一定要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不要老被老师留下!”我听了奶奶的话,心里很难过,我在心里暗暗想:我要好好学习,专心听讲。不再让奶奶在外面挨冻了。

——慧忠里小学四(1)班小霄同学

3.法律责任意识

法律意识是自律和他律结合的一种意识,道德责任意识还只是内在的“自律”意识,而法律意识则又加上一个外在的“他律”意识。这时候他知道这件事不仅应该做,而且必须做,因为社会根据需要,决定如果不做就是“犯法”,就要剥夺你的一定权利。

集体使命和人类使命意识

道德责任和法律意识经过升华,成为集体使命和人类使命意识。下面这个学生是通过拟人的描写,表达了自己正在思考一种崇高的人类使命意识。

我正对着日记本发愁。一眼瞟见了床底下那双不起眼的鞋子。是啊,鞋白天负着人身重量,走路、跑步、跳动,全都靠鞋。鞋一刻也不停歇,载着人走东走西。却没有怨言;它任凭人们踢、踏、跳、跑,都不会背叛你。鞋总是默默无闻地为人类做事,从来不夸大自己 ,总是实实在在的。我想:假如我是一只鞋,会不会有鞋那种高尚的品质呢?这值得我深思;假如……(慧忠里小学四年级一班王玮)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自我意识一旦产生,也就是价值意识必然相伴而生,因为只有具备了主体意识的人,才能有价值意识。因此,自我教育意识和能力的发展过程中,自我意识和价值意识是在综合发挥作用。只不过价值意识的年龄特点更加复杂,尚未得到明确的研究成果。

价值意识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水平:

(1)心理水平的价值意识。心理水平的价值意识包括:欲望与动机;兴趣与趣味;情绪与情感;意志等层次。

(2)观念水平的价值意识。观念水平的价值意识包括:信念;信仰;理想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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